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样本条款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的真实性 为了验证《合作协议》的真实性,本所律师对协议双方进行了电话访谈,并核查了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详细了解、核查《合作协议》的签署过程及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与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合作协议书》是真实的。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012 年 11 月 15 日,陈昌旭(毕节市市长)代表毕节市政府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毕节市政府公章;耿贵刚(新联爆破法定代表人)代表新联爆破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新联爆破公章,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 管委会、虹桥园开发公司、东方铁塔分别在《委托代建合作协议》上盖章,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4 年 8 月 28 日。根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约定,该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成立。 (二) 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管委会和虹桥园开发公司作为委托方(甲方)、东方铁塔为作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及《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的受托方(乙方),双方以前期洽谈备忘录及代建合作单位招标文件为依据,经协商一致,签订《委托代建合作协议》。 《委托代建合作协议》就项目概况、合作模式、建设资金、代建范围、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移交和接收项目、代建费的计算与支付、奖励、及附则进行了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代建合作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委托代建合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1、 债务重整服务合同》由吉创资管法定代表人高怀雪和高湘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湘君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加盖个人印章,并已分别加盖吉创资管的公章和高湘公司的公章;连带保证人陈继等已于该合同上签字。 2、 定向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由吉创资管法定代表人高怀雪和高湘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湘君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加盖个人印章,并已分别加盖吉创资管的公章和高湘公司的公章。 3、 定向资管计划受益权回购协议》由吉创资管法定代表人高怀雪和高湘公 司法定代表人孙湘君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加盖个人印章,并已分别加盖吉创资管的公章和高湘公司的公章;连带保证人陈继、孙湘君等已于该合同上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2016 年 12 月 21 日,吉艾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债务重整服务合同》、《定向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和 《定向资管计划受益权回购协议》系吉创资管和高湘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该等合同的签署合法、真实、有效。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鄂州光伏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鄂州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已分别加盖上海华怡、四川集达、妙理投资、鄂州华怡、上海艾力克、奉琛金属制品、华星电器、枭宇国际贸易、筑安建设工程的公章,并由上海华怡、四川集达、妙理投资、鄂州华怡、上海艾力克、奉琛金属制品、华星电器、枭宇国际贸易、筑安建设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张连文签字。《鄂州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签署真实。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公司授权代表程启北代表公司在《销售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深圳高清投资的法定代表人薛秋阳代表深圳高清投资在《销售合同》上签字并加盖深圳高清投资公章。 本所认为,各方的签约代表具备签署合同的权利,且合同已经各方盖章确认,合同的签署系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飘扬代表公司在《承包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中煤陕西能源的授权代表武祥东代表中煤陕西能源在《承包合同》上签字并加盖中煤陕西能源合同专用章。 本所认为,各方的签约代表具备合法代表各方签约的法定权限或委托权限,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签署真实。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设备采购合同》分别由公司的授权代表刘丽平和特森拉工业公司的授权代 表杨珺惠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和特森拉工业公司公章。本所律师认为,《设备采购合同》系公司和特森拉工业公司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及公司确认,公司、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政府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 合同签署的真实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PPP 项目协议》均已由相关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上述合同的内容明确,具有真实性。 本所认为,双方的签约代表具备合法代表双方签约的法定权限或委托权限,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签署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