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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交割 样本条款

融资交割. 指 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乙方完成融资交割:
融资交割. 6.5.1 本合同生效后 60 日内,乙方应完成本项目融资交割,并向甲方提交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6.5.2 乙方不得因其在融资合同中的违约行为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受损。
融资交割. 指乙方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 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融资交割. 7.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日起一百八十(180)日内完成融资交割并在完成融资交割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交割完成,并提交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7.3.2 若乙方未能按照第 7.3.1 条款的规定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宽限期,但该宽限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60)日,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期限为准。 7.3.3 如融资交割未能按期实现又未能获得甲方批准的宽限期, 或未能在宽限期内完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7.3.4 市场利率的变动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利率变动风险做出任何补偿。 7.3.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制定本项目投资计划表,并经甲方批准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融资交割. 5.2.1 乙方和项目公司应于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百八十(180)日内完成融资交割,甲方协助项目公司获得应由甲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所需文件。 5.2.2 项目公司在完成融资交割后五(5)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交割完成,并提交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5.2.3 若因乙方和项目公司原因未能按照本部分第5.2.1条款完成融资交割,或在完成融资交割后五(5)个工作日内不能向甲方证明其融资交割完成,则甲方有权兑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的全部金额。
融资交割. 6.4.1 乙方为本项目融资事宜与相关贷款人签署的融资文件已经签署生效 并交付,且相关文件遵守本合同的要求。不违背保密协议和损害政府利益的情 况下,乙方已将签署的上述融资文件的认证副本提交给甲方。 6.4.2 在融资所需的全部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应完成融资交割。 6.4.3 为完成本项目的融资交割,乙方可以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 的约定,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经乌审旗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同意后,将
融资交割. ‌ 14.3.1. 本合同签署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完成融资交割。 14.3.2. 乙方在完成融资交割后七(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交割完成,并提交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融资交割. 乙方应在成立后两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融资交割是指项目公司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订并向甲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 如乙方未上述按要求完成融资交割的,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融资交割. ‌ 8.3.1 乙方应于项目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融资金额的融资交割并在完成融资交割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交割完成,并提交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证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其余融资金额按照甲方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由乙方在本项目建设期内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筹集。 8.3.2 若乙方未能按照第8.3.1条款的规定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宽限期,但该宽限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九十(90)日,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期限为准。 8.3.3 如融资交割未能按期实现且未能获得甲方批准的宽限期,或未能在宽限期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期应完成融资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8.4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支持‌ 8.4.1 甲方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在合法的前提下,为乙方的融资提供相关的便利和支持,必要时出具相关文件和证明。但甲方不应为乙方的融资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8.4.2 在其他条件(如担保、抵押或质押等)相同或类似的前提下,如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争取的银行贷款、各类债券、商业票据、基金等融资方式的核心条件(主要是利率、融资期限、偿还方式等)较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或项目公司拟采用的融资方式的核心条件更为优惠的或有利于降低项目公司利息负担和本息支出的,则项目公司可以采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方式,双方共同配合落实该等融资方式。
融资交割. 12.4.1 乙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一百八十(180)日内完成融资交割,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交割的,经甲方同意,可以协商延后融资交割的时间。 12.4.2 乙方应在完成融资交割后十🖂(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告知融资交割完成,并将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指明已完成融资交割的其他文件报经甲方备案。 12.4.3 若乙方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第【12.4.1】条的约定完成融资交割,并导致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的,按本合同第【35.3.3】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