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补偿. 18.1.1 获得一般补偿的权利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果发生以下事件,项目公司可申请一般补偿:
(a)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建设投资、维护成本增加;
(b) 法律、法规、规章或行业标准变更,使得项目公司为符合新的要求调整建设标准导致投资或运营维护成本增加。
18.1.2 补偿形式 一般补偿方式具体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18.1.3 以其他方式已补偿的损失 就项目公司因一般补偿事件而发生的损失、损害或责任(包括增加的运营成本或资本性支出),甲方没有义务对项目公司已从下列途径另行获取补偿或抵销的损失部分提供补偿:
(a) 项目公司有权获得的保险赔款(包括认定保险赔款);
(b) 项目公司已从其他途径(通过其股东投资或股东提供其它融资 的除外)获得补偿;
(c) 甲方按照本协议其他规定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补偿;
(d) 在生效日后,国家立法机关或任何陕西省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使项目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减少或以其它方式已补偿了项目公司。
18.1.4 补偿事件的通知 当按照本协议特许经营条款下第 18.1.1 条款规定而使项目公司有权获得补偿时,项目公司应书面通知甲方一般补偿事件的发生及其可能之影响,包括有关损失的性质和估计延长期限(简称“补偿通知”)。
18.1.5 谈判期
(a) 甲方收到补偿通知后,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意进行谈判,尽其最大努力就补偿的期限及时间达成一致;
(b) 若在补偿通知发出后三十(30)日内双方未能就补偿达成一致,则按照本协议第五部分第 7 条的规定解决。
18.1.6 对责任的限制 乙方和项目公司同意,如果甲方按照本协议特许经营条款下第 18 条的规定提供补偿,甲方对乙方和项目公司不再承担有关补偿事件的任何其它责任。
一般补偿. 14.1 在不影响大华中国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不论是否根据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作为其补充,客户须对大华中国做出补偿,以使大华中国免于因以下任何事项而遭受或招致和任何及所有损失:
(a) 客户任何未能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条件;
(b) 公司管理员在操作及使用由客户安装或使用的任何系统或软件(包括任何BIB 软件) 中的任何行为或过失;
(c) 大华中国以本协议允许的任何方式依赖任何指示、遵照任何指示行事或执行任何指示;
(d) 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变更;
(e) 在大华中国并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做出或促使做出的有关或可归咎于本协议、任何账户或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任何行为、不作为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管理员向任何人士披露与任何企业网上银行服务、账户或指示有关的资料,不论是否因疏忽大意所致;或
(f) 因客户或其任何客户用户访问和/或使用企业网上银行而导致的大华中国或由任何第三方代表其拥有、营运和/或维护的任何软件(包括任何 BIB 软件)或任何电讯、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或系统的任何病毒、错误、缺点、缺陷或失灵或任何损坏、中断或故障。
一般补偿. 32.1.1 获得一般补偿的权利 在项目合作期内,如发生下述事件(下称“一般补偿事件”)
(a) 根据第28.1条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b) 由于建设期甲方要求变更造成的项目投资额增加;
(c) 由于垃圾处理质量国家标准提高而进行的工况调整和设备改造,导致乙方资本性支出或运营费用增加; 则乙方有权从甲方依照32.1获得一般补偿:
一般补偿. ★
29.1.1 获得一般补偿的权利 项目合作期内,如发生下述事件(下称“一般补偿事件”)
(a) 根据第 13.2 条款,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延误;
(b) 根据第 25.1 条款和第 15.3.1 条款,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c) 根据第 15.2 条款,甲方要求变更造成项目投资额增加;
(d) 根据第 15.3.2 条款,由于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需要而进行的变更,导致乙方资本性支出或运营费用增加;
一般补偿. 16.1.1 获得一般补偿的权利 合作期限内,如发生下述事件(下简称“一般补偿事件”),双方经谈判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依照第 16 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补偿:
(a) 由于法律变更,乙方为符合新的法律要求从而导致年经营成本或年资本性支出增加;
(b) 发生第13.1条款项下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年经营成本或年资本性支出增加,但双方仍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
16.1.2 补偿形式 补偿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甲方可自行选择采用哪一种补偿方式:
(a) 一次性现金补偿;
(b) 调整服务费用。
一般补偿. 15.3.1 一般补偿事件
(1) 在建设期内,因甲方要求(甲方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区政府主管部门规章及甲方或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强制性规范文件的形式单独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提出的要求视为甲方要求)导致的乙方建设成本(包括主体工程及政府配套工程投资、融资成本等)增加的情况;
(2) 在运营期,因甲方要求导致的乙方运营成本或资本性支出的增加超过 5%;
(3) 在运营期,因法律变更导致的运营服务要求变更和/或乙方运营成本或资本性支出的增加超过 5%;
(4)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甲方因紧急事件而介入,暂代乙方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造成乙方的损失、支出或费用。
15.3.2 一般补偿形式 甲方对乙方可能的补偿方式包括以下一种或几种:
(1) 现金补偿;
(2) 其他方式(包含延长运营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
一般补偿. 14.1 在不影响任何一个大华银行集团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不论是否根据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作为其补充,客户须对大华银行集团做出补偿,以使大华银行集团免于因以下任何事项而遭受或招致和任何及所有损失:
(a) 客户任何未能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条件;
(b) 客户用户在操作及使用由客户安装或使用的任何系统或软件(包括任何BIB软件)中的任何行为或过失;
(c) 大华银行集团以本协议允许的任何方式依赖任何指示、遵照任何指示行事或执行任何指示;
(d) 任何适用法律的任何变更;
(e) 在大华银行集团并无故意的情况下做出或促使做出的有关或可归咎于本协议、任何账户或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任何行为、不作为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管理员向任何人士披露与任何企业网上银行服务、账户或指示有关的资料,不论是否因疏忽大意所致;或
(f) 因客户或其任何客户用户访问和/或使用企业网上银行而导致的大华银行集团或由任何第三方代表其拥有、营运和/或维护的任何软件(包括任何BIB 软件)或任何设备的任何病毒、错误、缺点、缺陷或失灵或任何损坏、中断或故障。
一般补偿. 19.4.1 在运营期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并导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成本和/或资本性支出增加时,则乙方有权从甲方或其指定单位依照本章规定获得一般补偿。
19.4.2 一般补偿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次性补偿;调整垃圾处理服务费。
19.4.3 生效日期后发生本协议规定的不可处理垃圾持续性超标时的补偿:此原因导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当年的垃圾处理成本增加的金额超过其上一年度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总额的 2%(百分之二),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将对当年增加的垃圾处理成本中超出 2%部分给予补偿。
一般补偿. 获得一般补偿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内,如发生下述事件(下称“一般补偿事件”),双方经谈判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依照第18条的规定对项目公司进行补偿:
一般补偿. 如借款人/抵押人发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事件,而对贷款人造成任何损失、损害,则该等损失、损害均应由借款人/抵押人向贷款人补偿(包括任何用于清结或重新安排融资的成本,或贷款人为借款人/抵押人所垫付的各项税款、律师费及其他法律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