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样本条款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新英开曼在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资产账面价值为 101,855.72 万元,评估值 140,705.82 万元;增值 38,850.09 万元,增值率 38.1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8,328.40 万元,评估值为 48,328.40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3,527.33 万元,评估值为 92,377.42 万元,评估增值 38,850.09 万元,增值率为 72.58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 年8 月31 日,游族信息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444.19 万 元,评估价值为 29,604.45 万元,增值额为 8,160.26 万元,增值率为 38.05%;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0,007.0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007.02 万元,无增减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437.1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9,597.43 万元,增值额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秦川集团的总资产账面价 值为 164,936.99 万元,评估价值 284,099.90 万元,增值额为 119,162.91 万元,增值 率为 72.2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7,289.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3,564.14 万元,减值 额 3,725.04 万元,减值率 7.88%;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7,647.81 万元,评估价值为 240,535.76 万元,增值额 122,887.95 万元,增值率为 104.45%。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济钢集团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后的评估结果如下: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长期股权投资 120,745.86 139,324.94 18,579.08 15.39 资产总计 120,745.86 139,324.94 18,579.08 15.39 负债总计 - - - 净资产 120,745.86 139,324.94 18,579.08 15.39 采用收益法对济钢集团注入资产进行评估后的价值为 139,228.05 万元,收益法评估 结果与账面价值 120,745.86 万元相比增值 18,482.19 万元,增值率为 15.3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评估增减值情况 截至2014 年3 月31 日,海滨置业资产账面价值11,641.86 万元,评估价值 12,476.56万元,评估增值834.69万元,增值率为7.17%;负债账面价值6,654.27万元,评估价值6,654.2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987.60万元,评估价值5,822.29万元,评估增值834.69万元,增值率为16.74%。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以200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之总资产为783,458.22万元,总负债为 271,787.25万元,净资产为511,670.97万元;调整后总资产为783,866.80万元,总负债为 272,195.84万元,净资产为511,670.97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897,308.83万元,总负债为 260,008.83万元,净资产为637,299.99万元,评估增值125,629.02万元,增值率24.55%。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 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49,255.91 249,564.49 252,330.74 2,766.25 1.11% 长期投资 127,081.16 127,081.16 175,901.29 48,820.13 38.42% 固定资产 334,068.31 334,168.31 364,823.68 30,655.37 9.1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美 尔雅期货纳入评估范围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母公司口径)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为:总资产评估值 522,768.69 万元,增值 1,587.97 万元,增值率 0.30%;总负债评估值 469,387.04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值 53,381.65 万元,增值 1,587.96 万元,增值率 3.0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源态环保(母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026.16 万元,评估价值为 8,120.14 万元,评估增值 2,093.98 万 元,增值率为 34.75%;负债账面价值为 2,331.17 万元,评估价值为 2,331.17 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694.99 万元,评估价值为 5,788.97 万元,评估增值 2,093.98 万元,增值率为 56.67%。 收益法评估结果: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源态环保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56,081.89 万元,较审计审定后所有者权益 3,694.99 万元增加 52,386.90万元,增值率为 1,417.78%。 考虑本次经济行为、特定的评估目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的特定原因,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即源态环保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6,081.89 万元。参照上述资产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源态环保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5,000 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长春天成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4,900.48 万元。其中,资产评估价值 8,080.91 万元,较账面价值 6,079.37 万 元,评估增值 2,001.54 万元,增值率 32.92%;负债评估价值 3,180.43 万元, 较账面值 3,180.43 万元,评估差异为 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898.94 万元, 评估价值 4,900.48 万元,评估增值 2,001.54 万元,增值率 69.0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交工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2,415,525,563.91 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1,264,116,383.83 元相比,评估增值 1,151,409,180.08 元,增值率为 91.08%。 收益法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交工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价值为 5,239,000,000 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1,264,116,383.83 元相比,评估增值 3,974,883,616.17 元,增值率为 314.44%。 考虑本次经济行为、特定的评估目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的特定原因,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即浙江交工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52.39 亿元。 参照上述资产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浙江交工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2.3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