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服務 样本条款

電子服務. 是以非獨家及不可轉讓基準向該客戶提供。倘該客戶為個人,該客戶應由其個人使用電子服務。倘該客戶為公司,該客戶應確保電子服務不會由未經該客戶的董事會授權使用有關服務的任何人士代表該客戶使用,而倘有關電子服務的種類涉及該客戶須知會立橋證券,使其得知獲董事會授權的使用者,則只可由已知會立橋證券的獲授權使用者代表該客戶使用該電子服務。
電子服務. 16.1 客戶同意和承諾,就客戶使用立橋證券不時提供的電子服務而言,客戶將完全符合和遵守本協議及附表 III 所載的電子服務條款及條件
電子服務. (a) 本人明白使用電子服務前須接受並受相關電子服務條款及細則約束,安信可不時修改及附加相關的服務條款及細則。相關的服務條款及細則指出本人使用信用卡進行交易的責任及義務。
電子服務. 11.1 本公司向客戶發給其登錄名字及密碼後,即可啟動電子服務,而本公司將會通知客戶。
電子服務. 個人密碼與電子理財號碼 客戶責任
電子服務. 公司可不時全權酌情決定向客戶提供某些電子服務。如若如此,則本第 14 條應適用。
電子服務. 13.1 用戶姓名及私人密碼 - 有關本人使用電子服務,本人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以保護和確保用戶姓名和私人密碼於所有時候保密。尤其,本人不可向任何人士(包括主卡會員或(如適用)任何附屬卡會員或建行(亞洲)的職員或就信用卡或電子服務提供技術支援或其他協助之人士)透露用戶姓名及私人密碼的任何資料。
電子服務. 本人同意合約內給電子服務所下的定義,是指由建行(亞洲)電子渠道所提供與信用卡有關之服務(不包括與八達通卡功能有關之服務)。
電子服務. 19.1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條之規定乃本協議所有其他條款之附加且並不損害該等其他條款。請注意附錄 1 有關透過電子設施提供服務之風險披露聲明。
電子服務. 13.1 待閣下提出請求且收到吾等發出有關服務可用的書面確認書後,附件三所述的電子服務方為可用,惟閣下須已滿足吾等就提供有關服務提出的所有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