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 样本条款

留置權. 22. 對於有關股份已於指定時間作出催繳或有相關應付之全部款項(無論是否目前應付者),本公司對每股(未繳足股款)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另外,對於一位股東或其承繼人目前應向本公司支付之全部款項(無論該等款項於向本公司發出有關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之任何衡平或其他權益之通知之前或之後產生,及無論付款或履行付款責任之期間是否已實質到來,且即使該等款項為該股東或其承繼人與任何其他人士(無論是否股東)之共同債務或責任),本公司對以該股東名義(無論是否與其他股東聯名)登記之每股(未繳足股款)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本公司於股份之留置權將延展至有關該等股份之全部股息或其他應付款項。董事會可隨時(就一般情況或就任何特定情況而言)放棄已產生之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本條公司細則之規定。
留置權. 5.1 就每一股份在特定時間應催繳或應付的全部款項,無論是否當時應付,本公司對於該等股份(非繳足股份)均具有第一及最優先的留置權;就股東或其財產對本公司的所有欠款或負債,本公司對於登記於該股東名下(不論單獨持有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持有)的所有股份(除繳足股份之外)具有第一及最優先的留置權及押記,無論該等欠款或負債是在通知本公司非該股東的其他人士對股份擁有任何衡平或其他的權益之前或之後發生,無論支付或清償該等款項的期限是否已經屆滿,也無論是否為該股東或其財產與任何其他無論是否為本公司股東的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
留置權. 23. 本公司就每一股份(非已全額繳足股款的股份)特定時間催繳或應付的所有款項(無論是否現時應付)對該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且本公司還就股東或其繼承人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負債對股東(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名下的所有股份具有首要留置權, 無論該債務和負債是在向本公司發出該股東以外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法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 也無論是否已屆償還的限期或債務或負債的解除,也( 儘管該債務或負債可能是該股東或其繼承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共同債務或負債)無論其是否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對股份的留置權(若有)應延伸至該股份已宣派的所有股息與紅利。董事會可於任何時候在一般情況或任何特定情況下放棄已經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本條條文。 股份證書須蓋章 說明股份的數量與類別 聯名持有人 股份證書的替換 本公司的留置權
留置權. 本公司的留置權 21. 本公司對可於固定時間收回或支付全部股款的每股股份 (已繳足股款的股份除外)擁有第一及最高留置權,無論現時是否可予支付股款。對以股東名義登記(無論是單一或 與其他人士聯名持有)的所有股份(悉數繳足股款的股份除 外),本公司亦就該股東或其產業或遺產結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及負債擁有第一及最高留置權及押記權,無論上述權利是否於通知本公司有關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的任何同等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亦無論支付或解除上述權利的期限已到,或上述權利屬該股東或其產業或遺產及任何其他人士的聯名債務或負債,或該人士是否為本公司的股東。
留置權. 15.1 在不影響耀才期貨根據法律享有之任何一般留置權、抵銷權或其他類似權力之情況下,客戶同意、接受及聲明下列條款:
留置權. 21. 如果股份(無論股款是否繳清)涉及任何已催繳或在固定時間應付的金額(無論現時是否應付),則本公司應就該金額對每股相關股份擁有第一留置權。對於本公司的負債人或債務人名下註冊的所有股份(無論該人是某股份的唯一註冊持有人還是兩個或多個共同持有人之一),就該人或其產業應付本公司的所有金額(無論目前是否應付),本公司也擁有第一留置權。董事會可隨時宣佈某股份完全或部分豁免於本條的規定。本公司對於某股份的留置權延伸至關於其應付的任何金額。
留置權. 22. 對於有關股份已於指定時間作出催繳或有應付的全部款項(無論是否目前應付者),則本公司對每股股份(未繳足股款)擁有首要留置權。另外,對於該股東 或其承繼人目前應向本公司支付全部款項(無論該等款項於向本公司發出有關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或其他權益的通知之前或之後產生,及無論付款或履行付款責任的期間是否已實質到來,且即使該等款項為該股東或其承繼人與任何其他人士(無論是否本公司股東)的共同債務或責任),則本公司對以該股東(無論是否聯同其他股東)名義登記的每股股份(未繳足股款)擁有首要留置權。本公司於股份的留置權應延展至有關該等股份的全部股息或其他應付款項。董事會可不時(就一般情況或就任何特定情況而言)放棄已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全部或部份豁免遵守本條章程細則的規定。
留置權. 22. 本公司將就每股股份(非繳足股款股份)在指定時間被催繳或應付之所有股款(不論是否當時應付)而對該股份擁有第一及優先留置權。本公司亦將就股東或其承繼人當時應付予本公司之所有款項而對登記於該股東名下(不論是否與其他股東聯名持有)之每股股份(非繳足股款股份)擁有第一及優先留置權,而無論有關款項是否於通知本公司除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之任何衡平權益或其他權益之前或之後產生,以及無論有關款項之付款或履行付款責任之期間是否已實際到臨,且儘管有關款項為該股東或其承繼人及任何其他人士(無論是否為本公司股東)之共同債務或負債。本公司對任何股份之留置權將伸延至有關該等股份之全部股息或其他應付款項。董事會可隨時(就一般情況或就任何特定情況而言)放棄任何既有留置權或宣佈任何股份可全部或部分豁免遵守本條章程細則之條文。
留置權. (不論是否目前應付者),本公司就該款項對該股份擁有首要留置權。另外,對於股東或其遺產承繼人欠負本公司的所有債務及責任(不論該等款項是於向本公司發出有關該股東以外任何人士的任何衡平或其他權益的通知之前或之後產生,亦不論付款或履行付款責任的期間是否已實質到來,且即使該等應付款項為該股東或其遺產承繼人與任何其他人士(不論有關人士是否本公司股東)的共同債務或負債),本公司對以該股東(不論是否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持有)名義登記的每股股份(繳足股份除外)擁有首要留置權。 本公司於股份的留置權(如有)可伸延至相關股份的所有已宣派股息及紅利。董事會可議決任何股份在某一特定時間全部或部份豁免遵守此項細則的條文規定。
留置權. 對於閣下對我司的所有欠款,我司除可能享有的其他補償外,對代閣下或閣下帳戶所持有的所有滬深港通證券我司將享有持續的一般留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