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指定了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发行人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并须按照规定程序,分别以股东会、党委、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等会议形式决策,并由监事会实施监督。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的实施范围(包括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等),具体实施方法,决策流程,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具体规范。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三重一大”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分别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暂行办法》、《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额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员任免、重大项目管理和大额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全面地规范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范围、程序和决策。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明确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则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发行人坚持资金统一管理运作,强化资金头寸和现金流量管理,通过信息化 平台动态计算未来各个期限的资金缺口,评估资金支付能力;发行人建立了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机制,多元化配置流动性资产,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防范流动性风险;发行人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预测资金缺口及最短生存期,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发行人定期进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提高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发行人凭借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及良好的信用水平,能够在发生应急事件时,启动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通过外部融资、调整公司业务规模等手段,有效化解应急风险事件。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2020 年至今公司合并范围内被监管部门采取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制定了《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需要公司研究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列举。根据《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被授权人。根据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决定或批准的事项还应报股东决定、批准。公司党委在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发挥领导作用。对贯彻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有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公司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安全稳定的重要事项、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职务调整事项等进行决策。董事会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方案;年度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重大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和赞助、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事项需由党委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决策;总经理依据《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章程》、《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总经理工作规则》进行决策,通过集体决策方式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资产处置、其他日常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出资人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清算、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需经公司出资人审议通过。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出资人负责,并执行出资人的决定。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融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职权。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等。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和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履行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发行人按照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管理投资者关系。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及发生应当披露的事实时,应 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与投资者建立一个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公司证券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范和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