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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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大綱, 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公司章程大綱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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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彼等所持股份尚未繳付而有關股份的配發條件並無指定付款期的任何股款(不論按股份面值或以溢價或其他形式計算)。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向各股東發出至少14日的催繳股款通知,列明付款時間、地點及收款人姓名。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述通知的副本須按上述規定本公司可向股東發出通知的方式寄發。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各名被催繳股款的股東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的人士支付應付的每筆催繳股款。無論有關被催繳股款的股份其後是否已轉讓,被催繳股款的人士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出通知外,有關指定接收每筆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可以於聯交所網站刊登通知或(根據上市規則)由本公司以上述規定的電子方式發送通知的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章上刊登廣告送達通知的方式知會受影響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股款視為於董事會通過授權有關催繳的決議案時已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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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按其認為適當之方式向股東催繳彼等各自所持股份之任何尚未繳付而根據股份配發條件並無指定付款時間之股款(無論按股份面額或以溢價或其他方式計算)。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須向各股東發出至少14日之催繳股款通知,列明付款時間、地點及收款人姓名。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第6.2條所述通知之副本須按本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向股東發出通知之方式寄發。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股款之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之人士支付每筆催繳股款。無論有關被催繳股款之股份其後是否已轉讓,被催繳股款之人士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第6.3條發出通知外,有關獲委任接收每筆催繳股款之人士及指定繳款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可通過於聯交所網站刊載通知之方式,或在不抵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以本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送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章上刊登廣告,向受影響之股東發出有關通知。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須被視為已於董事會通過批准該催繳之決議案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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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第六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 (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可於聯交所網站刊發通知,或根據《上市規則》按本公司以本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的電子通訊方式,或於報章刊發廣告向股東發出有關每項催繳股款指定收款人士及付款時間和地點的通知。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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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 (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毋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受委任接收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案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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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視為已作 催繳的時間 聯名持有人的法律責任 董事會可延長催繳股款的 指定期限 催繳股款的 利息 拖欠催繳股款則暫停享有 特權 催繳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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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econd Amended and Restat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此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除根據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此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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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須按本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寄發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的股東須按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及地點的通知可於聯交所網站刊發,或(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本公司按本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於報紙刊登廣告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在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案時,即被視為已做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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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向股東催繳彼等各自所持股份中的任何尚未繳付且其配發條款並無訂明須於指定日期支付的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溢價或其他金額)。被催繳的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催繳可由董事會决定撤消或延期。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任何催繳均須向各股東發出最少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日的通知,當中訂明付款的時間及地點,以及收取有關催繳款項的人士。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條所述的通知應以本文訂明本公司向股東寄發通知的方式寄出。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被催繳的每名股東均須於董事指明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明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金額。即使被催繳股款的人士其後將被催繳股款的股份轉讓,其仍須負責支付被催繳的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除根據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條發出通告外,有關指定收取每次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告,可透過在聯交所網站刊載通告,或(受限於上市規則)以本細則所訂明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出通告的電子通訊方式或以在報章刊載公告的方式向受影響的股東發出。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任何股款催繳均視作於授權催繳股款的董事會決議案獲通過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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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 (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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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各自所持股份尚未繳付的任何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以溢價或其他形式計算),而不按照股份配發條件所定的還款時間。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亦可分期付款。董事會可釐定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提前最少14日向各股東發出載有有關付款時間及地點以及收款人的催繳股款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將按本細則規定向股東寄發通知的方式寄發細則第6.2條所述的通知副本。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的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每項催繳股款金額。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每項催繳股款指定收款對象及指定的付款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上市規則的規限)本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電子通訊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發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股款於董事會決議授權通過催繳事宜時即被視作已作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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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章程大綱及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就股東所持股份分別向彼等催繳尚未繳付的任何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以溢價形式或其他形式計算),而不按照該等股份配發條件於所定時間作出還款。催繳股款可全額或分期支付。董事會可釐定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於最少14日前向有關股東發出載有有關付款時間及地點以及收款人的催繳股款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須以本公司在本章程細則中指定的方式發出予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的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每項催繳股款金額。被催繳的人士儘管其後已轉讓其被催繳的股份,仍須對催繳股款負責。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可透過於聯交所網站刊發,或(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按本章程細則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出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紙刊登廣告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股款視為於董事會決議授權通過催繳事宜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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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惟該等股款不得因配發條件規定而於固定時間應付。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電子通訊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受影響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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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第二次經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綱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催繳通知可在報章刊登或以電子方式發送 視為已作催繳的時間 聯名持有人的法律責任 董事會可延長催繳股款的指定期限 催繳股款的利息 拖欠催繳股款則暫停享有特權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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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mpany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就股東所持股份分別向彼等催繳尚未繳付的任何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以溢價形式或其他形式計算),而不按照該等股份配發條件於所定時間作出還款。催繳股款可全額或分期支付。董事會可釐定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於最少14日前向有關股東發出載有有關付款時間及地點以及收款人的催繳股款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須以本公司在本章程細則中指定的方式發出予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的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每項催繳股款金額。被催繳的人士儘管其後已轉讓其被催繳的股份,仍須對催繳股款負責。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可透過於聯交所網站刊發,或(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按本章程細則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出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紙刊登廣告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股款視為於董事會決議授權通過催繳事宜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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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7.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各自所持股份尚未繳付的任何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以溢價或其他形式計算),而不按照股份配發條件所定的還款時間。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亦可分期付款。董事會可釐定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7.2 本公司須提前最少14天向各股東發出載有有關付款時間及地點以及收款人的催繳股款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7.3 本公司將按本細則規定向股東寄發通知的方式寄發細則第7.2條所述的通知副本。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7.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每項催繳股款金額。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7.5 除根據細則第7.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每項催繳股款指定收款對象及指定的付款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上市規則的規限)本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電子通訊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發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7.6 股款於董事會決議授權通過催繳事宜時即被視作已作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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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章程修訂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按其認為適當之方式向股東催繳彼等各自所持股份之任何尚未繳付而根據股份配發條件並無指定付款時間之股款(無論按股份面額或以溢價或其他方式計算)。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須向各股東發出至少14 日之催繳股款通知,列明付款時間、地點及收款人姓名。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第6.2條所述通知之副本須按本章程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向股東發出通知之方式寄發。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股款之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之人士支付每筆催繳股款。無論有關被催繳股款之股份其後是否已轉讓,被催繳股款之人士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第6.3條發出通知外,有關獲委任接收每筆催繳股款之人士及指定繳款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可透過於聯交所網站刊載通知之方式,或在不抵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以本章程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送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章上刊登廣告,向受影響之股東發出有關通知。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須被視為已於董事會通過批准該催繳之決議案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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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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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大綱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按其認為適合的情況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尚未繳付而依據配發條件並無指定付款期的股款(無論按股份之面值或以溢價方式或其他方式計算)。催繳股款可規定一次付清亦可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於最少十四日前向各股東發出有關付款日期及地點以及受款人士的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本公司將按本細則規定向股東寄發通知的方式寄發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條所述的通知。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各名被催繳股款的股東須於董事會指定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之人士支付應付的每筆催繳股款被催繳股款之人士在其後轉讓有關被催繳股款的股份後仍須支付被催繳的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除按照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條發出通知外,可通過在聯交所網站刊登通知或根據上市規則按本公司以電子方式發出通知的電子通訊方式或於報章刊登廣告方式向股東發出有關每項催繳股款指定收款對象及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股款於董事會決議案授權通過催繳事宜當日即被視作已作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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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經第二次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按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各自所持股份尚未繳付的任何款項(無論按股份的面值或以溢價形式或其他方式計算),而不按照股份配發條件所定的還款時間。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亦可分期付款。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本公司須於最少14天前向各股東發出載有有關付款時間及地點以及收款人的催繳通知。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本公司將按本章程細則規定向股東寄發通知的方式寄發章程細則第6.2條所述的通知副本。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的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的人士支付其被催繳的每項催繳股款金額。無論有關被催繳股款之股份其後是否已轉讓,被催繳股款的人士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按照章程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可藉著於聯交所網站刊登通知之方式,或遵照上市規則以本章程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送達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章上刊登廣告,向受影響的股東發給有關每項催繳股款指定收款對象以及指定的付款時間及地點的通知。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股款於董事會決議授權通過催繳事宜當日即被視作已作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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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按其認為適當之方式向股東催繳彼等各自所持股份之任何尚未繳付而根據股份配發條件並無指定付款時間之股款(無論按股份面額或以溢價或其他方式計算)。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須向各股東發出至少14日之催繳股款通知,列明付款時間、地點及收款人姓名。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第6.2條所述通知之副本須按本章程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向股東發出通知之方式寄發。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每名被催繳股款之股東均須於董事會指定之時間及地點向董事會指定之人士支付每筆催繳股款。即使有關被催繳股款之股份其後已轉讓,被催繳股款之人士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第6.3條發出通知外,有關獲委任接收每筆催繳股款之人士及指定繳款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可通過於聯交所網站刊載通知之方式,或在不抵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以本章程細則所規定本公司可以電子方式發送通知之途徑發出電子通訊,或於報章上刊登廣告,向受影響之股東發出。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催繳須被視為已於董事會通過批准該催繳之決議案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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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 (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2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6.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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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大綱
催繳股款. 6.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其所持股份的任何未繳付的股款(無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或其他),且無須按照配發條件在指定時間催繳。催繳股款可以一次性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撤銷或推遲催繳7.1 董事會可不時在其認為適當時向股東催繳所持股份尚未繳付之任何股款(不論按股份面值或以溢價或其他方式計算),而該等股款並非因配發條件而須於指定時間繳付的股款。催繳股款可一次付清或分期繳付。董事會可決定撤回或延遲催繳股款。
6.2 任何股款的催繳應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各股東,並註明繳付時間、地點以及收款人7.2 任何催繳股款須向各股東發出不少於14日的通知,指明付款時間、地點及收款方。
6.3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2 條所指的通知副本應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發送至本公司股東7.3 細則第7.2條所指的通知須按照本細則規定的通知股東方式寄予本公司股東。
6.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應按照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所有向其催繳的款項。被催繳的人士即使後來已將受催繳股份轉讓,仍須支付有關催繳股款7.4 每名被催繳的股東須按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向指定人士支付催繳的款項。被催繳股款的人士在其後轉讓被催繳股款的股份後仍有責任支付催繳股款。
6.5 除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 6.3 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的接受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或(受制於《上市規則》)本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電子方式發出通知,或在報章刊登廣告以通知股東7.5 除根據細則第7.3條發送通知外,有關指定接收每項催繳股款的人士及指定付款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可於聯交所網站刊登,或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按本細則規定的電子通訊或於報章刊登廣告的形式發出通知,以知會有關股東。
6.6 於董事會通過批准催繳的決議時,即被視為已作催繳股款7.6 催繳股款於董事會授權作出催繳的決議案通過時視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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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第十三次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