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原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66,79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由薛华先生以现金方式全部认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薛华先生于2022年4月19日在广州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2年5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272,108股后的1,650,888,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0724元/股。公司2021年度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 P1=P0-D=45.09-0.1490724=44.95 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小数取整)。 鉴于前述,公司与薛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薛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规定,薛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均胜集团签署了《认购协议》。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均胜集团、王剑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等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在上交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 (二)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均胜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一)》。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等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上交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5)。 (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与均胜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次发行”),并由公司与天津鑫达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南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天津鑫达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天津鑫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公司拟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腾阳光”)、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立腾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鉴于立腾阳光与立腾行于2019年7月8日签订《房屋委托管理协议》,立腾阳光委托立腾行管理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并由立腾行负责该等房产的物业管理及租赁事宜,公司与立腾阳光及立腾行经协商一致,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00号楼X区,租赁面积1048.01平方米,每季度租金(含税)总额为573,785.48元,预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968,885.25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手方立腾阳光及立腾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翟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翟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合作模式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因信息化工作发展推进需要,于2019年11月28日在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平台对集装箱码头生产管理信息(TOS)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TOS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办公需求,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丁建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进行关联交易,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年租金为 1,399,800.00 元。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