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利润奖励 样本条款

超额利润奖励. 在补偿期限内,如某年度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承诺净利润,则 该年度标的资产全体股东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该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超过 承诺净利润的部分的 50%(以下简称“超额利润奖励”),由目标公司向公司按照 协议约定实施现金分红完毕,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奖励包括给目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内的目标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所 确定的管理团队。上述超额利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作价的 20%,且应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并经公司履行相应审 议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
超额利润奖励. 在补偿期限内,如某年度隆麟网络的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承诺净利润,则该年度隆麟网络全体股东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该年度隆麟网络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的部分的 50%(以下简称“超额利润奖励”),由隆麟网络向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实施现金分红完毕,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奖励给包括隆麟网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内的隆麟网络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所确定的管理团队。上述超额利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本次重组隆麟网络 100%股权作价的 20%,且应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并经公司履行相应审议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
超额利润奖励. 在补偿期限内,如某年度快屏网络的实际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承诺净利润,则 该年度快屏网络全体股东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该年度快屏网络实际净利润超过 承诺净利润的部分的 50%(以下简称“超额利润奖励”),由快屏网络向公司按照 协议约定实施现金分红完毕,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奖励给包括快屏网 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内的快屏网络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所 确定的管理团队。上述超额利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本次重组快屏网络作价的 20%,且应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并经公司履行相应审 议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
超额利润奖励. 利润补偿期间结束时,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业绩超过累计承诺业绩,上市公司应向标的公司管理层支付超额奖励: 在超额利润奖励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管理层支付超额净利润的 50%作为奖励。超额净利润=利润补偿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该条所述净利润均指经审计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资金使用费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超额利润奖励. 如果国政通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业绩补偿协议》 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华铭智能应当将国政通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承诺净利润数总和部分的 50%(上限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 2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于国政通或上市公司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国政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的相关主体,华铭智能应当于国政通 2019 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按照陈放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相关税费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上市公司对奖励方案有权提出合理建议)。
超额利润奖励.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果敏特昭阳 2014 年度至 2017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总和超过《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预测利润数总和,但敏特昭阳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约定的作价调整条件的, 本公司应当将敏特昭阳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 15,672 万元部分的 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于敏特昭阳或立思辰任职的自然人股东及管理团队成员,本公司应当于敏特昭阳 2017 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按照敏特昭阳管理层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果从兴科技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总和超过《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预测利润数总和,但从兴科技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约定的作价调整条件的,本公司 应当将从兴科技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过 5,850 万元部分的 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于从兴科技或立思辰任职的管理团队成员,本公司应当于从兴科技 2016 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按照从兴科技管理层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超额利润奖励. (1)在利润承诺期间,若春瑞医化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净利润之和,则将超出部分净利润的 50%奖励给春瑞医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但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总额(74,800 万元)的 20%。
超额利润奖励. 1、本次交易中剔除超额利润奖励设置的概况
超额利润奖励. 1.确定方式。年度净利润超额奖励基数须具有挑战性,原则上不低于以下净利润水平的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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