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之違約. 19.3.1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一般違約:
乙方之違約. 12.3.1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一般違約:
乙方之違約.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違約:
乙方之違約.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甲方得認定乙方構成違約:
乙方之違約. 19.3.1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一般違約: 一、乙方未遵期開始營運、違反投資計畫使用之規定、就權利金 或土地租金逾期30日仍未繳付或違反相關法令者。
乙方之違約.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者,甲方得認定乙方構成違約,並將結果副知台電公司:
乙方之違約. 14.3.1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違約: 1.乙方未遵期開始營運。
乙方之違約. 18.3.1 除其他經本契約視為一般違約之情事外,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亦構成一般違約:
乙方之違約. (一)乙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乙方違反「本契約標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規定時,甲方得依法解除本契約。
乙方之違約. 7.3.1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