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奖励.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设置业绩奖励条款。
业绩奖励. 根据深圳兴飞与交易对方邢亮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补偿期限结束后,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方拓宇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将东方拓宇业绩补偿期限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和累计净利润承诺数进行对比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部分(即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补偿义务人有权要求将其中 30%的金额(税前),由东方拓宇以现金方式向届时在东方拓宇任职的补偿义务人或由补偿义务人指定并由东方拓宇确认的东方拓宇员工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东方拓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经深圳兴飞同意方可实施。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无论如何,奖励金额最高 不超过本次交易目标资产最终作价的 20%,由东方拓宇依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相应支付。 自《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后至前述业绩奖励实际实施之前,补偿义务人应持续担任东方拓宇总经理的职务,且能适当履行其作为总经理对东方拓宇应负的忠实、勤勉义务,否则其无权获得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间的第一年、第二年,若当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超过净利润预测数,则超出部分的 40%可作为业绩奖励归届时仍留任标的公司的管理层享有,且奖励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 40%,具体分配方案由张秉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业绩承诺期间的第三年,若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超过承诺期累积净利润预测数,则超出部分的 40% (扣除前两年度已分配金额)可作为业绩奖励归届时仍留任标的公司的管理层享有,具体分配方案由张秉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业绩奖励. 指 本协议第 3.1 条规定的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 若目标公司在考核年度内的实际净利润达到目标净利润的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则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向核心员工以奖金的形式发放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 若网润杰科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完成的净利润超过 9,531.00 万元,网润杰科将按超出部分的 50%比例提取奖金奖励给留任的管理层和核心团队,但奖励金额不得超过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且业绩奖励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具体分配方案由网润杰科经营管理层提交草案,并由网润杰科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业绩超预期奖励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网润杰科一次性以现金支付,相关税费由网润杰科代扣代缴。
业绩奖励. 根据上市公司与古予舟、伍原汇锦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期满后,若亿家晶视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三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之和的,则上市公司将超额部分的 30%或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以二者孰低者为准)奖励给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按拟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奖励支付方式为奖励金额的 50%自业绩承诺期满后半年内支付完毕,剩余 50%自业绩承诺期满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与天津太阳石、金羽腾达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期满后,若北京维卓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三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之和的,则上市公司将超额部分的 30%或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以二者孰低值为准)奖励给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按拟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奖励支付方式为奖励金额的 50%自业绩承诺期满后半年内支付完毕,剩余 50%自业绩承诺期满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与厉敬东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期满后,若上海广润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三年累计的承诺净利润之和的,则上市公司将超额部分的 70%或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以二者孰低值为准)奖励给业绩承诺人,奖励支付方式为奖励金额的 50%自业绩承诺期满之日起半年内支付完毕,剩余 50%自业绩承诺期满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在标的公司满足前述业绩奖励条件的情况下,标的公司董事会中业绩承诺人提名的董事有权向标的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业绩奖励安排方案的议案,并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上市公司同意并承诺将促成其向标的公司提名的董事召开及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同意该等业绩奖励安排方案。
业绩奖励. A、 如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凤凰自行车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超过净利润承诺数之和,凤凰自行车将对凤凰自行车管理层实施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的计算公 式为:业绩奖励总额=(凤凰自行车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凤凰自行车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净利润承诺数之和)×50% 。
B、 凤凰自行车应于本节“5、减值测试”约定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披露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49%股权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奖励金额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凤凰自行车管理层。
C、 有权获得业绩奖励的管理层人员名单及分配金额由凤凰自行车总经理提议,报凤凰自行车董事会审议通过。
业绩奖励. A、 如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爱赛克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超过净利润承诺数之和,爱赛克将对该公司管理层实施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业绩奖励总额=(爱赛克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爱赛克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净利润承诺数之和)×50% 。 上述业绩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自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的 20%。
B、 爱赛克应于本节“5、减值测试”约定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宋学昌、窦佩珍关于受让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奖励金额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爱赛克管理层。
C、 有权获得业绩奖励的管理层人员名单及分配金额由爱赛克总经理提议,报爱赛克董事会审议通过。
业绩奖励.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市场惯例,采用现金或股权等多种方式对枫彩生态核心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予以激励,使枫彩生态核心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于利润补偿承诺期内在超额完成累计业绩承诺额后所获得的收益(扣除年薪后的收入)不低于超额净利润(即枫彩生态补偿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减去累计业绩承诺额后金额)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