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与送达 样本条款

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通知与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所发出的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信息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信息,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通知与送达. 一、本协议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做出,发送至本协议签署页列出的签约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本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协议的其他当事方。在协议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约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通知与送达. 23.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按本协议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正式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快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各方通知地址。
通知与送达. ‌ 本合同规定的需要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需要、主张和其他联络内容等,基金管理人除了可通过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的网站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的事项外,还可以当面递交、传真、快递、挂号信、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送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被送达方为基金管理人的,送达至本合同当事人信息页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联系地址或基金管理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变更后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被送达方为基金托管人的,送达至本合同当事人信息页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联系地址或基金托管人按本合同的规定变更后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被送达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送达至其在募集机构预留的联系地址为或其按照本合同规定变更后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改变接收通知所用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或手机号码都应立即将该变更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该变更通知未能送达,递交给上述收件人或地址的通知或联络应视为被正常发送和接收。
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发件人按原地址寄送的文件寄出三日即视为送达。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通知与送达.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函件、附件、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含联系方式,下同)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通知与送达. 2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通知、要求、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书或其他通信可交付或发送至本协议首部所约定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通知与送达. 17.7.1 各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函件、附件、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含联系方式,下同)为本合同第十八条所约定的送达地址。
通知与送达. 23.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就本协议中涉及各类通知、函件、附件、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含联系方式,下同)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