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样本条款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案位於西屯區大河里,與逢福里交界,道路長約 00 公尺,計畫寬度為 0 公尺,依臺中市民政局人口統計管理平台 111 年 8 月兩里人口統計資料分別為 4,424 人及 6,228 人、其中幼年人口 708 人、1,052 人;青壯年人口 3,162 人、4,468 人;老年人口 702 人 708 人;總戶數分別為 1,534 戶及 2,434 戶,工程範圍內無實際設籍戶數及實際居住人口。本案擬徵收影響私有土地 2 筆,道路打通後,將完善便捷區域交通路網,通提升用路人之安全,減少繞道之不便,對人口結構無負面影響,並有助於周邊地區整體發展。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現況惠來路三段通行至本路段尚未打通,出入皆須迴轉繞道,不利消防救災,道路打通完工後改善道路不連貫之情形,將增加區域整體交通便利性,提升交通路網之聯結性同時強化都市消防安全救護。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案道路打通工程屬公益性質供民眾通行使用,計畫完成後可改善鄰近居民出入之安全性及便利性,以保障用路人之安全,亦可強化都市消防安全,因此對周圍社會現況及計畫範圍外之弱勢住民或族群,生活型態亦可改善。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 本案道路工程開闢屬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之交通事業,非興建具污染性之工業設施,同時施工採環保、節能綠色工法與技術,加強周圍環境監測,以減少對環境之衝擊,亦可便利附近居民通行至中央 公園運動,故對居民之健康風險,應有正面之影響。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案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共 82 筆,合計面積為 2.154067 公頃, 直接影響人口數為土地所有權人 46 人及其利害關係人;年齡結構:目前 20 歲以下佔 0%、20 歲至 40 歲約佔 8.8%、40 歲至 65 歲約佔 54.0%、65 歲以上約佔 37.2%,以中老年層居多。另間接影響或工程受益對象為泗林社區居民、大潮州地區民眾、來義、萬巒、新埤鄉民眾及其他使用道路通行之不特定公眾。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計畫規劃拓寬既有道路為 15 公尺,長度約 4,364 公尺,除外環道起訖點須穿越少數農地外,餘採沿既有道路兩側及塭地、大排水溝之邊緣徵收小部分農業土地,徵收後相鄰農地仍可繼續維持原有用途使用。本計畫完成後,將改善道路服務品質,提高道路使用水準,並可望引導台 1 省道車潮進入沿山公路周邊地區,溝通潮州與萬巒、新埤及屏東山地等各鄉鎮,帶動沿線觀光發展,吸引年輕族群回來就業,以活絡鄰近大潮州地區之產業與增加相關經濟產值,藉以提高農業、區域特產等之投資,增加地區之可及性及便利性。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路線係利用既有道路拓寬,並以符合公路設計規範為前提作規劃,經本府及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多次現場勘查後,需拆除之房舍多屬簡易結構或附屬構造設施,並無有居住事實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已盡可能將對原居民的影響降到最低,道路開闢完成後,可提升地區交通便利性,帶動工業區運輸效率,活絡地區之產業與增加相關經濟產值,藉以提高農、漁業、區域特產等之投資,計畫周遭弱勢族群生活亦可一併獲得改善。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因原縣道 185 甲於泗林社區路段彎曲狹窄,速限突然降低,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本計畫避開人口較多之泗林社區開闢外環道,完工後將可減少居民因路幅狹小造成之出入危險性,提高 行車能見距離,未來規劃時也將考量道路交通安全,設置必要之交通設施,以維護民眾安全。而於施工期內也將落實灑水、路面清洗、交通管制等環境維護及交通維持等作業,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甚小,且完工後有助於該區域居民生命財產保護及環境改善。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詳如需用土地人興辦事業徵收土地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案土地位於本市路竹區社中里及社東里,依據路竹區戶政事務所統計資料,社中里及社東里人口總數截至 108年 6 月止為 2,923 人,其中男性人口為 1,507 人(51.56%),女性人口為 1,416 人(48.44%);另路竹區人口年齡結構 19 歲以下(含)占 13.31%, 20 歲至 39 歲占 29.08%, 40 歲至 64 歲占 37.87%, 65 歲以上(含)占 19.74%。工程完工後,間接影響或工程受益對象為路竹區社中里、社東里居民,以及其他使用道路通行之不特定公眾。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案土地屬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周邊緊鄰住宅區。道路開闢後,與北側大社路 573 巷 35 弄及東側大社路 573 巷順利連接,使居民出入動線更加便捷安全,創造更優質生活機能,並活絡當地商業行為,對周圍社會現況具有正面之影響。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工程完工後,將提升鄰近地區之交通運輸安全性、便利性及易行性,並完善舊聚落內部之救災救護功能。徵收計畫範圍內部分土地上有鐵皮屋、棚架及建築物,並有少數人設籍,但因範圍內之建築物僅為小部分拆除,無因徵收計畫致無屋可居住之弱勢族群,爰無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制定安置計畫。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1) 本工程完工後,將順利連接北側大社路 573 巷 35 弄及東側大社路 573 巷,使車輛順暢通行,降低民眾在曲折狹 窄路段行駛或繞道所衍生之行車風險,提升地區交通服務品質、消防安全及行車安全性;藉由道路工程同時改善該地區排水不易問題,以降低淹水、病媒蚊孳生機會,整體而言有助於生命財產保護及改善環境。
(2) 本計畫工程施作時,將要求承包商將其機械使用所產生之噪音或廢氣控制於規定之標準範圍內,以降低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可能影響。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計畫土地位於本市林園區王公里,依據本市林園區戶政事務所統計資料截至 000 年 0 月止,合計人口為 0,000 人,其中男性人口為 2,372 人(50.35%)、女性人 口為2,339 人(49.65%)。年齡結構20 歲以下佔21.42%、 20-40 歲佔 32.01%、40-65 歲佔 36.44%、65 歲以上佔 10.13%。 本計畫用地徵收範圍內涉 2 筆私有土地,被徵收所有權人 23 人,因目前徵收範圍為空地,並無需拆除建築物,故無影響人口居住或導致遷出問題,對當地人口多寡、年齡結構亦無影響。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計畫屬都市計畫道路,兩側為住宅區,拓寬後道路面積增加,使當地交通更為便利,可提升該地區交通安全及服務功能,並提供足夠的夜間照明、美化周遭環境等效益,且有助於該地區周遭生活品質之改善。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計畫工程完工後將有助於改善交通運輸安全、增進鄰近地區之交通便利。徵收計畫範圍內無建築改良物,亦無人設籍,故無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情境相同者,爰無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訂定安置計畫。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1) 本計畫徵收土地之性質屬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款規定之交通事業,工程完工後將可改善因路寬不足而造成搶道之問題,提供較健全之通行路網、提升地區交通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性,有助於生命財產保護及改善環境。
(2) 本計畫工程施作時,將要求承包商將其機械使用所產生之噪音或廢氣控制於規定之標準範圍內,以降低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可能影響。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本案位於潭子區潭陽里,本里目前人口 13,701 人,共計 4,742 戶,其幼年人口約 1,977 人,青壯年人口約 10,461 人,老年人口約 1,263 人,徵收範圍內共有 1 筆私有土地,影響約有 1 名土地所有權人,占潭陽里全體人口之 0.01%,屬青壯年人口;範圍現況內已有部分作為道路使用,且無居住型之建築改良物,本案開闢有助於提升居住品質,整體而言對潭陽里周圍人口結構有正面影響並有助於周邊地區整體發展。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本案工程範圍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且大部分已作為道路使用,本案工程開闢完成後可減少會車之情形,提升鄰近居民出入動線之順暢性及安全性,使本區域交通路網更完善,對周圍社會現況具正面影響。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經查本案範圍內土地無居住型態之建築改良物,因此對低、中低收入戶之經濟弱勢族群並不發生影響。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本案道路開闢後能改善區域交通連貫性,有效提升用路人通行之安全性及消防救護車輛之可及性,確保地方居住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計畫範圍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影響範圍為岡山區嘉興里、潭底里、為隨里,依據高雄市岡山區戶政事務所統計資料,截至 108 年 5 月計有 5,566 人,其中男性人口 2,894 人,女性人口 2,672 人;年齡介於 20~69 歲間。本案計畫用地範圍 65 筆土地,公有地 14 筆(1.755530 公頃,占13.70%)、私有地51 筆(11.055670 公頃,占86.30%), 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為 41 人。本工程完工後,將可提升防洪標準,保護堤後及其他不特定公眾。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案徵收土地現況為閒置空地,無農業使用;周圍社會現況經濟活動以農業及漁業為主。水利防洪工程建設除落實防災規劃,改善該地區水患問題外,更能改善地區農耕及養殖環境,減少農產及水產養殖損失,並增加土地價值。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案工程完工後將可減少周邊地區水患情形,有助當地僅從事一級產業或承租農田、養殖業者維持較穩定收入,生活環境及居住品質亦可一併獲得改善。計畫範圍內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情境相同之弱勢族群,無需訂定安置計畫。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1) 本計畫徵收土地之性質屬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4 款規定之水利事業,工程完工後將可減少周邊地區水患情形,有助於生活環境改善,並提高生活品質。
(2) 工程施作時,將要求承包商將其機械使用所產生之噪 音或廢棄控制於規定之標準範圍內,降低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可能影響。
(3) 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7 年 6 月 21 日高市環局 綜字第 10737318900 號函示,本案未達「開發行為應 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詳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一) 社會因素評估: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案擬徵收屏東縣車城鄉保新段000-0 地號內等3 筆土地, 合計面積 0.082424 公頃,徵收對象為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 人數共 13 人。 本案工程坐落屏東縣車城鄉,依屏東縣車城戶政事務所 108 年度 3 月份統計資料,車城鄉新街村人口數為 477 人,年齡結構以 21~70 歲人口居多。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案工程位於屏東縣車城鄉境內,用地範圍周遭之社會現況、民眾主要經濟活動及地方產業型態多半仍以農作及農業產銷為主,工程施作完成後,可提昇該地區防洪安全、維護當地生態環境,並提高該地區居民生活品質。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1) 本案工程堤防施作完成後,可維護當地生態環境,且未來可能發展成一系列的生態旅遊,可有效提高經濟效益及土地利用,有助當地居民、弱勢族群可維持較穩定收入,生活環境亦可一併改善。
(2) 本案用地範圍內土地使用現況無可供居住之建築物,不符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需安置之情事,故無需向社會單位查詢及訂定安置計劃。
4. 徵收計畫對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本案工程可減少周邊地區水患情形,並維護當地生態環境,因此對居民健康風險無產生負面影響。
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為確保本計畫施行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本府於計畫施行前辦理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及其他因素相關分析,其內容如下:
(一) 社會因素:
1. 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 本計畫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共計 51 人,係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無人設籍亦無實際居住人口,未影響民眾居住空間,對人口、年齡結構並無顯著影響。
2. 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本計畫範圍東、西、北側為住宅區,西南側為乙種工業區,公園設施開闢完成後,可提升整體生活環境品質、發揮都市公園 防災效益、提供民眾健康生活空間、塑造都市景觀風貌、提高居民就業、就學、觀光及醫療等生活交通需求之便利性。
3. 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計畫範圍內土地為公共設施用地,現況為餐廳、地區型零售業及市場使用,無居住人口或弱勢族群,故對其生活型態無影響。
4. 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本計畫公園設計首重使用者需求,以達到健康、寧適、娛樂等公共利益之目標。公園設置之開放空間,可提供社區附近居民休憩與聚會之場所,增加民眾運動空間,滿足社區居民日常戶外休憩之需求,景觀植栽可增加當地綠覆率,美化生活環境、減少二氧化碳,直接提升當地生活環境品質,對居民健康風險之降低具直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