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样本条款

历史沿革. (1)通富超威苏州设立,设立时名称“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2004 年 3 月 23 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04]52 号),2004年 3 月 2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通富超威苏州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49789 号)。 2004 年 3 月 26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通富超威苏州核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总字第 021473 号)。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通富超威苏州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3,338 万美元。 2004 年 4 月 27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 星会验字[2004]0234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4 月 12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收到出 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5%;2004 年 7 月 14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4]0368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6 月 17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 计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5%;2005 年 9 月 23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5]0382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8 月 26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1,82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4.5%;2005 年 11 月 29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5]0478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0 月 14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2,04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1.11%;2006年 2 月 24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 [2006]0065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19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 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2,21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6.36%;2006 年 9 月 14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6]0302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9 月 7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3,338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06 年 9 月 22 日,通富超威苏州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总字第 021473 号)。根据该证记载,通富超威 苏州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3,338 万美元。 通富超威苏州设立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历史沿革.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关于组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津党[2004]17 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津政函[2004]180 号),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 2004 年 7 月 23 日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中天津市国资委代表天津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成立之初,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受天津市国资委委托,负责对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成立之后,根据上述津党[2004]17 号文件、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天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问题的批复》(津国资 产权[2005]57 号)和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资产划转的通知》(建经[2004]1285 号),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下半年陆续划归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无偿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调增授权经营国有资产数额的批复》( 津国资产权 [2006]98 号)和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天津 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整合的通知》(建经[2006]325号),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自 2006 年划归公司;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07]120 号)和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原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政工程局)资产划转及对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政工程局)的注销通知》(建经 [2007]1167 号),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现更名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自 2007 年划归公司。 经公司 2008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决议并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津国资产权 [2009]12 号)、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同意天津城投集团调增注册资本金的函》(建经[2009]116 号)文件批准:同意公司将相关资本公积转增为资本金,至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61 亿元增加为 677 亿元。五洲松德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于2009 年6 月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松德验字[2009]0119 号)
历史沿革. (1)2010 年 8 月,启迪汇德成立 2010 年 6 月 1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8,000 万元,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以货币 出资 5,000 万元,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5,000 万元,北京市中 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5,0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34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8 月 23 日,启迪汇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31711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8,000 32% 1,600 6.4%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货币 5,000 20% 1,000 4.0%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20% 1,000 4.0% 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 货币 4,000 16% 800 3.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8% 400 1.6% 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4% 200 0.8%
历史沿革. 1、2015 年 12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签署《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富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向富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CG1H39)。 富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历史沿革. 1、2009 年 7 月,壹人壹本成立 2009 年 7 月 2 日,杜光辉、蒋宇飞签署《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其中蒋宇飞以货币出资 45 万元,杜光辉以货币出资 255 万元。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中永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中永焱验字(2009) 第 496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7 月 2 日,壹人壹本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11201205770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壹人壹本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历史沿革. 2001 年 5 月 7 日,国土资源部颁发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南 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1000000140073,生产规模 180 万吨/年,面积 54.5822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2001 年 5 月至 2031 年 5 月。 2009 年 12 月 3 日,国土资源部批准祁南煤矿采矿权从淮矿集团转让变更到煤业有限,并颁发了淮北矿业(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祁南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09121120054154,生产规模 150 万吨/年,面积 54.582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2009 年 12 月 29 日至 2031 年 5 月 29 日。 因煤业有限整体变更为淮矿股份,2011 年 1 月 18 日,国土资源部批准祁南 煤 矿 采 矿 权 变 更 为 淮 北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祁 南 煤 矿 , 证 号 : C1000002009121120054154,生产规模 180 万吨/年,面积 54.5822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2010 年 8 月 3 日至 2031 年 5 月 29 日。
历史沿革. 1、1994 年 3 月,公司设立 苏钢集团前身系苏州苏钢集团公司。1994 年 2 月 1 日,苏州钢铁厂与苏州市冶金工业局向苏州市计划委员会、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委员会提交《关于组建苏州苏钢集团的请示报告》(苏钢管办(94)第 17 号),请 示组建苏州苏钢集团公司。1994 年 3 月 18 日,苏州市计划委员会、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经济委员会共同作出《关于同意建立苏州苏钢集团公司的批复》(苏计工[1994]102 号),同意组建苏州苏钢集团公司。该公司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 22,544 万元。 1994 年 3 月 20 日,苏州市冶金工业局和苏州市财政局出具《资信证明》, 证明苏州苏钢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2,544 万元。同日,苏州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关于苏州钢铁厂 199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验证报告》((94)苏会审一字第 140 号)。1994 年 3 月 24 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苏州苏钢集团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 13774887-X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苏钢集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是经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同意组建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的批复》(重交局组[1994]60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组建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的复函》(重办函[1994]71 号)批复,于 1994 年 8 月正式成立的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公司),直属重庆市交通局领导,主要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组织和实施。 1994 年 7 月 20 日,重庆市交通局出具《关于同意组建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的批复》(重交局组[1994]60 号),同意组建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1994 年 7 月 28 日,重庆市交通局出具《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划拨公路资产的 通知》(重交局财[1994]157 号),将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荣昌板桥至商家坡 14.5公里路产划拨给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根据重庆会计师事务所[1994]重会所评字第 17 号《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商家坡至重庆)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 并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该段资产价值为 25,926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作为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注册资金。 1994 年 7 月 29 日,重庆市交通局下发《关于拨付流动资金的通知》(重交 (局财 94)便字第 001 号),向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划拨流动资金人民币 200 万元整作为注册资金。 1994 年 8 月 8 日,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1994]重会所 内验字第 193 号),审验确认,截至 1994 年 7 月 31 日,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 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资本 5,200 万元。 1994 年 8 月 11 日,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登记注册,并领取注册号为 20283105-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 年 3 月 6 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组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国资管[1998]8 号),同意将原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改组为国有独资的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包括国道 210 线 红双段部分经营权转让收入和剩余经营权以及大邮路经营权共计 49,849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重庆市交通局代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职权。 1998 年 4 月 29 日,重庆渝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渝州验字 [98]第 008 号),审验确认,截至 1998 年 3 月 31 日,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 49,849 万元人民币。 1998 年 4 月 30 日,重庆市交通局《关于你司改组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渝交局[1998]345 号),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改组后,所有债权、债务以及原对外所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均转由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和履行。 1998 年 4 月 30 日,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向重庆市工商管理局提出改组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 1998 年 5 月 8 日,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登记注册,并领取注册号为 20284060-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 年 4 月 6 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核定重庆高速公路发 展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渝国资管[2000]25 号),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将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资产划归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函”(渝交局 [1998]904 号)并经上海经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 1998 年 9 月 30 日为基 准日,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资产总额 205,155 万元,负债 53,960 万元,国家所 有者权益为 151,196 万元,划归高发司,并因此同意高发司在原有国家资本金 49,849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国家资本金 151,196 万元,调整 后核定国家资本金为 201,045 万元。 2000 年 5 月 12 日,重庆市交通局出具《关于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渝交局[2000]366 号),同意以 199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 日,将由原重庆市成渝高速公路管理处管理的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的 205,155 万 元资产纳入高发司 1999 年度财务决算,国家所有者权益 151,196 万元作为增加 注册资本处理,即高发司注册资本金由原 49,849 万元人民币增至 201,045 万元,实收资本全部为国家资本金。 2000 年 4 月 3 日,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鼎会师 内验[2000]18 号),审验确认,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 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资本 201,045 万元。 2000 年 5 月 31 日,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登记注册,并领取注册号为 500000180421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 年 4 月 20 日,高发司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将名称由“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说明。 2009 年 4 月 21 日,重庆市国资委会同市交委出具《关于变更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及出资人的函》(渝国资函[2009]147 号),决定将高发司更名为高速集团,出资人由“重庆市交通局”变更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4 月 21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渝直工商企准字[2009]第 00285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高发司更名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同日,高速集团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并领取注册号为 500000180421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 1 月 14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渝直)登记内变字[2010] 第 00035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高速集团股东由市交委变更为市国资委。 同日...
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及上市 东风科技(原名为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7 月 6 日更名 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机械工业部 1997 年 4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设立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机械政[1997]294 号)及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7]63 号)批准,由东风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批复中要求,公司股本总额为 5,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东风公司持有 3,750 万股,向社会公开募集 1,250 万股。 经 1997 年 6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7]326 号)、 《关于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证监发字 [1997]327 号)批准,“同意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含公司职工股 125 万股)”。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13 日在上交所公开发行 1,25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根据上海普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普信 会师(97)验字第 2-171 号),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筹)各股东投 入的 5,000 万股普通股股金已全部缴足,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