资格后审. 26.1 采购代理机构可应采购人的要求,组织资格后审,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资格后审确认。
资格后审. 30.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文件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
资格后审. 25.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后招标人登陆交易网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 30.1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资格后审. 30.1 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 34.1磋商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
资格后审. 42.1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后审. 21.1 招标机构、招标人可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 23.1 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性能价格比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