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特定股東限制 Clause in Contracts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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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承銷協議, 承銷協議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振宇五金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振宇五金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12,326,015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17,268,6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71.38%,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19,268,600 股之 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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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承銷協議,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亞洲藏壽司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亞洲藏壽司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31,200,000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37,873,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82.38%,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44,980,000 股之 69.36%,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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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本次已與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合計 45,050,181 股,佔申請上市時發行股份總額 92,233,942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48.84%或佔掛牌股數 103,763,942 股之 43.42%,若加計自願集 保股數 21,021,811 股,則總集保股數為 66,071,992 股,佔申請上市時發行股份總額 92,233,942 股之 71.63%或佔掛牌股數 103,763,942 股之 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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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該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及自願集保股數合計 75,432,899 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136,765,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55.16%或佔掛牌股數 155,214,500 股之 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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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ublic Offer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博晟生醫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博晟生醫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50,555,198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92,0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54.95%,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101,630,000 股之 49.74%,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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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旭隼科技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旭隼科技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40,066仟股,佔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67,470仟股之59.38%,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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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東碩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東碩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19,051,482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36,603,042股之52.05%,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貣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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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ublic Offering Sales Method Announc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該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於掛牌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該公司強制集保及自願集保股數合計 75,722,899 股,佔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136,765,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55.37%或佔掛牌股數 155,214,500 股之 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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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ublic Offer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杏一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杏一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16,155,179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25,240,000股之64.01%,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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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ublic Offering Sales Method Announc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美達科技公司簽定「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及股東自願集保協議書」,已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 另由美達科技公司協調特定股東, 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 兩者合計 23,410,780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時發行股數總額35,200,000 股之66.51%,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39,894,000股之 58.68%,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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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永豐實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永豐實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 174,622,565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244,906,021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71.3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267,129,021 股之 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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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廣閎科技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外,並由廣閎科技公司協調特定股東提出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兩者合計 18,344,510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掛牌股數總額 40,64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45.14%,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45,720,000股之 40.12%,其中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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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 櫃) 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相關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安克生醫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安克生醫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25, 069, 282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數40, 800, 000 股之61. 44% ,另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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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承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