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验收 样本条款

项目竣工验收. 应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依据,并有相关专业测试单位出具相应的测验结论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 应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国家和
项目竣工验收. (1) 乙方应按照进度计划实现工程完工,并应按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规定通过完工验收,并报送甲方备案。项目完工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符合竣工验收的书面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竣工资料【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2)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参照设计文件及项目工程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 (3) 若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有权通知乙方按照国家相关专业工程验收流程组织、办理完工、竣工验收手续,并按适用法律的规定及甲方的需求准备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项目总投资。 (4) 如因项目工程存在某一方面的瑕疵导致项目工程未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根据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或完善,并再次组织相关验收。直到通过该等验收为止,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计入项目总投资。
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应在约定的建设期内(或经允许的延期日前)按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规定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建设完成且具备验收条件时,书面通知政府方,同时向依据适用法律确定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适用法律规定后进行。实施机构参与工程的验收并不解除项目公司对本工程中建设缺陷所承担义务或责任。 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二十(20)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单位应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本项目建设标准应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工程竣工的结算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应在2个月内向实施机构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政府的审计部门应在180天内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并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 指本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财政审核通过之日。
项目竣工验收. 1、 项目验收标准: 以本合同设计方案所列明的设备规格尺寸、材料以及呈现的整体效果图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标准,本项目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等级。 2、 项目完工后,乙方经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后须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与乙方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时,乙方须提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予甲方,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要求的竣工图、项目的全部过程原始记录、项目过程联系单等文档、图纸、资料。 3、 竣工验收时,双方组织项目整体验收评定。 4、 如果项目质量不合格或项目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10天内进行返工,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最终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若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时间的,按本合同
项目竣工验收. 1、 项目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项目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本工作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等级。 2、 每次清掏结束后,乙方经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后须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项目验收申请后与乙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 3、 如果项目质量不合格或项目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当天进行返工掏洗,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需在工作服务单上签字确认,服务单由甲方留存。若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完工时间的,按本合同
项目竣工验收. 试运行和第三方测评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项目承建方、监理方、测评方及专家团队等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和监理方共同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经竣工验收存在问题的,乙方根据项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或予以书面解释,整改结束后乙方依照上述程序继续提请甲方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乙方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未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再次组织一次竣工验收,但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再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乙方承担项目建设不合格的责任。 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工程验收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以独立子项工程为单位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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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 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 质量验收 (1)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 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 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 安装与验收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 最终验收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 货物交付和验收 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