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事件. 11.1 下列任何一件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 11.1.1 客戶無法按照直達要求支付或逾期未能向直達或其集團成員支付任何存款或應支付款項或未能向直達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有價證券; 11.1.2 客戶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未遵守任何附例、規則和相關交易所和/或結算所的規則和規例; 11.1.3 客戶未能或拒絕清償或支付在直達或其集團成員設置的任何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償還款項、金錢或虧損; 11.1.4 客戶已被提出破產呈請、清盤呈請,或針對客戶的類似法律程式已開始; 11.1.5 客戶死亡(指個人客戶)或客戶被法庭裁定為精神失常或無行為能力; 11.1.6 針對客戶的任何扣押、執行死刑或其他法律過程; 11.1.7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中向直達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正確或誤導; 11.1.8 客戶(指有限公司客戶或合夥公司客戶)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被部分或全部撤回或暫時中止或終止或不再全面有效;及 11.1.9 直達認為發生了可能危及直達在本協議所擁有權利的任何事件。 11.2 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之違約事件,在無損直達的其他權利或直達向客戶獲得補償的權利,及毋需進一步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達有權採取以下行動: 11.2.1 立即結束賬戶,及終止在本協議項下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11.2.2 凍結賬戶或禁止開倉;終止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1.2.3 取消客戶一切未完成之買賣指示、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 11.2.4 客戶賬戶如有未平倉合約,直達將可對所有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並可用於償付直達及集團成員的所有尚未償還的欠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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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tures and Options Trading Agreement, Agreement for Futures and Options Trading
違約事件. 11.1 下列任何一件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下列任何一件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
11.1.1 客戶無法按照直達要求支付或逾期未能向直達或其集團成員支付任何存款或應支付款項或未能向直達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有價證券;
11.1.2 客戶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未遵守任何附例、規則和相關交易所和/或結算所的規則和規例;
11.1.3 客戶未能或拒絕清償或支付在直達或其集團成員設置的任何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償還款項、金錢或虧損;
11.1.4 客戶已被提出破產呈請、清盤呈請,或針對客戶的類似法律程式已開始;
11.1.5 客戶死亡(指個人客戶)或客戶被法庭裁定為精神失常或無行為能力;
11.1.6 針對客戶的任何扣押、執行死刑或其他法律過程;
11.1.7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中向直達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正確或誤導;
11.1.8 客戶(指有限公司客戶或合夥公司客戶)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被部分或全部撤回或暫時中止或終止或不再全面有效;及
11.1.9 直達認為發生了可能危及直達在本協議所擁有權利的任何事件。
11.2 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之違約事件,在無損直達的其他權利或直達向客戶獲得補償的權利,及毋需進一步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達有權採取以下行動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之違約事件,在無損直達的其他權利或直達向客戶獲得補償的權利,及毋須進一步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達有權採取以下行動:
11.2.1 立即結束賬戶,及終止在本協議項下所提供的各項服務;
11.2.2 凍結賬戶或禁止開倉;終止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凍結賬戶或者禁止進行交易;終止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1.2.3 取消客戶一切未完成之買賣指示、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取消客戶一切未完成之買賣指示,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
11.2.4 客戶賬戶如有未平倉合約,直達將可對所有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並可用於償付直達及集團成員的所有尚未償還的欠款餘額客戶賬戶如有證券或未平倉之賣空成交,直達將可對所有證券或賣空倉位進行處置(包括買入或賣出),並將處置證券所得資金以及任何結存現金用於償付直達及集團成員的所有尚未償還的欠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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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ecurities Trading Agreement
違約事件. 11.1 下列任何一件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下述任何一件事情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
11.1.1 客戶無法按照直達要求支付或逾期未能向直達或其集團成員支付任何存款或應支付款項或未能向直達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有價證券(1) 當被要求或到期時,客戶未能向本公司繳付按金、保證金或應繳付給本公司之任何其他款項,或未能按本協議向本公司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證券;
11.1.2 客戶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未遵守任何附例、規則和相關交易所和/或結算所的規則和規例(2) 客戶未有恰當履行本協議任何條款及遵守適當的交易所及/或結算所之任何附例、規例和規則;
11.1.3 客戶未能或拒絕清償或支付在直達或其集團成員設置的任何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償還款項、金錢或虧損(3)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內向本公司作出之任何陳述或保證是或變成不正確或有誤導成份;
11.1.4 客戶已被提出破產呈請、清盤呈請,或針對客戶的類似法律程式已開始(4) 客戶(如屬法團或合夥商號)簽訂本協議所須之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案全部或部分被撤回、暫停、終止或不再具有十足效力和作用;
11.1.5 客戶死亡(指個人客戶)或客戶被法庭裁定為精神失常或無行為能力(5) 針對客戶徵取或強制執行任何扣押、判決之執行或其他程序;
11.1.6 針對客戶的任何扣押、執行死刑或其他法律過程(6) 發生任何本公司單獨認為可能會損害本公司於本協議下任何權利之事件;
11.1.7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中向直達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正確或誤導(7) 本公司已經就任何保證金嘗試向客戶提出最少兩次催收,但因某些原因無法直接與客戶聯絡;
11.1.8 客戶(指有限公司客戶或合夥公司客戶)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被部分或全部撤回或暫時中止或終止或不再全面有效;及(8) 本公司收到對任何客戶指令或指示之有效性提出任何爭議的通知;
11.1.9 直達認為發生了可能危及直達在本協議所擁有權利的任何事件(9) 繼續履行本協議變為不合法,或被任何政府部門聲稱為不合法。
(10) 任何人士針對客戶向法院申請其破產、清盤或展開其他相類似的法律程序;或
(11) 客戶死亡(如屬個人)。
11.2 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之違約事件,在無損直達的其他權利或直達向客戶獲得補償的權利,及毋需進一步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達有權採取以下行動若發生違約事件,在不會影響本公司針對客戶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權無須向客戶發出進一步通知而採取下述行動:
11.2.1 立即結束賬戶,及終止在本協議項下所提供的各項服務(1) 取消任何或全部尚未執行之指令或任何其他代客戶作出的承諾;
11.2.2 凍結賬戶或禁止開倉;終止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2) 立即終止帳戶;
11.2.3 取消客戶一切未完成之買賣指示、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3) 終止本協議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11.2.4 客戶賬戶如有未平倉合約,直達將可對所有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並可用於償付直達及集團成員的所有尚未償還的欠款餘額(4) 終止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任何或全部合約,透過在有關交易所購入證券將客戶之空倉平倉,或在第 8.6 及 8.7 條的規限下,透過在有關交易所出售證券將客戶之任何長倉平倉;
(5) 在第 8.6 及 8.7 條的規限下,出售為或代客戶持有的任何或全部證券及其他財產,並將所得款項和任何現金存款用來清繳結欠本公司之一切未償還餘額;及
(6) 根據第 13 條結合、合併和抵銷客戶之任何或全部帳戶。
11.3 假如根據本條進行任何出售或斬倉:
(1) 本公司將自行判斷,決定何時出售或處置證券或其任何部分,如因此導致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2) 本公司有權以現價為將證券或其任何部分撥歸其本身或出售或轉讓給任何招銀國際集團成員,而無須為任何原因導致的損失負責,亦無須交代本公司及/或任何招銀國際集團成員的任何利潤;
(3) 倘若出售或斬倉的所得款項淨額不足以抵償客戶結欠本公司之所有未償還餘額,客戶承諾向本公司支付任何不足之數;及
(4) 無論由於任何原因導致任何損失,只要本公司已經作出合理的努力,以當日的市價出售或處置該 等證券或其任何部分,本公司則不須為此等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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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證金客戶協議書
違約事件. 11.1 下列任何一件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13.1 下述任何一件事情均構成違約事件(「違約事件」):
11.1.1 客戶無法按照直達要求支付或逾期未能向直達或其集團成員支付任何存款或應支付款項或未能向直達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有價證券(1) 當被要求或到期時,客戶未能向本公司繳付按金或應繳付給本公司之任何其他款項,或未能按本協議向本公司提交任何文件或交付任何證券;
11.1.2 客戶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未遵守任何附例、規則和相關交易所和/或結算所的規則和規例(2) 客戶未有恰當履行本協議任何條款及遵守適當的交易所及/或結算所之任何附例、規例和規則;
11.1.3 客戶未能或拒絕清償或支付在直達或其集團成員設置的任何客戶賬戶中的任何未償還款項、金錢或虧損(3) 任何人士針對客戶向法院申請其破產、清盤或展開其他相類似的法律程序;
11.1.4 客戶已被提出破產呈請、清盤呈請,或針對客戶的類似法律程式已開始(4) 客戶死亡(如屬個人);
11.1.5 客戶死亡(指個人客戶)或客戶被法庭裁定為精神失常或無行為能力(5) 針對客戶徵取或強制執行任何扣押、判決之執行或其他程序;
11.1.6 針對客戶的任何扣押、執行死刑或其他法律過程(6)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內向本公司作出之任何陳述或保證是或變成不正確或有誤導成份;
11.1.7 客戶在本協議或任何文件中向直達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正確或誤導(7) 客戶(如屬法團或合夥商號)簽訂本協議所須之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案全部或部分被撤回、暫停、終止或不再具有十足效力和作用;
11.1.8 客戶(指有限公司客戶或合夥公司客戶)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任何同意、授權或董事會決議被部分或全部撤回或暫時中止或終止或不再全面有效;及(8) 發生任何本公司單獨認為可能會損害本公司於本協議下任何權利之事件;
11.1.9 直達認為發生了可能危及直達在本協議所擁有權利的任何事件(9) 本公司已經就任何金額的款項嘗試向客戶提出最少兩次催收,但因某些原因無法直接與客戶聯絡;及
(10) 本公司收到對任何客戶指令或指示之有效性提出任何爭議的通知。
11.2 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之違約事件,在無損直達的其他權利或直達向客戶獲得補償的權利,及毋需進一步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達有權採取以下行動13.2 若發生違約事件,在不會影響本公司針對客戶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權無須向客戶發出進一步通知而採取下述行動:
11.2.1 立即結束賬戶,及終止在本協議項下所提供的各項服務(1) 立即終止帳戶;
11.2.2 凍結賬戶或禁止開倉;終止本協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2) 終止本協議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11.2.3 取消客戶一切未完成之買賣指示、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3) 取消任何或全部尚未執行之指令或任何其他代客戶作出的承諾;
11.2.4 客戶賬戶如有未平倉合約,直達將可對所有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以便清算客戶之賬戶,並可用於償付直達及集團成員的所有尚未償還的欠款餘額(4) 在第 10.5 及 10.6 條的規限下,出售為或代客戶持有的任何或全部證券,並將所得款項和任何現金存款用來清繳結欠本公司之一切未償還餘額;及
(5) 根據第 15 條結合、合併和抵銷客戶之任何或全部帳戶。
13.3 假如根據本條進行任何出售或斬倉:
(1) 無論由於任何原因導致任何損失,只要本公司已經作出合理的努力,以當日的市價出售或處置該等證券或其任何部分,本公司則不須為此等損失負責;
(2) 本公司將自行判斷,決定何時出售或處置證券,如因此導致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3) 本公司有權以現價為將部分或全部證券撥歸其本身或出售或轉讓給任何招銀國際集團成員,而無須為任何原因導致的損失負責,亦無須交代本公司及/或任何招銀國際集團成員的任何利潤;及
(4) 倘若出售或斬倉的所得款項淨額不足以抵償客戶結欠本公司之所有未償還餘額,客戶承諾向本公司支付任何不足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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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現金客戶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