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责任 样本条款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购销合同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 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 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并遵守以下规定:
乙方的责任. 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乙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承租场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责任人,必须与甲方的责任人签定本责任书,并在明显的地方张贴(挂)《防火安全责任人任命书》,自觉做好和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工商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共同维护本经营场所的安全和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主动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和治安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主动报告甲方,并立即做好消除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 乙方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灭火知识的教育,经常检查,切实整改不安全隐患,保障本经营场所的安全。 4、 乙方必须根据承租面积的大小自行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械(30 平方以下配置不小于 1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应依约按时交付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每延迟一天应按拖欠租金总额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30 日,甲方有权收回出租之房屋而 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追缴其应缴交的租金及违约金,乙方交付甲方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确需改变主体结构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除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 租赁期间,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租用的房屋转租他人,不得从事商业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交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租赁期间,房屋的结构和配套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时向供水供电等部门缴纳,因违规用水用电等受到供水供电等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承担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若乙方违反此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交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经营范围,不得使用明火及从事危险品、化工材料、易燃易爆物等经营;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交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搬出全部物件。3 个工作日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同意交由甲方处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房屋内如存在由乙方装修且不能移动的设施,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应由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乙方未搬离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决定清除未搬离的设施,所需费用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对乙方原装修不予任何赔偿及补偿。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60 日内提出请求,并与甲方进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