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 样本条款

公益性. (1) 本計畫屬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具公益性,興建完成營運後,提供便利交通,減輕停車及道路擁擠問題,降低能源消耗,可提升周圍社會生活便利性,促使區域交通及建築之社會現況朝正面改善功能,且捷運完工後現代化之車站設施,將提供無障礙空間及便捷的大眾運輸服務,對弱勢族群「行」的便利 性有正面幫助。 (2) 捷運屬綠色大眾運輸工具,完工後可減少空氣污染及肇事成本,對減輕健康風險、節能減碳、環境教育具有實質助益及貢獻。 (3) 本計畫銜接機場捷運,提供旅客轉乘便利及舒適服務,帶動地方政府及民間加速新市鎮計畫之推展,對社會整體環境改善有正面效益。
公益性. (1) 水利建設為經濟基礎建設是以公共利益為考量。 (2) 減少該地區水患災害損失,提升土地利用價值。 (3) 保護當地人口數多於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數。 (4) 保護村落、農地面積大於徵收土地所影響範圍。 (5) 改善當地農業生產環境,促進產業投資與穩定成長。 (6) 改善環境景觀,提升生活品質。 (7) 可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目標 (8) 促成水域生態復育、水質自然淨化、綠化環境達成減碳吸收熱能降低氣溫、植物提供保水保土功能等環境生態效益。
公益性. 台電公司肩負電力供應之義務,本計畫完成後可確保電力事業永續經營及民生、工業用電無虞,對促進經濟發展與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助益甚大。
公益性. 本路段工程完工後,可提供緊急事件發生時緊急避難逃生動線之需,便於各式救災車輛進出,強化該區域防災條件、改善居住環境,加速地區繁榮發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公益性. 本工程係配合本府民政局「臺北市第二殯儀館改建工程」,建請本府工務局配合開闢周邊道路,改善地區交通及提高臺北市第二殯儀館交通流動性,本案道路開闢後有助於地區交通順暢,使區域路網更加完善。
公益性. 本案工程位於雲林縣臺西鄉與東勢鄉,工程施作完成後,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減少災害損失,並提升當地居民之生活水準及居住安全,除有效整治水患,減少洪氾損失,可因應極端氣候之影響,並改善環境景觀,提供地區居民活動休憩空間,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及土地利用價值,促成水域生態復育、水質自然淨化、綠化環境達成減碳吸收熱能降低氣溫、植物提供保水保土功能等環境生態效益,當有助於本事業公益性目的之達成。
公益性. 本案公園路 396 巷及公園路 352 巷現況多為既有道路,其中北側 8 公尺寬計畫道路及中間 4公尺寬計畫道路範圍內仍有少部分建物、附屬建物及少許農作改良物,尚未銜接貫通,不利人車通行,致巷道內之周邊居民通往公園路須繞道實為不便,計畫道路打通後可使公園路 396 巷銜接公園路 352巷道並連接至公園路之交通路網系統,大幅提升居民通行之便利及消防救護之安全,並供烏日區烏日里鄰近居民永久使用,短期而言可完善巷道之聯繫功能;長期而言可改善烏日區環境安全生活品質,建構完善交通網絡,並促進土地利用及區域整體發展,符合增進公共利益目的。
公益性. 本路段工程完工後,可提供穿越性車流通過,增進地區交通順暢,改善地區居住環境,加速地區繁榮發展,美化市容,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公益性. 本計畫位於本市龜山區南林路(桃9-1鄉道)上,鄰近本市龜山區及新北市泰山區、新莊區之交接邊界,係本市龜山區往來新北市泰山區之道路,亦為工十二工業區生產營運及廠商出入之交通運輸要道。本計畫道路長度300公尺,寬度8~9公尺,本計畫路段往西屬本市轄境內之南林路均已拓寬為12公尺,往東迄至工十二工業區止之南林路亦已拓寬為12公尺,僅本計畫路段寬度仍為8~9公尺外,前後路段均已拓寬為12公尺,因南林路常有大客貨車往返,本計畫路段車流容納已嫌不足,且路線彎曲無法通視,形成交通安全問題,故依本府98年11月25日府城規字第0980457332號公告實施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內政部都委會第678次及第700次會議審議通過部分〉將本道路採截彎取直方式拓寬至12公尺,期望透過道路拓寬,提升交通安全及便利性,滿足工作與通勤之需求,符合公益性。
公益性. 県の施策にふさわしいこと(社会的課題をふまえ必要性、緊急性の高いもの)、受益者が特定の者に限定されず広く県民に還元されるも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