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权利义务 样本条款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2、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3、 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 4、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5、 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以及甲方掌握的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图、档、卡、册等资料。 6、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有关物业年度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8、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 9、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松江区佘山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松江区佘山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松江区佘山镇政府物业管理服 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设施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6]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7]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合同中心-项目名称_8]服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设施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投资者保证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其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投资者承诺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且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投资者或其资产的合同、协议或承诺。 2、 投资者应当配合管理人平安理财及销售服务机构开展投资者身份识别及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扩散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工作,并配合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等材料(如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等信息。投资者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投资者应及时按照销售服务机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若投资者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理财不承担责任。 3、 投资者知悉并确认本理财产品非存款,而是管理人平安理财按照产品销售文件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其投资本金仅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承担投资风险及分享投资收益,并非按照存款计付利息。 4、 在产品认购/申购期内,如因投资者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指定账户足额划转的,则投资者对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不成功,该理财产品的相关法律协议对其不生效,平安理财不承担责任。 5、 如通过销售服务机构认购/申购本产品的,则投资者在此特别声明:授权销售服务机构按委托金额直接从客户指定资金账户扣划相应的认/申购资金,而无需通过任何方式与客户进行最后确认。对于风险较高或客户单笔购买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同样适用上述划款规则。同时,客户知晓并接受,在扣款期间,乙方不向甲方计付利息,销售服务机构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相关规则为准。 6、 如通过销售服务机构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确认并接受通过电子渠道签署销售文件及在该等渠道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赎回、撤单)的合法有效性,并确认上述系统对投资者操作行为的记录为最终证据,客户的具体操作行为以该等记录为准。 7、 如因投资者原因,导致平安理财对其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投资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松江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物业管理服 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超声科技大厦大楼,以及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保安、 秩序等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和《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协议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5.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配套费用; 6.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开展收单业务。 2. 对乙方在使用受理终端或受理银行卡过程中发生的终端故障,按甲方对外服务承诺及时处理。 3. 负责为乙方安装受理终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业务受理情况对安装在乙方的受理终端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甲方为乙方实际安装的受理终端型号、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特约商户受理终端设备安装/撤机确认书中登记的信息为准。 4. 负责将当日消费交易资金在扣除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及其它应扣款项后,在约定时间内,按乙方指定结算账户划付交易结算资金,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对账明细。 5. 负责对乙方受理银行卡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向乙方提供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手册、终端操作手册、空白签购单和银行卡受理标识等业务受理用品。 6. 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易发生日起一年内的对账及电子对账数据服务。乙方如有账务查询要求,可通过甲方设置的账务查询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甲方按照《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办法》、《银行卡业务运作规章》的相关规定,通过接 收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供调账服务。乙方应填写甲方提供的统一格式的《客户调账表》,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甲方发出调账申请。乙方应保证其发出的 《客户调账表》的内容与原交易相符。乙方向甲方传真或邮件发出《客户调账表》后,应保存原件且不得对原件内容做任何更改,若发生乙方留存的《客户调账表》原件与甲方已受理的传真件内容不相符时,以甲方受理的传真件为准。甲方受理乙方调账申请时,由于甲方录入错误导致传真件内容与调账交易不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 甲方为乙方提供 POS 签购单纸张配送服务。 8. 甲方由于风险原因关闭商户交易,应及时通知乙方。 9. 用于本协议业务的支付服务终端不得随意变更布放地址,若需要变更拨出的电话号码或布放地址,乙方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否则甲方有权关闭交易。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及学位授予工作。 2、 甲方为丙方提供与其他研究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