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和本所律师的适当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本承诺和投资承诺合计23.75 亿元,其中,投资承诺为 1.41 亿元,资本承诺为 22.34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上述重大承诺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金杜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 发行人无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适当核查,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金额在人民币 1 亿元以上的对外重大承诺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之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的公告文件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中国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承诺事项。
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确认,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 经审阅《募集说明书》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重大承诺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