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A 座 103 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胡颖 电话:000-00000000-000传真:021-64610539 邮政编码:200001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1. 根据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出具的发行人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067XR),中诚信的经营范围为:“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债券、基金金融机构评级业务及相关信息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通知》(银发[1997]547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业务的函》(银办函[2000]162 号),中诚信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质。
3. 经金杜核查,中诚信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 金杜认为,中诚信具备相关信用评级业务资质,且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00号鹏润大厦X座00层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衍
信用评级机构.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根据中证鹏元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170270)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相关批复,本所律师认为,中证鹏元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机构的主体资格。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现持有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 年 8 月 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0132206721U 的 《营业执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核发的编码为 ZPJ003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7 年 12 月 16 日批复的《关于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通知》(银发[1997]54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批复的《关于核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50 号)。上海新世纪为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信用评级机构,具备为本期债券提供信用评级的主体资格。
信用评级机构. 1. 发行人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08314),中诚信的经营范围为:“债券、基金金融机构评级业务及相关信息服务(境内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经营 机构的评级业务及相关信息服务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通知》 (银发[1997]547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业务的函》 (银办函[2000]162 号),中诚信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质。中诚信为交易商协会的会员。
2. 经金杜核查,中诚信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
3. 中诚信在其出具的《2015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中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同时,中诚信在其出具的《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中评定发行人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 A-1。 金杜认为,中诚信具备依法为本次发行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资格,且并非发行人的关联方。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