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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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监管机关对配套融资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上市公司对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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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原因导致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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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及配套资金募集
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天利高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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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