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 创睿盈。创睿盈现持有发行人 22,111,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85%。 (2) YAOLONG TAN。YAOLONG TAN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 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XXXXXXX TAN 控制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创睿盈的执行董事为 XXXXXXX XXX,监事为尹冀湘,经理为郑宇。 3、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1 宁波凯风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87%股份 2 中新创投 直接持有发行人 7.91%股份 3 长江资本 直接持有发行人 5.53%股份 4 中以英飞 直接持有发行人 4.33%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英飞投 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5 英飞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 1.73%股份,与一致行动人中以英飞 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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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发行人5%股份以上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 创睿盈。创睿盈现持有发行人 22,111,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85张庆文:持有3,908.8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8.86%。
(2) YAOLONG TAN。YAOLONG TAN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戴芙蓉:持有1,851.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14%。
(3) 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XXXXXXX TAN 控制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望桥投资:持有48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张庆文、戴芙蓉夫妇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创睿盈的执行董事为 XXXXXXX XXX,监事为尹冀湘,经理为郑宇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庆文: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戴芙蓉:发行人副董事长。
(3、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杨灿阳: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1 宁波凯风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87%股份(4) 齐伯更:发行人董事,身份证号码11022819720921****。
2 中新创投 直接持有发行人 7.91%股份(5) 酆广增:发行人独立董事,身份证号码32010619421222****。
3 长江资本 直接持有发行人 5.53%股份 4 中以英飞 直接持有发行人 4.33%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英飞投 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5 英飞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 1.73%股份,与一致行动人中以英飞 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6) 李海舰:发行人独立董事,身份证号码11010819630930****。
(7) 刘明辉:发行人独立董事,身份证号码21020419640518****;兼任大家出版传媒(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特股份有限公司和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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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关联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依据《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包括: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创睿盈。创睿盈现持有发行人 22,111,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85%秦龙,现时直接持有发行人46.98%的股份,并通过青岛森忠林、青岛森玲林、青岛森伟林、青岛森宝林控制发行人8.60%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55.58%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其基本情况如下: 秦龙,身份证号码为 3702021965******** ,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汶上路****。
(2) YAOLONG TAN。YAOLONG TAN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林文龙,现时直接持有发行人6.45%的股份,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担任发行人的总经理,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文龙,身份证号码为4405221971********,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宜利街 ****。
(3) 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XXXXXXX TAN 控制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鑫石,现时直接持有发行人5.07%的股份,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80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国投创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宇)。
2、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创睿盈的执行董事为 XXXXXXX XXX,监事为尹冀湘,经理为郑宇。
3、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1 宁波凯风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87%股份
2 中新创投 直接持有发行人 7.91%股份
3 长江资本 直接持有发行人 5.53%股份 4 中以英飞 直接持有发行人 4.33%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英飞投 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5 英飞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 1.73%股份,与一致行动人中以英飞 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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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
关联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2021 年三季度报告》《2020 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问卷及相关确认函、邮件等资料、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检索核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 创睿盈。创睿盈现持有发行人 22,111,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85%。
(2) YAOLONG TAN。YAOLONG TAN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3) 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XXXXXXX TAN 控制开曼创达特、重庆空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创莘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创睿盈的执行董事为 XXXXXXX XXX,监事为尹冀湘,经理为郑宇。
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并经发行人确认,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 6 名,分别为 Alpha Achieve、田涛、苏州元禾、鸿腾智能、国创开元、宜兴光控,其分别持有发行人 16.94%、7.44%、7.30%、6.99%、6.58%和 6.08% 的股份。此外,北京奇虎作为鸿腾智能的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持有发行人 3.00% 的股份,与鸿腾智能合计持有 9.99%的股份。 根据发行人股东 Alpha Achieve、田涛、苏州元禾、国创开元、鸿腾智能、北京奇虎、宜兴光控出具的书面承诺及确认并经本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xxxx://xxx.xxxx.xxx.xx/)及其他网络公开信息检索,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不存在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1 宁波凯风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87%股份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光控 100%的股权 2 中新创投 直接持有发行人 7.91%股份
3 长江资本 直接持有发行人 5.53%股份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光控 100%的股权 0 Xxxxxxxx Xxxxxxx 开曼群岛 Northern Venture 持有Alpha Achieve 75%的股权,Northern Light Partners L.P.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4 中以英飞 直接持有发行人 4.33%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英飞投 资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 5 英飞投资 直接持有发行人 1.73%股份,与一致行动人中以英飞 合计持有发行人 6.06%的股份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鸿腾智能 84.48%的股权,间接持有鸿腾智能 100%的股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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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