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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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本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连续 30 个、40 个、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情形时;
25、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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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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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12、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1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1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6、 本基金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时;
27、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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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增加、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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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Prospectus, Fund Prospectu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规定进行通知和公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部管理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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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基金募集期延长或者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同利 A 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同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同利 A 的收益率设定及其调整;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上市交易以及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7、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2 contract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12、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1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1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16、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18、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19、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2 contract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或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7、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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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10、20、2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情形时;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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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或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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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东吴转债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东吴转债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可转债 A 份额与可转债 B 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接受或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申请;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后恢复办理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4、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5、 可转债 A 份额与可转债 B 份额终止运作;
26、 可转债 A 份额与可转债B 份额终止运作后可转债A 份额与可转债 B 份额的份额转 换;
27、 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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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本基金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2 contract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折算及变更登记;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25、 本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2 contract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境外投资顾问(如有)、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境外投资顾问(如有)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境外投资顾问(如有)主要负责人员变动,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事件有可能对基金投资产生重大影响;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10、20、2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的情形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增减销售币种;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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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遇到极端风险情形,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使用固有资金从本基金购买相关金融工具;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的重大事项;
25、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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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Prospectu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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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暂停上市、恢复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及变更登记;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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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形时;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 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交易;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24、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5、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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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或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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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4、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5、 本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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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本基金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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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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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 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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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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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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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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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的折算;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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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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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出现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时;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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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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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交易;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或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 提示性公告;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7、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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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更超过 50%;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 30%;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16、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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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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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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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 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如出现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满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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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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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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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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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等重大事项;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停复牌、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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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的折算;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新增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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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的折算;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本基金出现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时;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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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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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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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4、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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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或某一基金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开放期安排;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在开放期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若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 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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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本基金投资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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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5、 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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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5、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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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类别、数量规定、升降级规则的变动;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以及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的情形;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遇到极端风险情形,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使用固有资金从本基金购买相关金融工具;
24、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的重大事项;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出现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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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或某一基金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4、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发生涉及基金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封闭期到期时未变现资产进入清算程序的提示公告;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 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 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 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转为鹏华辉弘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40、50、5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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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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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牌、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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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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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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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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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12、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1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1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16、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18、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19、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 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契约》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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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契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5、 基金份额折算;
26、 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27、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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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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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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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如基金合同生效 2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10、20、2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的情形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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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发布提示性公告;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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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封闭期到期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部分存在持有尚未处置完毕的违约债券的情形;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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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 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情形时;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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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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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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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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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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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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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12、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1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1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16、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18、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19、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基金份额的折算;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交易;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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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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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份额停牌、复牌、终止上市;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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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 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交易;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4、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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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管理人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4、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者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回等重大事项;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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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 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30、40、45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25、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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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4、 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5、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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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折算及变更登记;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25、 本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 成;
26、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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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 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1、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22、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24、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