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权责. (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 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 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 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 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乙方的权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乙方的权责. 响应甲方上述合作项目机会,按甲方批准的建设内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批。
乙方的权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后,乙方应尽快在项目所在地甲方认定的银行开设工程款专户及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建设期间,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另行开立账户。
乙方的权责. (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和其他工程款支付专户;
(2) 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 乙方应将工资发放到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卡(银行卡)中;没有工资卡(银行卡)的,乙方应委托丙方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
(4)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专户内资金不足时,乙方应尽快补足或经甲方审核后提高工资性工程款转入比例;
(5) 每次支取工程款时,乙方应将资金使用申拨表(附件 6)(详细列明支付款项、内容、金额、收款单位等,附齐证明文件),上报跟审、监理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丙方;
(6) 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7) 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的分包文件;
乙方的权责. 为甲方提供旅游产业规划以及生态景观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顾问服务;
乙方的权责. 4.2.1 在甲方指导下进行文化产权交易产品交易、产品研发、交易服务模式设计等,尤其重点根据紫砂艺术产品的特点设计符合市场交易产品,发挥乙方的专业及资源优势。
4.2.2 在甲方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收集信息;
4.2.3 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依法交纳税费;
4.2.4 在甲方的指导下负责相关服务窗口的日常运营;
4.2.5 保证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自身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2.6 乙方独立或联合开发拥有的‘紫砂壶全息影像防伪与溯源认证系统’将授权给紫砂交易中心作为防伪技术来应用。
乙方的权责. (1) 为甲方提供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咨询顾问服务;
(2) 有义务在合作过程中,与甲方保持信息通畅和沟通,不得单方面实施对合作有重大影响的事务;
(3) 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专业服务;
(4) 积极参与甲方景观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自身综合优势,以优惠的条件提供优质的服务,并确保项目质量,全力配合甲方规划项目的推进实施;
(5) 为参与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筹融资保障;
(6) 规划、设计及后期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7) 积极参与或整合资源共同参与甲方文化旅游类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运营工作;
(8) 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引进第三方合作机构;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的权责. (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乙方的权责. (一) 按照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意见》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