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样本条款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调整后的 T-1 日预计开盘价×T-1 日估值汇率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替代金额×(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收取溢价的原因是,基金管理人需要在收到申购确认信息后,在美国市场买入组合证券,结算成本与替代金额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溢价率,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如果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高于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黄金现货合约,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数量(单位:克)×T-1 日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的结算价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替代金额×(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原因是,基金管理人需要在收到申购确认信息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入黄金现货合约,实际购入成本与替代金额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如果预先收取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高于购入该部分黄金现货合约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低于购入该部分黄金现货合约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 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黄金现货约,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黄金现货约数量×该黄金现货约 T 日参考开盘价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替代金额×(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收取溢价的原因是,基金管理人需要在收到申购确认信息后,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入相应的黄金现货约,基金的实际买入价格(或实际结算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该黄金现货约的参考开盘价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现金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如果预先收取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高于购入该部分黄金现货 约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黄金现货约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调整后的 T-2 日收盘价×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对于现金替代的港市成份证券,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T-1 日估值汇率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替代金额×(1+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率) 其中,“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经除权除息调整的 T 日前一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日收盘价,主要根据指数公司提供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调整后收盘价确定。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标的 ETF 数量×该标的 ETF 调整后 T 日参考开盘价×T-1 日估值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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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 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 谈判保证金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

  •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部件开发;零售兼批发电子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布线,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与集成、医疗设备销售;交通工程电子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防范设施、屏蔽室设计施工;数据恢复。

  • 保证金的退还 (1)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未成交人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人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采用直接扣留工程结算价款时,利率按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计取,在每期质量保证金返还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