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原则. 6.2.1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6.2.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时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服务指标最优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原则.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响应应作无效处理。
(5) 本次磋商实行综合评分的办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的内容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分包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供应商得分高低排序,确 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交易中心应当自磋商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第 22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原则.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供应商。如符合《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 的,推荐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成交原则. 对经比较和评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磋商须知前附表 1 规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实力等综合因素优劣排列。
成交原则. 2.2.1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2.2.2 定标: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3 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 评标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结果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的公告栏目内公示。
成交原则. 供应商最终成交价格合理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成交原则.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作为参考价,以最终报价为准。依据财政部第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等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方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终报价出现最低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对相同报价供应商设备质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其中一家为最终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