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样本条款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21.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进行电子竞标前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 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1.2 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 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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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2 0/x 0 Ⅱ期 1~2 1 0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 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 条款目录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 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被授权人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间交易成交后,及时将通知单、相关文件及划款指令加盖印章后发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由基金托管人完成后台交易匹配及资金交收事宜。如果银行间结算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要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