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权限 样本条款

管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管理人在本合同的约定的投资范围、委托期限以及投资限制内进行投资管理。管理人不对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管理权限.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管理人全权管理。
管理权限.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管理人对本集合计划全权管理。
管理权限. 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各资产相互独立,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管理权限. 长城证券作为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对本集合计划进行全权管理。
管理权限. 管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管理权限. 光证资管作为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主动管理。
管理权限. 7.3.1 受托人应在信托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忠诚、谨慎的原则管理信托财产,并根据这一原则决定具体的管理事项。
管理权限. 管理人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行使管理人权限。
管理权限. 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本集合计划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本集合计划资产与其他委托人资产、不同集合计划的资产相互独立。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本集合计划资产归入其自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