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度限制. 滬╱深港通設有額度限制。具體而言,滬╱深港通須受每日額度約束,該額度並不屬於有關附屬基金,只可以 先到先得方式運用。一旦超過每日額度,買入指令將被拒絕(但不論額度餘額,投資者仍可沽售其跨境證券)。因此,額度限制或會令有關附屬基金及時透過滬╱深港通對合資格證券作出投資的能力受到局限,而有關附屬 基金可能無法有效地執行其投資策略。 香港結算將會通知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有關透過滬╱深港通買賣之證券的企業行動。若一家上市公司的組織章程並無禁止其股東委任一名╱多名受委代表,則香港結算將安排委任一名或多名投資者作為其受委代表或代表在獲指示時出席股東大會。此外,投資者(其持股達到中國法規及上市公司的組織章程所規定的限額)可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根據中央結算系統規則經香港結算將建議決議案傳至上市公司。香港結算根據相關法規及規定獲批准後會將該等決議案傳至按記錄為股東的公司。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包括附屬基金)透過其經紀或託管人持有透過滬╱深港通買賣的證券,並將須遵從其各自經紀或託管人(即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訂明的安排及截止時間。就證券部份類型的企業行動而言,可供香港及海外投資者採取行動的時限可能非常短暫,因此,附屬基金可能無法及時參與部份企業行動。
額度限制. 滬╱深港通設有額度限制。具體而言,滬╱深港通須受每日額度約束,該額度並不屬於有關附屬基金,只可以先到先得方式運用。一旦超過每日額度,買入指令將被拒絕(但不論額度餘額,投資者仍可沽售其跨境證券)。因此,額度限制或會令有關附屬基金及時透過滬╱深港通對中國A股作出投資的能力受到局限,而有關附屬基金可能無法有效地執行其投資策略。 透過滬╱深港通買賣的中國A股以無紙化形式發行,因此,有關附屬基金不會持有任何實物中國A股,而會通過或在經紀或存管處於中央結算系統(由香港結算操作以結算在聯交所上市或買賣的證券)開設的股票帳戶持有股份。就上交所證券而言,香港結算透過於中國結算(中國的中央證券存管處)以其名義登記的「單一代名人綜合證券帳戶」持有其所有參與者的上交所證券。香港結算僅為代名持有人,而附屬基金仍是上交所證券的實益擁有人。因此,附屬基金於上交所證券的所有權或權益及權利(不論法定、衡平或其他)將會受到適用規定約束,包括有關任何權益披露規定或外資持股限制的法例。《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第824條確認香港結算以代名持有人身份持有的中國A股的所有權權益屬於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或其客戶(視情況而定)。《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第824條亦規定,香港結算在必要時會向中國A股的實益擁有人提供以下協助:向中國結算提供證明,證實有關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或其客戶持有中國A股;及經考慮本身法定責任,並在符合香港結算合理要求的條件(包括預先繳付香港結算滿意的費用及成本以及支付賠償)下,香港結算將協助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或其客戶以中國法例規定的方式在中國採取法律行動。 儘管相關中國證監會規例及中國結算規則對「代名持有人」的概念有一般性規定,並確認香港及海外投資者 (包括有關附屬基金)為最終擁有人,而最終擁有人獲中國法例及規例承認對透過滬港通買賣的中國A股有實益擁有權,但有關附屬基金等投資者作為中國A股的實益擁有人,在滬港通架構下如何在中國法院行使及強制執行其對中國A股的權利,仍然未經考驗。 預期同一代名持有人安排將適用於深港通。結算及交收風險 香港結算及中國結算已設立各項結算聯繫,兩者成為對方的參與者,以推動跨境交易的結算及交收。就於某一市場提出進行的跨境交易而言,該市場的結算所將一方面與其本身的結算參與者進行結算與交收,另一方面則承擔履行其結算參與者與交易對手結算所的結算和交收責任。 作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國家中央交易對手,中國結算經營一個全面的結算與交收網絡及持股基礎架構。中國結算已成立一個獲中國證監會認可及監察的風險管理框架和措施。中國結算違約的機會被視為非常罕有。若罕有地發生中國結算違約事件,根據其與結算參與者所簽訂的市場合約,香港結算的上交所及深交所證券責任將限於協助結算參與者向中國結算提出申索。香港結算將本著真誠透過可行法律途徑或透過將中國結算清盤而向中國結算追討尚欠股票及款項。屆時有關附屬基金或會在追討過程中遭到延誤或無法悉數向中國結算討回其損失。
額度限制. 中港通受制於額度限制。尤其,中港通的每日額度不專屬於各子基金所有,僅能依「先來後到」的基礎使用。一旦每日額度已超過,新的買盤將會被駁回(但不論額度餘額如何,投資者均可隨時出售跨境證券)。爰此,額度限制可能會限制相關子基金透過中港通適時投資中國A股的能力,以致相關子基金可能無法有效追求其投資策略。
額度限制. 透過中華通購買中華通證券受制於下述若干額度限制。因此,無法保證能透過中華通成功處理買盤。 每個交易日交易所參與者能夠執行的所有北向買入交易的最高額度受每日額度限制(「每日額度」)。每日額度有可能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不時變動,建議投資者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及香港交易所公佈的其他資料以獲取最新資料。 聯交所及上交所(及/或深交所(視乎上述何種情況而定)亦或會對買盤設置定價及其他限制,以防止虛假使用或申報每日額度。 若由於違反每日額度或相關定價及其他限制導致北向買盤受到限制、拒絕或駁回(包括已接受但尚未執行的任何買賣盤),中信証券經紀香港將不能夠執行任何買盤,並已呈交但尚未執行的任何買入指示將會被限制或拒絕。
額度限制. 滬港通設有投資額度限制,或會使相關子基金透過滬港通適時投資中國A股的能力受到局限,而且該等子基金可能無法有效實施其投資政策。
額度限制. 中港通設有投資額度限制。尤其一旦相關的北向交易每日額度餘額降至零,或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相關的北向交易超出每日額度,新買盤指令將會被駁回(然而不論額度結餘多少,投資者均可出售其跨境證券)。因此,額度限制或會使相關子基金透過中港通適時投資中國A股的能力受到局限,而且該等子基金可能無法有效實施其投資政策。
額度限制. 4.1 透過中華通購買中華通證券是受制於下述的若干額度限制,或受制於中華通實體或中華通機構或其他政府或監管機構 可能不時施加的額度限制。因此,概不保證可以透過中華 通成功下達任何買單。
4.2 交易所參與者在每一個交易日可以執行的所有北向買入交易的最高價值受每日額度(“每日額度”)所限。每日額度可在無須發出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不時變更,建議您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和香港交易所發佈的其他資料,以獲取最新資訊。
4.3 聯交所及上交所或深交所亦可能對買單訂定定價和其他限制,以防止有人虛假使用或佔據每日額度。
4.4 倘因違反每日額度或有關的定價和其他限制而造成北向買入(將包括已獲接受但尚未執行的任何買單)遭受限制、拒絕或暫停,本行將無法執行任何買單而且已獲提交但尚未執行的任何買入指示將遭受限制或拒絕。本行概不對您未能買入任何中華通證券或您買入任何中華通證券的能力遭受延遲或限制的情況負責。
4.5 相反,根據聯交所規則,不論每日額度是否遭違反,您均可出售您的中華通證券。
額度限制. 根據互聯互通機制進行的交易將受每日額度(「每日額度」)所限。滬港通機制下的滬股通、深港通機制下的深股通、滬港通機制下的港股通及深港通機制下的港股通,將分別受獨立的每日額度所限。每日額度限制在各互聯互通機制下每天進行的跨境交易之最高淨買入金額。聯交所將監察額度,並在預定時間於香港交易所的網站公佈北向每日額度的餘額。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北向每日額度,新買盤指令將會被駁回(不過,不論額度餘額多少,投資者仍將獲准出售其跨境證券)。因此,額度限制可能限制相關基金即時透過互聯互通機制投資於中國 A 股的能力,相關基金亦未必能夠有效地執行其投資策略。 基金的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由保管人持有,並存放於香港結算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開立,作為香港中央證券存管處的賬戶內。香港結算繼而以代名持有人的身份,經其於中國結算以其名稱註冊,為各互聯互通機制設立的綜合證券賬戶持有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儘管相關中國證監會規例及中國結算規則就「代名持有人」的概念大致訂定條文,而香港及海外投資者(例如單位信託基金及基金)將被認為擁有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的實益擁有權,惟根據中國法律,基金透過作為代名人之香港結算成為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的實益擁有人之確切性質及權利定義並不清晰。根據中國法律,「法定擁有權」與「實益擁有權」之間缺乏清楚定義及區別,且於中國法院牽涉到代名人賬戶架構的案例甚少。因此,基金在中國法律下之權利及權益之實際性質及執行方法仍不明確。此外,投資者(例如相關基金)在互聯互通機制的架構下作為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的實益擁有人如何於中國法院行使及執行其權利仍有待測試。由於此不確定性,就香港結算在香港進行清盤程序這一不大可能發生的情況而言,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會否被視作為基金實益擁有而持有,或被視為香港結算可作一般分派給債權人的一般資產之一部份仍未能夠確定。
額度限制.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基金互認安排)設有一項整體額度限制。如該額度已用盡,則本基金的份額可能隨時暫停接受認購。 ‧ 未能符合資格規定:如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互認安排下的任何資格規定,則本基金可能不得接受新認購。在最惡劣情況下,證監會可能甚至就違反資格規定撤銷其就本基金於香港進行公開發售所授出的認可。概不保證本基金可持續符合該等規定。 ‧ 中國內地稅務風險:現時,本基金及╱或其投資者於基金互認安排的制度下可享有若干稅務優惠及豁免。概不保證該等優惠及豁免或內地稅務法律法規將不會改變。現有優惠及豁免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任何改變,均可能對本基金及╱或其投資者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及彼等可能因此蒙受重大損失。 ‧ 不同市場慣例:中國內地與香港的市場慣例可能不同。此外,本基金及其他於香港發售的公眾基金的運作安排可能會在若干方面有所不同。例如,認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僅可於香港交易日(即同是中國內地與香港的營業日的日子)進行,或在截止時間或交易日安排有別於其他證監會認可基金。投資者應確保彼等了解該等分別及相關影響。
額度限制. 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北向交易的每日額度並不屬於本公司或相關子基金,並以先到先得形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