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郑州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6 号采 购 人:郑州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 5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0 -
前 附 表 .................................................................. - 10 -
一、供应商须知 .......................................................... - 13 -
二、磋商文件说明 ........................................................ - 14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15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9 -
五、磋商小组 ............................................................ - 19 -
六、磋商会议 ............................................................ - 20 -
七、磋商和评审 .......................................................... - 20 -
八、成交信息 ............................................................ - 25 -
九、授予合同 ............................................................ - 25 -
十、付款方式 ............................................................ - 26 -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 26 -
第五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 28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中学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中学的委托,就郑州中学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6 号
3.项目需求:郑州中学采购乘客电梯一台,包含电梯井道的设计、电梯的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采购预算:26 万元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二、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 9 月 1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3 室)。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产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2017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见九、附件);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页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 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郑州中学体育馆一楼会议室(郑州高新区樱花街 2 号)六、磋商会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 整
磋商地点:郑州中学体育馆一楼会议室(郑州高新区樱花街 2 号)七、发布公告媒体: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中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985917地 址:郑州高新区樱花街 2 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杰 赵俊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3 室邮 箱:zhichengzhaobiao@126.com
九、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下载地址:
进入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下载专区”→选择“其他下载”
→点击“下载”→输入密码:201601
郑州中学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项目需求:郑州中学采购乘客电梯一台,包含电梯井道的设计、电梯的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投标产品要求:应提供全新现货产品,且产品的所有配件均符合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是指其生产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销售业绩,其品牌在国内有良好的信誉度产品。
二、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1 电梯主要部件组成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主要部件及技术要求 | |
1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 |
驱动变频器 | ||
编码器 | ||
主接触器 | ||
2 | 曳引系统 | 永磁同步曳引机 |
制动器装置 | ||
轿顶轮装置 | ||
对重轮装置 | ||
导向轮装置 | ||
钢丝绳 | ||
3 | 门系统 | 变频门机 |
层门装置 | ||
光幕门区保护装置 | ||
门地坎组件 | ||
4 | 安全部件 | 缓冲器 |
限速器 | ||
安全钳 | ||
5 | 轿厢装置及井道部件 | 电梯主导轨 |
对重副导轨 | ||
操纵箱 | ||
召唤箱(数码显示) | ||
轿厢吊顶 | ||
轿厢板(不锈钢板) | ||
轿门板(不锈钢板) | ||
层门板(全部不锈钢板) | ||
门套(全部不锈钢板) |
轿厢地板(PVC) |
2.2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技术规格要求 | |
1 | 标准规格 | 数 量 | 1 台 |
控制方式 | 集选控制 | ||
2 | 基本参数 | 载重量(kg) | ≥ 800 Kg |
速度(m/s) | ≥1.0 m/s | ||
层/站/门 | 3/ 3 /3 | ||
服务楼层 | 1 F- 3 F | ||
基 站 | 1F | ||
轿厢内尺寸(宽×深× 高) | 1300 mm×1500 mm×2350 mm | ||
开门尺寸(宽×高) | 900 mm×2100 mm | ||
开门方式 | 旁开双折(右开) | ||
3 | 井道参数 | 井道尺寸(宽×深) | 1800mm×2400 mm |
机房位置及尺寸 | 1800 mm 寛×2400 mm 深×2500mm 高(井道上方) | ||
顶层净高度 | 4300 mm | ||
提升高度 | 8400 mm | ||
底坑深度 | 1400 mm | ||
井道总高度 | 14100 mm | ||
井道结构 | 钢架结构 | ||
4 | 电源要求 | 动力电源 | 电压 380V±7% |
频率 50HZ | |||
相数三相五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 | |||
照明电源 | 电压 220V | ||
频率 50HZ | |||
相数平相 |
2.3 主要技术功能要求
序号 项目 | 功能名称 | 功能要求 | |
标准要求 | 1 | 检修运行 | 电梯进入检修状态,系统取消自动运行以及自动门的操作。按上(下)行按钮可使电梯以检修速度点动向上(向下)运 行。松开按钮电梯立即停止运行。 |
2 | 直接停靠运行 | 以距离为原则,自动运算生成从启动到停车的平滑曲线,没 有爬行,直接停靠在平层位置。 | |
3 | 自救平层运行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起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然 后开门。 | |
4 | 司机操作运行 | 通过操纵箱拨动开关可以选择司机操作。电梯可由司机选择运行方向和其他功能(比如直驶功能),电梯的关门是在司 机持续按关门按钮的条件下进行的。 | |
5 | 消防返基站 | 接收到火警信号以后,电梯不再响应任何召唤和其他楼层的 内选指令,以最快的方式运行到消防返基站后,开门停梯。 | |
6 | 消防员运行 | 在消防员的操作模式下,没有自动开关门动作,只有通过开关门按钮,点动操作使开关门动作。这时电梯只响应轿内指令,且每次只能登记一个指令。只有当电梯开门停在基站时, 将消防开关、消防员开关都恢复后,电梯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 |
7 | 测试运行 | 测试运行包括新电梯的疲劳测试运行、禁止外召响应、禁止 开关门、屏蔽端站限位开关、屏蔽超载信号等测试运行方法。 | |
8 | 独立运行 | 电梯不接受外界召唤,不能自动关门(在电梯并联或者群控时,为了给一些特定的人士提供特别服务,以运载贵宾或货 物。按下独立运行按钮,则该电梯脱离群控,独立运行。 | |
9 | 自动返基站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电梯自动返 回基站等候乘客。 | |
10 | 锁梯功能 | 自动运行状态下,锁梯开关动作后,消除所有召唤登记。然后返回锁梯基站,自动开门。此后停止电梯运行,关闭轿厢内照明与风扇。当锁梯开关被子复位后电梯重新开始进入正 常服务状态。 | |
11 | 照明、风扇节电功 能 | 当超过设定时间,仍无内部指令和层站召唤时,则自动切断 轿厢内照明、风扇等电源。 | |
12 | 自动修正轿厢位置 | 电梯每次运行到端站位置,系统自动根据第一级强迫减速开 关检查和修正轿厢的位置信息,同时辅助特制的强迫减速减速度彻底消除冲项和蹲底故障。 | |
13 | 错误指令取消 | 乘客在操纵箱内可以采用连续按动指令按钮两次的方法来 取消上次错误登记的指令 | |
14 | 本层厅外开门 | 在无其他指令或外召的情况下,若轿厢停靠在某一层站,按 下该层站外的召唤按钮后,轿厢门自动打开。 | |
15 | 关门按钮提前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处于开门保持时,可以通过关门按 钮提前关门,以提高效率。 |
序号 项目 | 功能名称 | 功能要求 | |
标 准 功 能 | 16 | 全集选 | 在自动状态或司机状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在响应轿内指令信号的同时,自动响应厅外上下召唤按钮信号,任何服务层的乘客,都可通过登记上下召唤信号 召唤电梯。 |
17 | 司机换向 | 司机可通过专门的按钮选择电梯运行方向。 | |
18 | 轿厢到站钟 | 电梯按照乘客的要求到达目的楼层后,从轿顶板发出提示信号。 | |
19 | 强迫减速监测功能 | 系统在自动运行模式下,根据强迫减速开关位置、以及开关动作情况来监测、校正电梯轿厢的位置。 | |
20 | 换站停靠 | 如果电梯在持续开门超过开门时间后,开门限位尚未动作,电梯就会变成关门状态,并在门关闭后,自动 登记下一个层站运行。 | |
21 | 故障历史记录 | 系统具有 11 个故障记录,包括故障产生的时间与楼层等信息。 | |
22 | 超载保护 | 当电梯内载重超过额定载重时电梯报警,停止运行。 | |
23 | 门光幕的保护 | 当关门过程中,门的中间有东西阻挡时,光幕保护动 作,电梯转为开门。但光幕保护在消防操作时不起作用。 | |
24 | 门区外不能开门的保护 | 系统在非门区状态,禁止自动开门。 | |
25 | 逆向运行保护 | 系统对旋转编码器的反馈信号方向进行识别,在运行中判断电动机和实际运行方向,一旦为逆向运行则报 警提示。 | |
26 | 防打滑保护 | 在非检修状态,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连续运行了 F9-02 规定的时间(最大 45 秒)后,而且没有平层开关动作过,系统就认为检测到钢丝绳打滑故障,所 以就停止轿厢一切运行。 | |
27 | 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 电梯在运行或者停止状态下,检测到接触器的吸合状态异常时,系统自动保护。 | |
28 | 电机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电机的电流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 护。 | |
29 | 电源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电源电压大于最大允许值时,系统自动保护。 | |
30 | 电机过载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载,系统自动保护 | |
31 | 编码器故障保护 | 全系统只使用一个高速编码器来进行闭环矢量控制, 如果该编码器发生故障,系统自动停机,杜绝因无法得知编码器故障引起的冲顶蹲底的故障。 |
序号 项目 | 功能名称 | 功能要求 | |
标 准 功 能 | 32 | 驱动模块过热保护 | 检测到驱动模块过热,系统自动保护。 |
33 | 门开关故障保护 | 当检测到电梯开关门超过设定次数以后仍未有效关门,系统停止开关门并输出故障。 | |
34 | 运行中门锁断开保护 | 电梯运行中检测到门锁断开,系统自动保护 | |
35 | 限位开关保护 | 上(下)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禁止向上(下)运行,但是可向向反方向运行。 | |
36 | 超速保护 | 保证轿厢运行时的速度在安全控制范围内,以保证乘客和货物安全。 | |
37 | 平层开关故障保护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识别平层信号的粘连与丢失情况 | |
38 | CPU 故障保护 | 系统具有 3 个 CPU,相互进行状态判断,一旦有异常进行保护,封锁所有输出。 | |
39 | 输出接触器异常检测 | 在抱闸打开之前,通过检测输出电流的情况判断输出接触器是否异常。 | |
40 | 门锁短接保护 | 电梯在自动运行模式下,每次开门到位均识别门锁是否存在异常。 | |
41 | 限速器超速保护 | 当速度超过额定速度时,限速器电器开关先动作,紧急断开电源将电梯制停 | |
42 | 安全钳保护 | 安全钳保护是与限速器联动,当电梯超过额定速度时或曳引钢丝绳全断,电梯轿厢紧急下降时限速器瞬间动作 连动安全钳将电梯轿厢立即杀停。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郑州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6 号 |
2 | 政府采购预算价: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
3 | 项目内容:郑州中学采购乘客电梯一台,包含电梯井道的设计、电梯的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详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
4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5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6 | 交货地点:郑州中学指定地点。 |
7 |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
8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 | 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 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10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1 |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资料齐全交付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 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
12 | 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人民币计,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111 1010 1420 0708 717 注:供应商电汇或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 数额不足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13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电子版 U 盘壹份 |
1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 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郑州中学体育馆一楼会议室(郑州高新区樱花街 2 号) |
15 | 磋商时间: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 整 磋商地点:郑州中学体育馆一楼会议室(郑州高新区樱花街 2 号) |
16 | 履约保证金:无 |
17 | 成交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人民币捌 仟元整(¥8,000.00) |
18 | 采 购 人:郑州中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985917 |
地 址:郑州高新区樱花街2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杰 赵俊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邮 箱:zhichengzhaobiao@126.com | |
19 | 文件附件格式下载地址: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hnzczb.com),下载专区——标书下载,下载密码:201806(若电子版文档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版文件 为准) |
1.适用范围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磋商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磋商文件。
1.2 磋商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
1.2.1 磋商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2.2 磋商文件的修改性文件,如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磋商文件说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2.3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1.2.4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4.定义
4.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4.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
4.3“采购人”系指郑州中学 。
4. 4“成交供应商”系指其响应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格供应商。
4. 5“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货物、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4. 6“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合格的供应商
5.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符合前附表第 4 条规定;
5.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5.4 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理获取磋商文件,复制、复印或其他渠道获取的磋商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不予认可;
5.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6.委托磋商
6.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磋商费用
7.1 无论磋商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所有费用。
8.磋商文件的构成
8.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需求、磋商方法和程序及合同格式。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9.磋商文件的澄清
9.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9.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响应截止前答疑。 10.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潜在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10.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做出的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3 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数字
或词汇模糊不清、词义含混不清,应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1.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2.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供应商实质性审核部分: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文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1.1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产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2017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 1 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页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13.1.2 符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交足额的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唯一;
(4)磋商总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5)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6)质保期、质量要求、交货期、付款方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7)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
(8)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2 报价部分:
13.3.1 报价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14.响应文件格式
14.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 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需有总目录、页码严格对应、按序连续逐页编码。
14.2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5.磋商总报价
15.1 政府采购预算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5.2 磋商总报价:本报价为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价格,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电梯制作、运输、安装、检测调试、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电梯井道的制作、每层牛腿、大小门套缝处灌缝填塞等内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15.3 价格折扣:
15.3.1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 [2011]181 号和郑财办购[2012]8 号的规定,给予中型企业的产品价格 3%的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响应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非中小型企业。)
15.3.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文件中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5.3.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文件中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5.4 供应商所报的货物单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15.5 本次磋商采用两轮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时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成交价。
15.6 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16.报价货币
16.1 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供应商填报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单位为元,可保留
两位小数。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7.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7.2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
17.3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并在磋商截止日前交至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111 1010 1420 0708 717
17.4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17.5 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其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7.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且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7.8 供应商不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或经代理机构多次催促,依然不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无论时间多长,将不支付任何利息;
17.9 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7.9.1 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17.9.2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17.9.3 违反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的;
17.9.4 有恶意串通报价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18.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18.2 因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电子版 U 盘一个(内附完整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
明文件扫描件);
19.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9.3 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4 电报、邮件、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0.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完好,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
20.2 在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不准启封”字样;
20.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21.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再接收;
21.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或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应按磋商文件第 20 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22.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响应文件;
22.4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3.磋商小组
23.1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成。
23.2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 六条: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2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磋商会议要求事项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所有供应商派代表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到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签名报到。
24.2 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同时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2)磋商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开始;
(3)宣布会议纪律;
(4)介绍到会监督部门、采购人及供应商;
(5)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6)宣布进入评审、磋商程序;
24.3 采购代理机构对会议过程进行书面记录。
25.磋商、评审会议
25.1 磋商、评审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审工作在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
26.磋商、评审内容的保密
26.1 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涉及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6.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7.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7.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7.4 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错误的修正
28.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磋商的程序及方法
29.1 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9.2 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确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顺序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9.3 磋商文件中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9.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9.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如符合《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9.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符合《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9.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
书面签字确认。
29.8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9.9 根据有效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标准 |
一、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二、评分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 2.坚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审。 3.本办法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后两位。 4.评审结束后,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如符合《磋商管理办法》规 定的相关情形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 2 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中加“*”部分属于必须满足项,如不满足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四、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条件、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磋商阶段。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并进行二次报价的有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总报价、商务、技术有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评审办法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一)价格评分(30 分) 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 2.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3.价格折扣 3.1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号和郑财办购[2012]8 号的规定,给予中型企业的产品价格 3%的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响应 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非中小型企业。)
3.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给予 6%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文件中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文件中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商务评分(22 分) 1.供应商业绩(8 分)
供应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电梯相关业绩合同,每个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响应文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供应商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4.供应商具有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5.企业信用等级(3 分)
供应商企业信用等级为 AAA 级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AA 级得 2 分;信用等级为A 级得 1 分;其它不得分。(备注:根据“郑财购[2013]12 号”和“郑财购[2016]14 号”文规定,信用等级证明需提供: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出具信用报告的不需要提供此项)2.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3.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网址 http://www.xyhnw.com 或 http://www.zzcredit.gov.cn)
(注:2-5 项响应文件中须按上述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6.服务承诺(8 分)
6.1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承诺,评委会根据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后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时间的横向对比后在 0-3 分之间进行打分。
6.2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良好的服务信誉、24 小时服务热线、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在 0-2 分的范围内打分,没有不得分。
6.3 质保期满后服务承诺(3 分);
根据各供应商质保期满后 3 年的“小包”“大包”费用报价以及服务内容情况在 0-3 分的范围内进行打分。
(三)技术评分(48 分)
1.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14 分)
电梯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 14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拖动系统(6 分)
2.1 根据曳引系统功能、配置等先进性、可靠性,在 0~3 分之间评分;
2.2 根据所配编码器的情况,在 0~3 分之间评分。 3.控制系统(6 分)
3.1 根据控制系统及主要配件的先进性、可靠性,在 0~3 分之间评分;
3.2 根据速度调节、位置控制、降噪方面等的技术性能情况,0~3 分之间评分; 4.门机系统(6 分)
4.1 根据微机控制系统的先进性,在 0~3 分之间评分;
4.2 根据所配编程控制器、变频技术的先进性,在 0~3 分之间评分; 5.安全钳、限速器(4 分)
提供安全钳、限速器型式试验报告的得 4 分。 6.节能(2 分)
根据电梯功率、电梯整个系统、电梯的平衡系统等方面综合考虑电梯的节能环保性能,在 0~2 分之间评分。
7.电梯安装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7.1 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0-2 分)
7.2 工期保证措施(0-1 分)
7.3 有完善的现场安装安全保证措施。(0-2 分)
7.4 安装人员配备情况。(0-2 分)
7.5 拟投入的机械和测试设备。(0-1 分)
7.6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与计划。(0-2 分)
(五)评分汇总
总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0.成交原则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供应商。如符合《磋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
的,推荐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31.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3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4.成交信息
3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同时在以下网站上予以公告成交结果: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2 对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响应文件; 34.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35.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并经公告合格的供应商。
36.签订书面合同
36.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6.2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与其签订合同。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或扫描件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财政部门备案使用。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6.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履约保证金无
38.成交服务费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39.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资料齐全交付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需方:供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需方和供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需方为获得(货物和服务简介)货物和伴随服务,邀请供方参加了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并接受了供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的响应报价。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函及附件 1 包含的所有内容
4)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3、本合同协议优先于其他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之间有存在着不一致或互相抵触之处,应按照上述的文件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4、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规定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向买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修补的缺陷,买方在此向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6、双方在上述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本协议。
需方代表姓名 供方代表姓名
需方印章 供方印章
第五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报 价 函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研究磋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 元)的总报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
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3.我们已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我方成交,我们保证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交纳成交服务费。
4.我们已经详细审阅和理解了本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若我方成交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后。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供应商单位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供应商 | |
响应总报价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质量 | |
质保期 | |
付款方式 | 同磋商文件要求一致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3
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本表内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在货物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4
质保期外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商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5
主要货物(产品)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生产商 | 原产地(国) |
说明:1、货物序号应与技术规格表一致。
2、货物规格参数如有详细描述可另作说明。
3、供应商可对该产品的特性和优点作详细的文字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项
目名称) _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不得少于磋商有效期。
附件 4:
填写须知
资格证明文件
1) 制造商作为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表格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表格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评审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判断其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并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 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产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 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
盖制造商公章;
(3)2017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开户许可证;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页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参与磋商人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附件 5: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或条款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对磋商文件偏差 | 描述 | 备注 | |
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
1 | 货物或配置名称 1 | |||||
参数名称 1 | ||||||
参数名称 2 | ||||||
…… | ||||||
2 | 货物或配置名称 1 | |||||
参数名称 1 | ||||||
参数名称 2 | ||||||
3 | 商务条款号 1 | |||||
4 | 商务条款号 2 | |||||
…… |
注明:货物的技术条款或商务条款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填写本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6:业绩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应尽可能地全面地反映自身的业绩情况。此业绩清单中的各项目必须按照评分办法中业绩要求制作填写并附合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附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7:
售后服务
附件 8:
质保期满后 3 年的“小包”“大包”费用报价以及服务内容
附件 9:
货物技术证明资料
附件 10:
电梯安装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 11: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非中小企业可不填此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若代理其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需同时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此项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分类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非中小型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不附此项。
附件 14: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中若成交,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盖章)地址:
电话: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附件 15: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