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长沙市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科技创意园(又名“湘江科创园”或“湘江科创基地一期”) 栋 (层/室)(具体位置,详见附件),甲乙双方确认承租区域建筑面积(含公摊):_ 平方米 ,乙方自愿承租。
租赁房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第三方的房屋共计 21 处,租赁面积合计 24,855.44 平方米。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已就租赁使用的房屋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该等租赁行为合法、有效。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部分房屋出租方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租赁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租赁房屋.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瑞通芯源及其子公司运通电子未租赁房屋;目标公司莱克斯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房屋. 根据中铁建铜冠提供的租赁合同,中铁建铜冠有效期内的办公场所租赁情况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境内存在向第三方租赁的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的情形。
租赁房屋. 根据众泰汽车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众泰汽车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房产如下:
租赁房屋. 经本所律师查阅上述各项租赁协议、租赁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权属证明和涉及的其他文件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中 国境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承租 8,693 处面积共计约 1,471,294.99 平方米的物 业用于仓储、生产、办公室、门店用途,其中 4,863 处共计约 874,613.55 平方 米的租赁物业,出租方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其中 1,235 处 共计约 247,803.8 平方米的租赁物业,已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发行人及其中国境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所承租的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单项租赁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五”所示。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相关 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发行人承租房屋所在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发行人承租 房屋所在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发行人承租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用于门店经 营、发行人承租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形。具体法律分析如下:
租赁房屋. 1.1 根据《竞价确认书》,甲方同意将位于江苏省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区域的面积为约 平方米 (以房产证上建筑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如要在产权范围内分割面积进行出租,则以现状交付为准,房屋办理交接手续后,双方不得对面积提出异议)。房屋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房屋平面图》红线划定区域为准。 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签字)在交纳第一期租金后 日内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是🎧房屋原承租户的,还需提交上一租赁期终止日至 🎧租赁期起始日的房屋使用费收据(按上一租赁期租金标准计算)。
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协议、租赁房屋权属证书等资料及发行人说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重要子公司共承租使用 30 处房屋用于员工宿舍、办公、 仓库等用途,租赁面积合计 313,340.52 m2,该等租赁房屋情况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境内重要子公司租赁物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