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超额业绩奖励 Clause in Contracts

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交易备忘录》,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且不存在《交易备忘录》约定的资产减值情况下,上市公司同意将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40%至50%,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包括甲方提名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超额奖励”),业绩承诺期内全部超额奖励在满足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不超过本次交 易对价的20%。具体奖励对象名单、奖励方式及超额奖励的内部分配方案由上市公司与核心业绩承诺方根据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拟定,并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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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及配套资金募集预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交易备忘录》,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且不存在《交易备忘录》约定的资产减值情况下,上市公司同意将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40%至50%,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包括甲方提名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超额奖励”),业绩承诺期内全部超额奖励在满足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不超过本次交 易对价的20%。具体奖励对象名单、奖励方式及超额奖励的内部分配方案由上市公司与核心业绩承诺方根据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拟定,并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根据《交易备忘录》,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且不存在《交易备忘录》约定的资 产减值情况下,上市公司同意将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40%至50%,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包括甲方提名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超额奖励”),业绩承诺期内全部超额奖励在满足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具体奖励对象名单、奖励方式及超额奖励的内部分配方案由上市公司与核心业绩承诺方根据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拟定,并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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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及配套资金募集预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