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公司 样本条款

附属公司. 就甲方或乙方而言,指由各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厂矿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中对附属公司的定义分为三部分,其定义包括:
附属公司. 指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分公司、子公司的统称 道通合创 指 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道通合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道通合盛 指 深圳市道通合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湖南道通 指 湖南省道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西安道通 指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海南道通 指 海南道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道通汽车 指 深圳市道通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道通香港 指 AUTEL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系发行人在香港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越南 指 AUTE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系道通香港在越南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迪拜 指 AUTEL IMEA DMCC,系道通香港在迪拜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加州 指 AUTEL(USA), INC.,系发行人在美国加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纽约 指 AUTEL. US INC.,系道通加州在美国纽约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德国 指 AUTEL EUROPE GMBH,系发行人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日本 指 道通科技(亚太)株式会社,系道通香港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意大利 指 道通科技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系道通香港在意大利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墨西哥 指 道通科技拉丁美洲股份有限公司,系道通香港在墨西哥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道通巴西 指 道通科技(巴西)有限责任公司,系道通海南在巴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道通英国 指 道通(欧洲)公司,系道通意大利在英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彩虹科技 指 深圳市彩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彩虹纳米 指 深圳市清华彩虹纳米材料高科技有限公司 光明分公司 指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系发行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分支机构 道通科技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系发行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分支机构 成都分公司 指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系发行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的分支机构 道通汽车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道通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系道通汽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分支机构 通元合创 指 深圳市通元合创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智能航空 指 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中对附属公司的定义分为三部分, 其定义包括: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 622 章)对“附属企业”所界定的涵义, 其中包括附属公司。 一间公司须当作为另一间公司的附属公司, 如果: 该另一间公司: 控制首述的公司董事局的组成; 或 控制首述的公司过半数的表决权; 或 持有首述的公司的过半数已发行股本(所持股本中, 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 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 或
附属公司.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中“六、(四)发行人在附属公司中的权益”部分。
附属公司. 指,就公司而言,其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直接或间接接受控制,或与其直接或间接地共同接受控制的任何实体,或该实体的一个或多个其他附属公司(或其组合)。 依据上述定义,如果一个实体满足以下条件,该实体即控制另一实体:
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中对附属公司的定义分为三部分,其定义包括: 一间公司须当作为另一间公司的附属公司,如果:
附属公司. 注册成立地点 主要经营地区 已发行之普通股
附属公司. 发行人 >50%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集团与 X 先生之间进行的交易将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附属公司. 指一家受另一家公司控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