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工作 样本条款

项目前期工作. 6.1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前期工作代办制方案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且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前期工作合同转让及成果移交协议,甲方将前期工作合同中的关于甲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项目公司,同时,甲方将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和审批前置专题如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成果移交给项目公司,双方做好移交记录。 6.2 甲方将前期工作成果移交给项目公司后,乙方和项目公司应继续积极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争取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得到国家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批复。甲方有义务继续督促、协调前期工作单位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6.3 甲方代办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初步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报告编制、项目选址意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防洪、行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文物调查及勘探、涉及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占用林地、土地复垦、地震安全性评估等专业报告的编制、评审、报批费用、PPP 项目咨询服务费(含招标代理)等为涉及本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在签订本项目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据实支付(PPP项目咨询服务费(含招标代理)的支付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费用以实际发生(有合同或支付凭证和合法票据等)的金额为准,按规定计入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项目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研编制及审查批复、存量资产评估、PPP 咨询及合同文本编制、环评报告及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理聘请;建设场地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施工所需的水、电、路和通讯,地质详勘,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审、概预算报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报建报监、检测试验。
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七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取得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编制可行性 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
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 赤峰市道路交通中心城区跨河桥梁工程规划、立项、设计工作进展顺利。
项目前期工作. 发行人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管理。在融资方面,由发行人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外部融资。在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审批手续,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时间节点及完工日期。
项目前期工作. 负责及时了解、跟进目标宗地所处行政区域房地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负责咨询、调研目标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操作程序等;参与与土地方的商务谈判,对在谈项目进行有效跟踪;对一级开发项目,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包括:拆迁、市政报建、规划条件申报及调整、一级开发确权等相关工作;负责招拍挂项目的信息了解及跟踪工作;负责办理招拍挂项目的全套手续工作,包括购买项目标书、申请报名、竞价文件准备等,负责摘牌后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负责项目转入年度计划的办理事宜;协助各项目公司解决前期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项目前期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项目前期工作. 的约定,接受甲方完成的所有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并承担经审计审定的费用。
项目前期工作. 6.1 甲方前期工作 21 6.2 获得土地使用权 21 6.3 征地拆迁 21
项目前期工作. 6.1 甲方前期工作 6.1.1 甲方负责完成的前期工作,包括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等。 6.1.2 因项目进度需要,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已为本项目开 展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各项评估(评价)、咨询服务、部分征地拆迁准 备、投资人招标等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为本项目开展的其他相 关工作。前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下述方式处理:🕔已开票 结算或已取得相关凭据的部分,作为甲方指定单位对乙方的出 资,或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由此产生的税费由 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