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解決 样本条款

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12.8.1 對於因協議而產生或與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合約各方須首先嘗試通過各方高層代表之間的友善談判,以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或分歧。如果爭議或分歧在該談判開始後的 28 天內仍未解決,該爭端或分歧須被提交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根據其《調解規則》進行調解。如果任何一方拒絕調解,或由任何一方或調解員放棄調解,或調解因其他原因結束而爭議或分歧仍未解決,該爭議或分歧須被提交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按照其當時有效的《本地仲裁規則》及《仲裁條例》 (第 609 章)或任何當時有效的法定修改,以仲裁決定。任何該等提交應被視為是在該條例所指的提交仲裁。對仲裁的任何該等提交須在拒絕調解或者調解失敗的 90 天內作出。
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除另有約定外,協商應於請求提出後十五個工作日內舉行。
爭議解決. 賽門鐵克認為,透過聯絡賽門鐵克客戶支援,可以輕鬆且快速解決大多數分歧。若閣下是美國客戶,並且賽門鐵 克客戶支援並未解決爭議,則閣下與賽門鐵克同意,因軟體或此授權許可協議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此類爭議、索償或爭論 (以下稱「索償」),應由具有約束力的仲裁或小額索償法庭裁決,而非由具有一般管轄權的法院裁決,如下所述: A. 小額索償法庭:如果閣下滿足小額索償法庭的所有需求,包括對管轄權的任何限制以及爭議中的爭論金額,則閣下可以選擇在小額索償法庭提起閣下的索償。閣下同意在您居住所在之郡的小額索償法庭或在加州聖塔克拉拉郡的高級法院提出索償訴訟。 B. 仲裁:相對於在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較為非正式。仲裁是由中立的仲裁員裁決,而非由法官或陪審團裁決,因此比起法院,調查更加有限,且受到法院非常有限之審查的約束。仲裁員可裁定的損害和救濟與法院可裁定的相同。閣下同意本授權許可協議,即表示同意由美國聯邦仲裁法解釋並執行本仲裁條款,且閣下與賽門鐵克雙方均放棄由陪審團審判或參與集體訴訟的權利。本仲裁條款在本授權許可協議終止和/或閣下的賽門鐵克產品授權終止後應繼續有效。
爭議解決. 本契約之解釋均依中華民國法律。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爭議解決. 本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解決. 本公司與您同意,因合約所產生或與之相關爭議,均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爭議解決. 一、 甲乙雙方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應本諸雙方最大之善意,以協議之方式解決。如無法以協議之方式解決,雙方同意由甲方選擇以仲裁或訴訟之方式解決。
爭議解決. 除非本章程另有規定,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解決. 195. (i)以該股東身份行事的股東與本公司及/或其董事之間由於或關於本細則或其他原因發生的任何法律程序、訟案或訴訟;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