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样本条款

附件二.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明細表(請逐戶填載)
附件二. 律師法律意見書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 2,615,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依面額計本次募集與發行總金額為新 臺幣 26,150,000 元,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德凱法律事務所 邱士芳律師
附件二. 异地清关风险提示及承诺书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附件二. 律師法律意見書 圓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與發行普通股 6,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 60,000,000 元整,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圓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二. 律師法律意見書 生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普通股 8,500,000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總計普通股新台幣 85,000,000 元整,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生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審查人: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附件二.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