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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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1)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 2006年1月,威尔曼前身成立 威尔曼的前身为维科机电,2006年1月12日,维科机电(筹)召开首次股东会,决定设立南通维科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由周世杰出资200万元,蒋志刚出资150万元,浦金宏出资150万元。 2006年1月18日,海安海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海审验[2006]018号),对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2006年1月18日,维科机电(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周世杰200万元,浦金宏150万元,蒋志刚150万元。 2006年1月19日,维科机电在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32062121043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周世杰。 维科机电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周世杰 200 40%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2 蒋志刚 150 30%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3 蒲金红 150 30%
(4) 2011 年 2、 2007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8月27日,维科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蒋志刚、浦金宏将其各自持有公司的150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威尔曼机电。2007年8月27日,蒋志刚、蒲金红分别与威尔曼机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蒋志刚、蒲金红将其各自持有的维科机电15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威尔曼机电。本次变更后,维科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威尔曼机电 300 60%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2 周世杰 200 40% 经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取得相关当事人书面确认,蒋志刚、蒲金红针对维科机电设立出资及本次股权转让,需要说明事项如下: 蒋志刚、蒲金红在2006年1月维科机电设立时合计持有的300万元出资均为代周经成持有,出资款也系周经成以其名义缴纳。2007年8月,按照股权实际所有人周经成的指示,蒋志刚、蒲金红将合计持有的300万元出资转让给周经成控股的威尔曼机电(周经成、周世杰分别持股60%、40%)。 本次股权转让,实际系以股权转让方式,解决威尔曼机电历史上存在的不规范持股问题,还原真实持股情形。蒋志刚、蒲金红均出具了《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代持、股东转让均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上述股权代持和转让 不存在任何异议。”
3、 2007年10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年10月23日,维科机电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威尔曼机电以货币方式向公司出资1,000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 2007 年10 月24 日, 海安海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海审验 [2007]1238号),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2007年10月23日,维科机电收到威尔曼机电缴纳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本次增资完成后,维科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
1 威尔曼机电 1,300 86.67%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周世杰 200 13.33%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4、 2011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2日,维科机电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威尔曼机电将其持有的公司1,300万元出资转让给周经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2011年11月2日,威尔曼机电与周经成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经成 1300 86.67%。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2 周世杰 20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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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2009 发行人股东深圳高新投和常州高新投为国有股东,深圳高新投和常州高新投入股发行人及入股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 4,200 万元增至 4,650 万元,股本总额由 4,200 万股增加至 4,65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 450 万元由深圳睿沃、常州高新投、深圳高新投、陈旭、张 华雪共同认购。深圳睿沃出资 1,357.1091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87.4978 万元; 常州高新投出资 1,344.4445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85.7472 万元;深圳高新投 出资 387.5969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53.55 万元;陈旭出资 96.8992 万元认购新 增注册资本 13.3875 万元;张华雪出资 71.0594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9.8175 万元。 2013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高新投持有发行人 185.7472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9946%;深圳高新投持发行人有 53.5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1516%。常州高新投、深圳高新投已就本次增资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资委函[2014]187 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常州高新投持有发行人 185.7472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3.9946%;深圳高新投持有发行人 53.55 万股股,占总股本的 1.1516%;常州高新投和深圳高新投是发行人的国有股东,分别持有公司的 185.7472 万股和 53.55 万股股份均为国有股(标注“SS”)。 2017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武汉信测的少数股东权益;公司新发行 232.5 万股 股份,以购买王建军持有的武汉信测 35.28%股权、杨晓金持有的武汉信测 13.72% 股权,交易完成后,王建军持有发行人 167.4 万股股份,杨晓金持有发行人 65.1 万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 4,650 万元增至 4,882.5 万元,股本总额由 4,650 万股 增加至 4,882.5 万股。 由于发行人看好未来汽车零部件检测市场的发展,积极布局该细分市场,为了更好地实现武汉信测同公司的协同发展效应,发行人发行股份收购武汉信测剩余 49%的股权。本次增资价格为 9.77 元/股,本次增资的时间同前一次睿沃基金 转让股份的时间间隔较短,发行股份的价格参考前一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合理。 2017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高新投的持股比例由 3.9946%降至 3.8043%,深圳高新投的持股比例由 1.1516%降至 1.0968%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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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法律意见
历史沿革. (1)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 2003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月,中兴微电子设立 2003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1 日,中兴康讯和聚贤投资共同签署《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中兴微电子,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中兴康讯出资 1,3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90%;聚贤投资出资 1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0%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2003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6 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 告》(深南验字(2003)第 135 号),验证截至 2003 年 11 月 4 日,中兴微电子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500 万元。 2003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中兴微电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兴微电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兴康讯 1,350.00 1,350.00 90.00% 货币 聚贤投资 150.00 150.00 10.00% 货币
2、 2010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变更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10 日,中兴微电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中兴康讯将其持有的中兴微电子 90%的股权转让给中兴通讯。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20 日,中兴康讯与中兴通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兴康讯将其持有的中兴微电子 90%的股权以 15,674,234.66 元转让给中兴通讯。 2010 年 6 7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8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中兴微电子换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单位:万元 中兴康讯 1,350.00 90.00% 9,000 45中兴通讯 1,350.00 90.00%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聚贤投资 150.00 10.0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聚贤投资 150.00 10.00%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3、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9 月,第一次定向减资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日,中兴微电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聚贤投资所持股权享有的净资产价值为交易对价对其进行定向减资,定向减资后聚贤投资不再持有中兴微电子的股权,中兴通讯持股 100%,注册资本变更为 1,350 万元。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2012 年 8 7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21 日,中兴微电子就上述减资事宜通过《深圳商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2 年 9 月 28 日,深圳税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深税博验字[2012]51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5 日,中兴微电子已减少 注册资本(含实收资本)合计 150 万元,其中减少聚贤投资出资 150 万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 1,350 万元,实收资本 1,350 万元。 2012 年 9 月 28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中兴微电子换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定向减资完成后,中兴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单位:万元 中兴通讯 1,350.00 90.00% 中兴通讯 1,350.00 100.00% 聚贤投资 150.00 10.00% - - -
4、 2012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11 月 10 日,中兴通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以货币方式对中兴微电 子增资 8,65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中兴微电子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至 1 亿元人民币。 2012 年 12 月 6 日,深圳市税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深税博验字[2012]62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5 日,中兴微电子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8,65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2012 年 12 月 7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中兴微电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增资完成后,中兴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中兴通讯 1,350.00 100.00% 3,000 15中兴通讯 10,000.00 100.00%
(7) 2012 5、 2015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9 月,第二次股权变更 2015 年 9 月 22 日,中兴微电子作出变更决定,同意股东中兴通讯将其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赛佳讯。同日,中兴微电子全体股东中兴通讯、赛佳讯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9 月 23 日,中兴通讯与赛佳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兴通讯将其持有的中兴微电子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7,7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赛佳讯。 2015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市监局向中兴微电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微电子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中兴通讯 10,000.00 100.00% 中兴通讯 9,000.00 90.00%。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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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历史沿革. (1) 2009 、 2007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10 月,黑河洛克成立 2007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8 日,勘查 707 队和洛克香港签订了《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〇七队和洛克菲勒矿业集团关于成立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资合同》,同意设立合资公司黑河洛克。 2007 年 9 月 29 日,黑龙江省招商局出具黑招外资函[2007]109 号《关于中外合资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黑河洛克的投资总额为 6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2007 年 10 月 8 日,黑河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 年 10 月 12 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10 月 24 日,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出具黑色地地[2007]73 号《关于七〇七队与香港洛克菲勒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安金矿的批复》,同意勘查 707 队出资 100 万元,与洛克香港成立黑河洛克合作开发东安金矿。 黑河洛克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 勘查 707 队 100.00 20.00%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2 洛克香港 400.00 80.00%
(5) 2011 2、 2007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2007 年 10 月 31 日,黑河洛克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将注册资本增加 至 4,065.99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4,579.18 万美元。2007 年 12 月 14 日,黑龙江省招商局出具黑招外资函[2007]144 号《关于黑河洛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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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2009 、 2016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11 月,新余农银设立 新余农银系由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农银 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农银前海(深圳)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并担任普通合伙人。 本次出资完成后,新余农银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 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3.33%
2 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66.67%
2、 2018 年 3 9 月,新余农银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8 年 9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1 日,新余农银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农银前海(深圳)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余农银 200 万元出资额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农银能投(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日,新余农银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新余农银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 至 75,200 万元,其中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资本由 100 万元增至 75,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本次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新余农银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 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0 99.73%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2 农银能投(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0.27%
(3) 2010 、 2021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月,新余农银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25 日,新余农银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新余农银注册资本 由 75,200 万元增至 135,000 万元,其中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资本 由 75,000 万元增至 134,800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余农银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 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4,800.00 99.85%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2 农银能投(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0.15%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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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历史沿革. ((1) 2009 ) 2012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5 月,设立 2012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27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2‟37 号《关于设立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广州越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和成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拓公司”)设立发行人,并批准越秀金融与成拓公司签订的发行人合资合同和章程;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 76,440 万港元,越秀金融出资相当于 764.4 万港元的等值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成拓公司出资 75,675.6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99%
(6) 。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4 月 28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核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 „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核发了 4401014001093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2012 年 7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2 年 7 月 3 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外验 字(2012)第 01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28 日,发行人 已收到成拓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 75,675.6 万港元以及越秀金融缴纳 的注册资本 764.4 万港元,合计 76,44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 76,44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 4401014001093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2012 年 12 月,增资 2012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 议,由成拓公司及越秀金融同比例增资,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7.644 亿 港元增至 15.288 亿港元;对发行人合资合同及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012 年 11 月 15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2‟108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越秀金融与成拓公司签订的发行人合资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52,880 万港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越秀金融与成拓公司在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前缴付 20%及以上,余额在 2013 年内缴清;增资后越秀金融出资相当于 1,528.8 万港元的等值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成拓公司出资 151,351.2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99%。 2012 年 11 月 16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 年 12 月 11 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 外验字(2012)第 0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6 日,发 行人已收到成拓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 220,000,000 港元以及越秀金融 缴纳的注册资本 2,181,871.97 港元,合计 222,181,871.97 港元,均 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 986,581,871.97 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4.53%。 2012 年12 月17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4401014001093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2013 年 8 月,股权转让、实收资本变更 2013 年 6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议,同 意股东未到位增资款 5.422 亿港元由越秀金融增资到位。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2013 年 6 月 20 日,成拓公司与越秀金融签订《出资权转让协议》,约定成拓公司将占发行人 35.11%的出资权(对应未缴纳的注册资本 53,675.6 万港元)以 1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越秀金融。 2013 年 7 月 11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3‟222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的批复》,批准成拓公司与越秀金融签订的《出资权转让协议》以及发行人合资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同意成拓公司将未认缴的 53,675.6 万港元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越秀金融,转让后越秀金融出资相当于 55,204.4 万港元的等值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6.11%,成拓公司出资 97,675.6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63.89%。 2013 年 7 月 12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 „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外验 字(2013)第 01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2 日,发行人 已收到越秀金融缴纳的注册资本 542,218,128.03 港元,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 152,880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2013 年 8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 4401014001093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2013 年 12 月,增资 2013 年 11 月 8 日,成拓公司、越秀金融、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签订《增资及股权变更协议》,约定发行人增加新股东广州越企,认购发行人 0.37554 亿港元增资,越秀金融 认购发行人 4.33646 亿港元增资。 2013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新增股东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广州越企增资 0.37554 亿港元,越秀金融增资 4.33646 亿港元。 2013 年 11 月 29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3‟328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批复》,批准成拓公司、越秀金融、广州越企签订的《增资及股权变更协议》以及发行人合资合同和章程;同意增加 新股东广州越企,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 4.712 亿港元,由越秀金 融出资 4.33646 亿港元,广州越企出资 0.37554 亿港元,在发行人领取增资批文后办理工商变更前出资不低于增资额 20%,其余的两年内出资完毕。增资后,越秀金融出资相当于 98,569 万港元的人民币现金,占注册资本的 49.28%,成拓公司出资 97,675.6 万港元的等值外汇现汇,占注册资本的 48.84%,广州越企出资相当于 3,755.4 万港元的人民币现金,占注册资本的 1.88%。 2013 年 11 月 29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12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 外验字(2013)第 01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26 日, 发行人已收到越秀金融缴纳的注册资本 4.33646 亿港元以及广州越企 缴纳的注册资本 0.37554 亿港元,合计 4.712 亿港元,均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 20 亿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013 年12 月30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4401014001093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2014 年 9 月,股权无偿划转 2014 年 3 月 26 日,越秀金融的名称变更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 2014 年 9 月 2 日,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广越集团字„2014‟ 2014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广州越企所持发行人 1.88%的股权无偿划转至越秀金控;对发行人 合资合同及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014 年 9 月 10 日,广州越企、越秀金控签订《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广州越企所持发行人 1.88%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越秀金控。 2014 年 9 月 24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4‟173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广州越企与越秀金控签订的《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及成拓公司与越秀金控签订的发行人合资合同和章程;同意广州越企将其在发行人 1.88%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给越秀金控。变更后,越秀金控出资相当于 102,324.4 万港元的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16%,成拓公司出资 97,675.6 万港元的等值外汇现汇,占注册资本的 48.84%。 2014 年 9 月 24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 „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 年 9 月 26 日,广州市工商局就上述变更事项出具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7) 2014 年 10 月,增资 2014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 同意越秀金控对发行人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对发行人合资合同及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014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穗南开经贸复 „2014‟181 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批准成拓公司与越秀金控签订的发行人合资合同修正案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 126,184.557534 万港元。增资后,越秀金控出资 228,508.957534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6%;成拓公司出资 97,675.6 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 29.94%。 2014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穗大师 外验字(2014)第 00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0 月 10 日, 发行人已收到越秀金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61,845,575.34 港元, 均为货币出资。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 3,261,845,575.34 港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014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商外资穗南合资„2012‟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 年10 月14 日,广州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440101400109386 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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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历史沿革. (1) 2009 、 2015 年 12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年 12 月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日签署《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富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向富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CG1H39)。 富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16 年 4 月增资 通富微电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富润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28,823.8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通富微电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币形式认 缴,其中通富微电认缴 62,079 万元,产业基金认缴 63,744.8805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通富微电持有富润达 50.52%的股权,出资额为 65,079 万元,产业基金持有富润达 49.48%的股权,出资额为 63,744.8805 万元。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14 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5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富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2016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8 日,富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15 日向富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 2016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9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宏瑞验 [2016]12 号),验资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富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 通富微电 65,079 50.52%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产业基金 63,744.8805 49.48% 计人民币 1,288,238,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富润达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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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 于筹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 (1银复[1996]146 号) 2009 ((杭州城市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关于杭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306 号)等文件,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 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发行人于 1998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5 月更名为"杭州市商业银行飞于 2005 年门 月将名称规范登记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6月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发行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74.1 万元,经 1999 年、2000 年、 2001 年、2003 年、2005 年、 2006 年、2009 年七次增资扩股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167,141.6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 2014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5 ,699 ,200 元, 2015 年发行人第八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为 2,355 ,699 ,200 元。2016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8 号)核准,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175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617 ,449 ,200 元。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月,发行人实施完成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3,664 ,428 ,880 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7 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更为 5,130,200 ,432 元; 2020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月,发行人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 更为 5,930 ,200 ,432 元; 2021 年 4 月,发行人完成 150 亿元可转 转债'\债券代码 "110079"; 2021 年 10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日起,"杭银转债"进入转股期,因此发行人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存在日常变化,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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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同业存单发行计划
历史沿革. ((1) 2009 ) 2017 年 12 月,沃晋能源设立 2017 年 11 月 30 日,沃晋能源取得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藏)登记内名预核字[2017]第 6718 号),核准企业名称为: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商行政局向沃晋能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125MA6T4LP53X”的《营业执照》。 沃晋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沃施股份 510 510 51
2 西藏科坚 490 490 49
(2) 2018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4 月 3 日,沃晋能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5,000.00 万元,其中沃施股份增加货币出资 2,040.00 万元,西藏科坚增加货币出 资 1,960.00 万元;同时修改相应章程内容。 2018 年 4 月 27 日,沃晋能源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沃晋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沃施股份 2,550 2,550 51
2 西藏科坚 2,450 2,450 49
(3) 201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8 日,西藏科坚与嘉泽创投签署《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西藏科坚向嘉泽创投转让沃晋能源 15%股权及相应债权 14,048.72 万元,同时嘉泽创投同意继承西藏科坚对沃晋能源 3,360.00 万元的借款义务。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沃施股份 2,550 2,550 51.00
2 西藏科坚 1,700 1,700 34.00
3 嘉泽创投 750 750 15.00 201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28 日,沃晋能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沃晋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 本次交易实施前,沃晋能源将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24 日,沃施股份、西藏科坚及嘉泽创投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约定沃施股份、西藏科坚及嘉泽创同意于本次交易实施前按照 51:34:15 的比例以其持有的因收购中海沃邦 27.20%股权而形成的对沃晋能源全部债权向沃晋能源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记入沃晋能源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沃晋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1 沃施股份 2,550 2,550 51.0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西藏科坚 1,700 1,700 34.00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3 嘉泽创投 750 75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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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历史沿革. (1) 2009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历史沿革
(1) 1997 年 6 月,公司前身三聚化工成立 1997 年 6 月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日,自然人林科、张杰与李冬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三聚化工技 万元,其中林科以现金出资 4.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40.00%;李冬以现金出资 3.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0.00%;张杰以现金出资 3.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0.00%。 1997 年 6 月 3 日,三聚化工领取了注册号为 0524727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 1999 年 8 月,三聚化工增资至 50.00 万元 1999 年 7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30 日,三聚化工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林科、李冬、张杰分别以现金 16.00 万元、12.00 万元和 12.00 万元对三聚化 工增资,增资后三聚化工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
(3) 2000 年 3 7 月,三聚化工增资至 3,000.00 万元并更名为三聚有限 三聚化工于 2000 年 5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28 日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000.00 万元,增加部分分别由新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530.00 万元,原股东林科以专利技术方式出资 1,050.00 万元、张杰以现金方式出资 285.00 万元、李冬以现金方式出资 85.00 万元;三聚化工更名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 2009 (4) 2000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月,三聚有限增资至 3,440.00 万元 2000 年 9 月 6 日,三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 440.00 万元,其中新股东北京北科四方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 30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8.72%,新股东国储粮油信息中心以现金方式增资 10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2.91%,新股东唐在峪以现金方式增资 4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16%,增资完成后三聚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3,440.00 万元。
(5) 2007 年 7 月,三聚有限增资至 5,100.00 万元 2007 年 7 月 3 日,三聚有限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660.00 万元,公司股东以现金出资 2,158.00 万元,其中 1,66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49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6) 2007 年 11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三聚有限于 2007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聚有限以 2007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628.33 万元为基础,按 1.1036:1 的比例折为 5,100.00 万股,各股东以所持三聚有限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经中和正信验字(2007)字第 1-03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由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按每股 1 元折 股,折 5,100.00 万股。2007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26 日,公司领取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第 11000000247273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7) 2008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6 月,公司增资至 7,227.00 万元 2008 年 8 5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2 日和 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12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 2008 年第二次和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增加股本 2,127.00 万股。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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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 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 2003 年 9 月,设立 2003 年 9 月 19 日,张志洪、张欣签署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碘海醇、阿奇霉素制造,股东张志洪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50 万元,占出资额的 55%,股东张欣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出资额的 45%。 根据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台中 衡验字(2003)393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28 日,浙江台州泰平制药 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张志洪、张欣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 1,000 万元,此次缴纳 出资后,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000 万元。 2003 年 9 月 28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822103524)。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志洪 550 55% 张 欣 450 45%
(2) 2007 年 1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4 年 11 月,经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2 日,海神制药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 中,张志洪增加出资 550 万元,张欣增加出资 4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台州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台合会事(2007)验资第 008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 月 10 日,海神制 药已收到股东张志洪、张欣以货币缴纳的新增出资 1,00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 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2007 年 1 月 10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此次增资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志洪 0,000 55% 张 欣 900 45%
(3) 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9 月 27 日,海神制药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张志洪、张欣将其持有 的海神制药合计 75%股权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IMAX 香港前身),其中张志洪转让海神制药的 30%股权(共计 600 万元出资额),张欣转让海神制药的 45%股权(共计 900 万元出资额)。 2007 年 11 月 5 日,张志洪、张欣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签署了 《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买卖及股东协议》,约定张志洪、张欣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合计 75%股权(共计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其中张志洪转让 30%股权,张欣转让 45%股权。同日,张志洪、张欣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11 月 26 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 [2007]592 号),同意张志洪、张欣将其所持有的海神制药 30%股权和 45%股权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同意海神制药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海神制药投资总额为 4,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张志洪出资 500 万元,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的 25%;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 1,500 万元,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的 75%;海神制药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经营范围为碘海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12 月 14 日止),碘帕醇、多肽类中间体 N-(9-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赛诺吗嗪(环丙胺嗪)制造。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海神制药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2007 年 12 月 12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1,500 75% 张志洪 500 25%
(4) 2008 年 4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1 月 16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000 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8,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为 4,000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张志洪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8 年 2 月 18 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13 日,临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临外经贸[2008]28 号),同意上述事项的变更。同日,海神制药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根据台州崇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崇和 验字(2008)第 057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3 月 21 日,海神制药已经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 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2008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3,000 7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张志洪 0,000 25%
(6) 2012 (5) 2009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5 月 14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800 万 元,投资总额增加 3,600 万元;同意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800 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4,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张志洪出资 1,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9 年 5 月 27 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2009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8 日,临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批复》(临外经贸[2009]60 号),同意上述变更。2009 年 8 月,海神制药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根据台州崇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崇和 验字[2009]第 000 号),经审验,截至 0000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6 日,海神制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800 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实缴 197.9733 万美元(按汇率 6.8191 折合人民币 1,350 万元),张志洪实缴出 资 45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5,800 万元。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2009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20 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4,350 75% 张志洪 0,000 25%
(6) 2016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17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张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共计 1,4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IMAX 香港,海神制药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张志洪与 IMAX 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 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共计 1,450 万元出资额)以 1,0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IMAX 香港。同日,IMAX 香港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备 201600056),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IMAX 香港 5,800 100%
(7) 2018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3 月 9 日,海神制药股东 IMAX 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IMAX 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的 100%股权转让给香港新大力(香港西南国际前身)。 2018 年 3 月 9 日,IMAX 香港与香港新大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MAX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00%股权以 5,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新大力。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3 月 9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香港新大力 5,800 100% 2018 年 3 月 20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备 201800008),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8) 2018 年 4 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 年 4 月 12 日,海神制药股东香港西南国际(前身为香港新大力)作 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200 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20,000 万元。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4 月 12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8 年 4 月 17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临海备 201800010),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9) 2018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宁波天堂硅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5.88%股权(共计 470.4 万元出资额)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天堂硅谷。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西藏硅谷天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5.88%股权(共计 470.4 万元出资额)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藏硅谷天堂。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仙居聚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1.80%股权(共计 143.8344 万元出资额)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仙居聚量。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竺梅寝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3.53%股权(共计 282.3529 万元出资额)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竺梅寝具。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仙居聚量以及竺梅寝具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4 月 20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香港西南国际 6,633.01 82.91% 宁波天堂硅谷 470.40 5.88% 西藏硅谷天堂 470.40 5.88% 仙居聚量 143.83 1.80% 竺梅寝具 282.35 3.53% 海神制药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情形。
2、 最近三年增资和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1) 2016 年 11 月,张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按照 1,0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IMAX 香港。 张志洪转让海神制药 25%股权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需要继续扩大资本投入,张志洪无意继续投资而希望退出公司,因此在综合考虑其最初的投资成本和 海神制药当年的经营状况,并经过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友好协商,以 4,072 万元的整体估值将其持有的 25%股权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2) 2018 年 3 月,IMAX 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00%股权(出资额 5,800 万元)以 5,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新大力。 由于 IMAX 香港和海神制药同属于香港新大力控制,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不具有参考性,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3) 2018 年 4 月,香港西南国际增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 2,200 万元,投资 总额增加至 2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本次增资前,海神制药为香港西南国际全资控股的企业。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是海神制药内部股权架构调整,增资价格不具有参考性,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4) 2018 年 4 月,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5.88%股权(出资额 470.4 万元)以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天堂硅谷;将其持有海神制药的5.88%股权(出资额 470.4 万元)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藏硅谷天堂;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80%股权(出资额 143.8344 万元)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仙居聚量;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3.53%股权(出资额 282.3529 万元)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竺梅寝具。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西南国际向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仙居聚量、竺梅寝具转让海神制药的股权属于期后转让行为。其中,向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竺梅寝具转让的股权的定价参考本次交易的价格,以标的公司 85,000 万元人民币的整体估值进行转让;由于仙居聚量为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香港西南国际转让给仙居聚量的价格是以标的公司 83,429.28 万元人民币的整体估值进行转让,略低于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略低是上市公司为了给予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员工以一定程度的优惠价格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机会,以达到员工利益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深度绑定的目的。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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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2009 、 2011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月,公司设立 北京招通致晟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25 日,由四名自然人黄忠杰、李炳鑫、吴 倩、周碧如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首次认缴 300 万元。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黄忠杰 344.40 34.44% 货币 103.32 李炳鑫 000.00 15.96% 货币 47.88 吴倩 336.00 33.60% 货币 100.80 周碧如 160.00 16.00% 货币 48.00 上述股东出资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4 日出具 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根据北京招通致晟章程,剩余出资金额应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日前分两期缴足。
2、 2011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二次出资 2011 年 10 月 12 日,北京招通致晟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 增加至 1,111.11 万元,新增 111.11 万元注册资本由招商局科投认缴。此次招商 局科投共投资 700 万元,溢价金额 588.8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 6.30元/注册资本。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同时,北京招通致晟股东会决议公司第二次出资金额 700 万元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缴付。 本次出资额 811.11 万元,含第二次出资金额 700 万元和新增出资 111.11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北京中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岱验字(2011)第 2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招商局科投 111.11 10.00% 货币
3、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12 月 10 日,根据北京招通致晟股东会决议,黄忠杰与配偶黄晓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 31%北京招通致晟股份以 344.40 万元价格转让给配偶黄晓微,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会于 该变更已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12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完成备案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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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❹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❹报告书
历史沿革. ((1) )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12 月,设立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月,东风有限与南方实业签署《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共同出资设立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为 137,900 万元, 由东风有限以现金出资 49,998.86 万元、以净资产出资 5,242.50 万元、以股权出 资 82,520.74 万元,由南方实业以现金出资 137.90 万元。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就上述非货币出资事项,中和评估已于 2009 年 11 9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29 日出具了《资产评估 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09)第 V1076 号),经评估,以 2009 年 5 月 31 日 为基准日,东风有限上述用于出资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242.50 万元,用于出资 的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为 82,520.74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9 日,湖北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鄂 精会验字[2009]218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28 日,东风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4,475.00 万元,其中东风有限 以货币缴纳出资 29,198.03 万元、以净资产缴纳出资 5,242.50 万元,南方实业以 货币缴纳出资 34.48 万元。 同日,十堰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 (2)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月,增加实收资本及名称变更 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10 日,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 实收资本增加至 137,900 万元,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东风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30 日至 2010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日,湖北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分所分别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鄂精会验字 [2010]103 号、110 号、119 号及大信鄂验字[2010]第 0012 号、0013 号),对零部件集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2 日,零部 件集团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 103,425 万元,其中东风有限以 货币缴纳出资合计 20,800.83 万元、以股权缴纳出资合计 82,520.74 万元,南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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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 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 2003 年 9 月,设立 2003 年 9 月 19 日,张志洪、张欣签署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碘海醇、阿奇霉素制造,股东张志洪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50 万元,占出资额的 55%,股东张欣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出资额的 45%。 根据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台中 衡验字(2003)393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28 日,浙江台州泰平制药 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张志洪、张欣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 1,000 万元,此次缴纳 出资后,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000 万元。 2003 年 9 月 28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10822103524)。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志洪 550 55% 张 欣 450 45%
(2) 2007 年 1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4 年 11 月,经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台州泰平制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2 日,海神制药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 中,张志洪增加出资 550 万元,张欣增加出资 4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台州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台合会事(2007)验资第 008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 月 10 日,海神制 药已收到股东张志洪、张欣以货币缴纳的新增出资 1,00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 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2007 年 1 月 10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此次增资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张志洪 0,000 55% 张 欣 900 45%
(3) 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9 月 27 日,海神制药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张志洪、张欣将其持有 的海神制药合计 75%股权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IMAX 香港前身),其中张志洪转让海神制药的 30%股权(共计 600 万元出资额),张欣转让海神制药的 45%股权(共计 900 万元出资额)。 2007 年 11 月 5 日,张志洪、张欣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签署了 《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买卖及股东协议》,约定张志洪、张欣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合计 75%股权(共计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其中张志洪转让 30%股权,张欣转让 45%股权。同日,张志洪、张欣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7 年 11 月 26 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 [2007]592 号),同意张志洪、张欣将其所持有的海神制药 30%股权和 45%股权转让给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同意海神制药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海神制药投资总额为 4,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张志洪出资 500 万元,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的 25%;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 1,500 万元,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的 75%;海神制药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经营范围为碘海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12 月 14 日止),碘帕醇、多肽类中间体 N-(9-芴甲氧羰基)-L-丙氨酸、赛诺吗嗪(环丙胺嗪)制造。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海神制药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2007 年 12 月 12 日,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1,500 75% 张志洪 500 25%
(4) 2008 年 4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1 月 16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000 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8,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为 4,000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张志洪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8 年 2 月 18 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13 日,临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临外经贸[2008]28 号),同意上述事项的变更。同日,海神制药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根据台州崇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崇和 验字(2008)第 057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3 月 21 日,海神制药已经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 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2008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3,000 7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张志洪 0,000 25%
(6) 2012 (5) 2009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5 月 14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800 万 元,投资总额增加 3,600 万元;同意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800 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出资4,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张志洪出资 1,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9 年 5 月 27 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2009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8 日,临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关于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批复》(临外经贸[2009]60 号),同意上述变更。2009 年 8 月,海神制药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浙府资字[2007]01169 号)。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根据台州崇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崇和 验字[2009]第 000 号),经审验,截至 0000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6 日,海神制药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800 万元,其中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实缴 197.9733 万美元(按汇率 6.8191 折合人民币 1,350 万元),张志洪实缴出 资 450 万元。此次缴纳出资后,海神制药的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为 5,800 万元。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2009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20 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 4,350 75% 张志洪 0,000 25%
(6) 2016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17 日,海神制药召开董事会,同意张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共计 1,4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IMAX 香港,海神制药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张志洪与 IMAX 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 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共计 1,450 万元出资额)以 1,0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IMAX 香港。同日,IMAX 香港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备 201600056),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IMAX 香港 5,800 100%
(7) 2018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3 月 9 日,海神制药股东 IMAX 香港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IMAX 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的 100%股权转让给香港新大力(香港西南国际前身)。 2018 年 3 月 9 日,IMAX 香港与香港新大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MAX 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00%股权以 5,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新大力。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3 月 9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香港新大力 5,800 100% 2018 年 3 月 20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备 201800008),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8) 2018 年 4 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 年 4 月 12 日,海神制药股东香港西南国际(前身为香港新大力)作 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200 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 20,000 万元。同日,海神制药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4 月 12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8 年 4 月 17 日,台州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台外资临海备 201800010),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
(9) 2018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宁波天堂硅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5.88%股权(共计 470.4 万元出资额)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天堂硅谷。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西藏硅谷天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5.88%股权(共计 470.4 万元出资额)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藏硅谷天堂。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仙居聚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1.80%股权(共计 143.8344 万元出资额)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仙居聚量。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与竺梅寝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 3.53%股权(共计 282.3529 万元出资额)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竺梅寝具。 2018 年 4 月 13 日,香港西南国际、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仙居聚量以及竺梅寝具签署了《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4 月 20 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神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香港西南国际 6,633.01 82.91% 宁波天堂硅谷 470.40 5.88% 西藏硅谷天堂 470.40 5.88% 仙居聚量 143.83 1.80% 竺梅寝具 282.35 3.53% 海神制药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情形。
2、 最近三年增资和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1) 2016 年 11 月,张志洪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按照 1,01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IMAX 香港。 张志洪以低于出资额的价格转让其持有海神制药 25%股权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如下: 2007 年,海神制药的两位股东张志洪和张欣与 Hovione China Holding Limited(即 IMAX 香港前身)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实现合资,其中包括《股权买卖协议》、《第一补充协议》、《合资合同》和《第二补充协议》。在上述协议中有条款约定 IMAX 香港具有买入期权,即 IMAX 香港有权在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
(1) 6 倍 EBITDA(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减去净负债或;
(2) 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上述财 务数据应来源于由 IMAX 香港指定的审计师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最近一个财年的审计报告。 2016 年 1 月,IMAX 香港向张志洪发出买入期权行权通知。根据上述条款计算出的买入期权行权价格为负数,即 IMAX 香港可无偿取得张志洪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 基于双方友好合作的历史,IMAX 香港于 2016 年 5 月向张志洪提出以 65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25%股权,但张志洪并未接受。 2016 年 5 月至 11 月,IMAX 香港与张志洪经过多轮邮件沟通和面对面谈判, 最终将海神制药 25%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018 万元人民币。
(2) 2018 年 3 月,IMAX 香港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00%股权(出资额 5,800 万元)以 5,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新大力。 由于 IMAX 香港和海神制药同属于香港新大力控制,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不具有参考性,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 性。
(3) 2018 年 4 月,香港西南国际增加海神制药注册资本 2,200 万元,投资 总额增加至 2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本次增资前,海神制药为香港西南国际全资控股的企业。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是海神制药内部股权架构调整,增资价格不具有参考性,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4) 2018 年 4 月,香港西南国际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5.88%股权(出资额 470.4 万元)以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天堂硅谷;将其持有海神制药的5.88%股权(出资额 470.4 万元)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藏硅谷天堂;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1.80%股权(出资额 143.8344 万元)以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仙居聚量;将其持有的海神制药 3.53%股权(出资额 282.3529 万元)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竺梅寝具。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西南国际向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仙居聚量、竺梅寝具转让海神制药的股权属于期后转让行为。其中,向宁波天堂硅谷、西藏硅谷天堂、竺梅寝具转让的股权的定价参考本次交易的价格,以标的公司 85,000 万元人民币的整体估值进行转让;由于仙居聚量为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香港西南国际转让给仙居聚量的价格是以标的公司 83,429.28 万元人民币的整体估值进行转让,略低于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略低是上市公司为了给予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员工以一定程度的优惠价格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机会,以达到员工利益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深度绑定的目的。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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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历史沿革. (1) 2009 、 1993 年 6 月,公司前身福州华冠贸易有限公司成立 1993 年 6 月,自然人林贞锋、李学良各出资 10 万元共同设立福州华冠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贸易”),注册资本 2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学良。
2、 1994 年 12 月,增资至 50 万元并引进新股东 1994 年 12 月,自然人林贞锋退出福州华冠,郑登民入股,注册资本增至 50 万元。其中,郑登民出资 3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4%;李学良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登民。
3、 1996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月,股权转让 1996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21 日,股东李学良与林辉签署了《股东变更协议书》,李学良 退出华冠贸易。变更后,华冠贸易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郑登民出资 32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64%,林辉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1996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12 日,福州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榕审验字(1996)第 389 号《验 资报告书》,确认截止 1996 年 8 月 12 日,华冠贸易已收到各股东缴来的注册资 本 50 万元。
4、 1996 年 10 月,股权转让并增资至 2,000 万 1996 年 10 月 8 日,郑登民、林辉与黄其森及赖国宾签署了《福州华冠贸易 有限公司转让协议》,郑登民将其持有华冠贸易 32 万元的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黄其森,林辉分别将其持华冠贸易 3 万元、15 万元的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黄其森和赖国宾。 同时,股东黄其森和赖国宾决定将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950 万元中黄其森认缴 1,405 万元,赖国宾认缴 545 万元;华冠贸易股东一致同意将华冠贸易的名称变更为福州泰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亨贸易”),法定代表人为黄其森先生。 1996 年 10 月 9 日,福州建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建联 CPA[96]内验字第 05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1996 年 10 月 9 日,泰亨贸易已经收到各股东认缴的 新增注册资本 1,95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额为 146 万元,以实物出资 1,804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并增资完成后,泰亨贸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黄其森 1,440 72.00
2 赖国宾 560 28.00 合计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100.00
5% 600 3%
(5) 2011 、 1998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月,股权转让 1998 年 4 月 15 日,赖国宾、黄其森及陈军签署了《福州泰亨贸易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书》,赖国宾向黄其森、陈军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泰亨贸易 360 万元、 权转让事宜。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亨贸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其森 1,800 90.00
2 陈军 200 10.00 合计 2,000 100.00
6、 2000 年 4 月,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2000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日,泰亨贸易股东会通过决议,将名称变更为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并将其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贸易业、房地产业、电子技术、电子商务、旅游业的投资。
7、 0000 年 0 月,增资至 7,000 万元 2005 年 9 月 5 日,泰禾投资股东会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增至 7,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 2005 年 9 月 7 日,福建中诚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闽中德(2005) 验字第 30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 2005 年 9 月 6 日,泰禾投资已收到福州 泰禾缴来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禾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2012 1 福州泰禾 5,000 71.43
2 黄其森 1,800 25.71
3 陈军 200 2.86 合计 7,000 100.00
8、 2006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5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5 月 31 日,福州泰禾与黄其森、林朝发签署了《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泰禾投资 4,850 万元、150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 权分别转让给黄其森、林朝发。同日,陈军与林朝发签署了《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泰禾投资 200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林朝发。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其森 6,650 95.00
2 林朝发 350 5.00 合计 7,000 100.00
9、 2008 年 6 11 月,转让股权 2008 年 10 月 24 日,林朝发与黄祥健签署了《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泰禾投资 350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转让给黄祥健。 2008 年 11 月 3 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禾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黄其森 6,650 95.00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黄祥健 350 5.00 合计 7,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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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历史沿革. (1) 2009 年 3 月,启迪明德成立 2009 年 3 月 16 日,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署 《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其中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 本次实收资本 2,6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京鸿嘉验字(2009)第 002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3 月 19 日,启迪明德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0117849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1,800 13.8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800 6.15%月,启迪明德成立
(2) 2009 年 11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鸿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京 鸿嘉验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09 年 11 月 2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5,400 41.54%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2,400 18.46%
(3) 2010 年 8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5,2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0)乾会验字第 02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0 年 8 月 4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万 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69.23% 9,000 69.23%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30.77% 4,000 30.77%
(4) 2011 年 1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2 日,启迪明德股东会决议增加新股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 7,000 万元,由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实缴部分 2,4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 资 2,000 万元,实缴部分 1,200 万元、待缴部分 8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实缴 部分 600 万元、待缴部分 400 万元,待缴部分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入齐。 本次出资情况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2011)乾会验字第 004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增资事项,2011 年 1 月 20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 (万元) 实缴出资金 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2,400 12%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10% 1,200 6%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600 3%
(5) 2011 年 4 月,启迪明德实收资本增加 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 2,800 万元经由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 (2011)乾会验字第 006 号《验资报告》。 针对本次实收资本增加事项,2011 年 4 月 7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9,000 45% 9,000 45%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 1,000 5%
(6)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一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原股东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别与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 2,000 万元,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0%。 启迪明德股东会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北京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做出批复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本比例
(7) 2012 年 8 月,启迪明德第二次股权转让 启迪明德公司原股东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启迪明德股权转让各受让人。具体转让出资额为:启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11,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55%;清华紫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启迪明德的出资 3,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占启迪明德注册资本 15%。 公司股东会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对前述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8 月 26 日,启迪明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启迪明德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 实缴出资金额(万 元) 实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 本比例本比例 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 公司 货币 11,000 55% 11,000 55%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业服务中心 货币 4,000 20% 4,000 20%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货币 3,000 15% 3,000 15% 北京腾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货币 2,000 10% 2,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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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与资金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