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期间 如果您首次投保本保险,自首次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3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如果您非连续投保本保险,则自非连续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3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您需要按当时的费率申请重新投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自重新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3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保证续保. 7.1 自您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每 3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7.2 在同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果保险期间内 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况,并且您按照约定支付续保保险 费,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7.3 除另有约定外,在同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我们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健 康状况而拒绝您续保,也不能因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而调整续保保险费 或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在本合同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的 24 时起 60 日内支付续保保险费,您将丧失保证续保权利。
7.4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 您需要重新投保,并经我们审核同意。重新投保的保险费根据重新投 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等因素核定。
7.5 若任一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本保险产品已停止销售,我们将不再接 受任何类型的投保申请。
保证续保. 释义 7.24 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
保证续保. 2.2.1 保证续保期间
2.2.2 保证续保权
1)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按该保证续保期初约定的费率表依被保险人年龄变化缴纳相应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因本保险的整体费率调整而改变;
2)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
3)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不因该保险的统一停售而终止。
2.2.3 保证续保权终止
1) 投保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向本公司申请解除合同;
2) 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3) 投保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内,未按照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保障计划、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 7.2 等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缴纳方式缴纳相应的续期保险费;
4) 如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终止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
保证续保. 自您首次投保或自您重新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起,每连续五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您未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的,保证续保期间即终止。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申请续保,我们按被保险人续保时年龄和职业类别对应的费率收取续保保险费后,本附加合同自上一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保证续保期间,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理赔情况或保险停售而拒绝被保险人的续保申请或者调整续保保险费。 保证续保期间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 主合同效力终止或中止;
(2) 本附加合同中“4.2 如实告知”、“7.1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等列明的其他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
保证续保. 自本合同的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为保证续保期间。
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的续保
保证续保. 本合同采取保证续保方式,保证续保期间内我们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您续保,但若续保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1) 被保险人从本合同以及其他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合同(包括本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累计获得的医疗保险金之和达到附件一“保险金给付限额表”所列的医疗保险金终身给付限额;
(2) 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被确定为非既往症人员的,续保时被保险人年满71周岁且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投保时根据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被确定为既往症人员的,续保时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
(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再接受续保的情形。 本合同保证续保期间内,若您未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之前向我们提出停止保证续保申请,并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向我们支付续期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
保证续保. 本合同采取保证续保方式,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保证续保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果我们未调整本产品,且您未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之前向本公司提出停止保证续保申请,并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向本公司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 1 年。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果我们决定调整本产品,我们将及时通知您。若您同意调整本产品,我们将按照调整后的保险产品为您办理续保,新续保合同自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生效,有效期 1年,新续保合同将根据本条前款规定保证续保;若您不同意调整本产品,则我们视同您自动放弃新续保合同的权利,本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日 24 时起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保证续保. 合同调整 5. 个人账户 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