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的 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