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 上海创开的简要历史沿革
(1) 设立 2014 年 4 月 25 日,上海创开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注册号为 310104000574958。 上海创开设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 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 货币 10.00 50
(2) 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28 日,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与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 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014 年 7 月 17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3) 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张红兵、朱小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0%的股权转让给张红兵,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45%的股权转让给张红兵,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的股权转让给朱小平。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红兵 货币 19.00 95 2 朱小平 货币 1.00 5 2016 年 1 月 7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4) 股权转让 前次交易属于跨境并购项目,为顺利推进前次交易,吴宇昌及杨勇剑决定收购上海创开,并将其作为收购资产包的特殊目的公司。 2017 年 4 月 8 日,张红兵、朱小平与吴宇昌、杨勇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红兵、朱小平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吴宇昌、杨勇剑。吴宇昌自张红兵处受让上海创开 9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9.50 万元;吴宇昌自朱小平处受让上海创开 4%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0.4 万元;杨勇剑自朱小平处受让上海创开 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0.1 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宇昌 货币 19.80 99 2 杨勇剑 货币 0.20 1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5) 增资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海创开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上海创开的注册 资本由 20 万元增至 18 亿元。 2017 年 4 月 14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宇昌 货币 178,200.00 99 2 杨勇剑 货币 1,800.00 1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创开 18 亿元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
历史沿革. (1) 2010 年 8 月,启迪汇德成立 2010 年 6 月 1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汇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8,000 万元,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以货币 出资 5,000 万元,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5,000 万元,北京市中 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5,0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34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8 月 23 日,启迪汇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31711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8,000 32% 1,600 6.4%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货币 5,000 20% 1,000 4.0%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20% 1,000 4.0% 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 货币 4,000 16% 800 3.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8% 400 1.6% 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4% 200 0.8%
(2) 2011 年 7 月,启迪汇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8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7 月 6 日启迪汇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汇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8,000 32% 4,800 19.2%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货币 5,000 20% 3,000 12%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20% 3,000 12% 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货币 4,000 16% 2,400 9.6%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8% 1,200 4.8% 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货币 1,000 4% 600 2.4%
(3) 2012 年 2 月,启迪汇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2)乾会验字第 003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2 年 2 月 16 日启迪汇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汇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8,000 32% 8,000 32%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货币 5,000 20% 5,000 20%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20% 5,000 20% 北京市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货币 4,000 16% 4,000 16%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8% 2,000 8% 北京中冠宝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货币 1,000 4% 1,000 4%
历史沿革. (1) 通富超威苏州设立,设立时名称“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2004 年 3 月 23 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04]52 号),2004年 3 月 2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通富超威苏州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49789 号)。 2004 年 3 月 26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通富超威苏州核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总字第 021473 号)。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通富超威苏州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 3,338 万美元。 2004 年 4 月 27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 星会验字[2004]0234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4 月 12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收到出 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5%;2004 年 7 月 14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4]0368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6 月 17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 计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5%;2005 年 9 月 23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5]0382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8 月 26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1,82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4.5%;2005 年 11 月 29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5]0478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0 月 14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2,04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1.11%;2006年 2 月 24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 [2006]0065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19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 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2,21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6.36%;2006 年 9 月 14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06]0302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9 月 7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累计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3,338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06 年 9 月 22 日,通富超威苏州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总字第 021473 号)。根据该证记载,通富超威 苏州的实收资本变更为 3,338 万美元。 通富超威苏州设立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2) 通富超威苏州 2010 年增资 2010 年 6 月 29 日,通富超威苏州股东会决议, 通富超威苏州新增注册资 本 1 亿美元,其中 2,000 万美元将在通富超威苏州获得新变更的营业执照前缴付。 2010 年 7 月 26 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10]101 号),同意通富超威苏州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美元。 2010 年 7 月 3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苏府资字[2010]49789 号)。 2010 年 10 月 25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 星会验字[2010]0260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0 月 19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收到出资方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 5,338 万美元,占注册总资本的 40.02%;2010 年 12 月 30 日,通富超威苏州取得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400008574),根据该证记载,通富超威苏州的注册资本为 13,338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338 万美元。 2014 年 2 月 28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 星会验字[2014]0018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2 月 27 日,通富超威苏州已收到出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7,738 万美元,占注册总资本的 58.01%;2014 年 3 月 31 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星会验字[2014]0031
历史沿革. (1)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历史沿革. (1) 2005 年 11 月,股份公司设立 2005 年 9 月 22 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筹备组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外发行 H 股上市的批复》(大政[2005]131 号),同意大连港集团重组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业务、集装箱码头业务、拖轮业务、物流业务、理货业务和引航业务,并以 2005 年 6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开展审计和评估,以经评估的所有相关净资产(含股权)出资,联合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等共同筹备组建大连港,大连港设立后,开展境外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工作。 2005 年 9 月 27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组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并 H 股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天华资评报字[2005]106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5 年 6 月 30 日,大 连港集团作为出资投入大连港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77,702.53 万元。 2005 年 10 月 9 日,大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大连港集团拟组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筹) 并 H 股上市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意见》( 大国资产权 [2005]279 号),核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连港集团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华资评报字[2005]1068 号)下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 2005 年 6 月 30 日起一年内有效。 2005 年 11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69 号),同意大连港集团 联合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共同发起设立大连港,同 意将经评估的全体发起人出资资产总计 284,823.105 万元按 68.81%比例折为 股本 196,000 万股,未折入股本的 88,823.105 万元计入大连港的资本公积金,其中,大连港集团、大连德泰分别持有 191,100 万股、980 万股,占总股本的 97.50%、0.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大连融达、大连海泰、大连保税正通分 别持有 1,960 万股、980 万股、980 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 1%、0.5%、0.5%,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005 年 11 月 4 日,大连港集团与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签订《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大连港集团、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同意并承诺以发起人身份共同设立大连港,大连港集团以其拥有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权益及负债、股权和部分在建工程及相应权益和负债等出资,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以现金出资。 2005 年 11 月 8 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2005]153 号),同意大连港集团、大连融达、大连德泰、大连海泰及大连保税正通以发起方式设立大连港,注册资本为 196,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折合总股本为 196,000 万股。 2005 年 11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05)第 0042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1 月 8 日,大连港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出资 2,848,231,051.24 元 , 其 中 股 本 1,9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金 888,231,051.24 元。
(2) 2006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 2005 年 11 月 17 日,大连港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大连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赴境外发行股票及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05 年 11 月 18 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 H 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批复》(大政 [2005]162 号),同意大连港境外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005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499 号),同意在大连港境外发行 H 股时,分别将大连港集团、大连德泰持有的国家股 9,418.5 万股、48.3 万股, 大连融达、大连海泰、大连保税正通持有的国有法人股 96.6 万股、48.3 万股、
历史沿革. 2015 年 03 月 19 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 知书》(赣洪红登记内名预核字〔2015〕第 00756 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江西省图远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20 日,股东江西教育期刊社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成立图远实业并签署了公司章程。该章程约定,图远实业的股东为江西教育期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2015 年 04 月 02 日,南昌市工商局向图远实业核发《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125110002624)。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 2799 号新华集 团大楼三楼,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货运代理;人力搬运、装卸服务;文化信息咨询;教育咨询;国内贸易;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营业期限至 2035 年 04 月 01 日。 图远实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股东江西教育期刊社于 2015 年 05 月 18 日更名为江教传媒。 图远实业设立至今股本未发生变化。
历史沿革. 1、 2015 年 10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签署《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向通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 通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润达的股东通富微电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富润达。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富微电与富润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富微电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予富润达;因未对通润达实际出资,通富微电同意无偿转让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后,由富润达履行出资义务。 2015 年 12 月 23 日,富润达签署新的《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通润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3、 2016 年 4 月增资 通润达的股东富润达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润达的注册 资本增加至 245,966.0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富润达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 币形式认缴,其中富润达认缴 125,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认缴 117,142.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润达持有通润达 52.37%的股权,出资额为 128,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持有通润达 47.63%的股权,出资额为 117,142.2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4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通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2016 年 9 月 2 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通宏瑞验[2016]13 号),验资截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59,660,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历史沿革. 1、 1993年1月,西安恒达前身设立 1992年10月、12月,经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安市雁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恒达(集体所有制)”),性质为集体所有,上级单位为西安雁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1993年1月3日,西安恒达(集体所有制)注册设立,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当日取得西安市雁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为22092866-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西安恒达(集体所有制)设立时,西安雁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于1994年11月更名为“西安新科集团公司”)实际上并未出资,所有出资金额均为伍捍东等人自筹出资,初始投资金额实际为316,369.80元。此外,1999年7月7日,西安新科集团公司也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确认并出具《证明》:“我公司本着引进、培育孵化科技企业为原则,西安恒达(集体所有制)成立时,曾出示过出资伍拾万元的证明,经查该投资实际企业自筹,我中心并无实际出资。” 截至1993年12月31日,西安恒达(集体所有制)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1 孙应德 65,000.00 20.55%
2 伍春玲 33,300.00 10.53%
3 伍香陵 20,700.00 6.54%
4 郑宝志 20,600.00 6.51%
5 倪长生 18,000.00 5.69%
6 吴学莲 17,000.00 5.37%
7 伍捍东 12,914.00 4.08%
8 安增权 12,000.00 3.79%
9 雷战奎 10,500.00 3.32%
10 陈淑凤 10,000.00 3.16%
11 常兰 10,000.00 3.16%
12 魏茂华 10,000.00 3.16%
13 刘训英 10,000.00 3.16%
14 易念学 10,000.00 3.16%
15 魏风秦 10,000.00 3.16%
16 杨继松 0,000.00 0.08%
17 赵交成 7,500.00 2.37%
18 桑宝勋 6,000.00 1.90% 19 高芳 0,000.00 1.58% 20 宋兆武 5,000.00 1.58%
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历史沿革. 七星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 1999 年 6 月的北京七星联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七星联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170 万元,股东为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中机器厂、国营北京无线电工具设备厂、国营北京晨星无线电器材厂、国营北京第二无线电器材厂、国营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国营北京第一无线电器材厂、北京飞行电子总公司。 2000 年 12 月,北京七星联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将对北京七星联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北京电控。同年,根据北京电控 《关于成立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2000)京电控投管字 290 号)一文,北京七星联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8,727.8 万元,其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资额占注册资金的 70.4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 2.18%,北京电控占 27.41%。 2002 年 9 月,七星集团以现金回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减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58,204.52 万元,北京电控持股 27.6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70.1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2.18%。 2005 年,七星集团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 权转股权的议案》,实施债转股后,七星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 90,264.95 万元,北京电控持股 53.35%,为七星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45.2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