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先研院网站发布通知,投标单位自行查看。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的修改. 4.1 在提交首次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认可,可主动地或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补充文件。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 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修改. 9.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修改. 7.l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