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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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 号)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690,29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4.1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27,939,897.70 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1,246,285.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全部到账,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 00517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公司于 2020 年 2 9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向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药明”)增资,上海药明将进一步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全药业”),再由合全药业分别向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合全药业”)、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全药物研发”)、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合全药业”)增资,用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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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号)同意注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为“佩蒂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720万张,期限为6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859,782.01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8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2月28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1]8205号验)。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新西兰年产 3 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28,800.76 23,650.00 年产 5 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 34,662.98 27,3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2022年1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距募集资金到位未超过一个月,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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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255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9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045,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113,150,354.3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 不含增值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32,549,645.61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2 11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25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状态 艾力斯 新药研发项目 中信银行静安支行 8110201013501263105 本次拟注销 开户人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状态 艾力斯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 31050161393600004871 存续 艾力斯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700002398 存续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中国银行启东支行 474175940663 存续 艾力斯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中国银行启东支行 530075418172 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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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3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90,579,717 股新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完成向 17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835,214 股,发行价格为 31.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98,435,087.30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07,453.8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7,527,633.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17 日出具了天圆全验字 [2022]000002 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与《公司关于拟与中关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与中关村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 司相关制度及上述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及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 览路支行、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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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视源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59”,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为 941,830,400.00 元,期限 6 年,扣 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15,740,745.25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共计人民币 926,089,654.75 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效会议平台建设项目、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依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将分别通过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视源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家子公司统一简称“甲方 2”,并与“甲方 1”合称“甲方”)实施 4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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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830 号)核准,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85,520,000.0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6,477,62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9,042,37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 21009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截止 2019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899991010003584535 12,409,593.15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江支行 8110501012500982678 92,774.20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 支行 93090078801500000032 27,425,237.42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20899991010003673230 326,524.91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江支行 8110501012801072209 59,931.65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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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78 号)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34.2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027,500,000.00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90,688,066.04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936,811,933.9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2 8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0 日出具的“XYZH/2019GZA106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营销”)、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 (大良五沙)项目(以下简称“大良五沙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6,013.17万元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创意小家电(勒流)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勒流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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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 号),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319.34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09.34 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76.6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37,578.82 12,697.65
2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30,279.00 15,279.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2022 年 2 8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湾贸易”)、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湾贸易”)作为“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8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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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827 万元。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6,811,607 股, 每股发行价格 32.2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508,269,977.54 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084.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77,429,977.54 元人民币。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 W[2017]B1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变更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演达路支行。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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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为公司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7-005)、《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7-021)、《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 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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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4 号)核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86,972,073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7.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654,029,988.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641,145,016.89 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4 日、2017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天职国际[2019]验字第 1888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甘蔗糖技术升级改造及配套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下的 崇左糖业技术升级改造及配套 10 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江州糖业技 术升级改造及配套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的 8853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北海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糖业”)和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糖业”),其中(1)北海糖业 800 吨/日二步法技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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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0,5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1,849,633.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670,366.4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G10016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洋山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8 日于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 年 3 月 3 日、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品推宝 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数字营销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 109,455,694.51 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品推宝移动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推宝”)进行增资,其中 9,500 万元人民币计入注 册资本,剩余资金 14,455,694.51 元人民币计入品推宝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 品推宝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 亿元人民币,品推宝仍然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6 日、3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相关公告。上述增资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3 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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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建设碱回收技改项目的议案》《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的议案》,决定变更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拟投向碱回收技改项目;49,000.00万元拟增资水仙药业用于“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4,251.60万元及后续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1月11日,募集资金余额1,838,020,620.09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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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9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5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5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9日全部到位,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092025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于 截至目前,除“开设连锁营养中心项目”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开设连锁营养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总额计划为 15,565.91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10.92%。截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6 日, 该项目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1,134.54 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息合计人民 币为 5,527.72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1,096.35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 2017 年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设连锁营养中心项目”的剩余资金投资方向进行适当调整,拟将“开设连锁营养中心项目”剩余的所有募集资金及利息 5,527.72 万元全部用于新项目“大单品品牌建设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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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99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0.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10,387,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70,057,222.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0,330,477.87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2 9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8 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 104002 号《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6年10月13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 2018 年 1 4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商赢健身房连锁店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商赢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体育”)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商赢智能健身(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智能健身”),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全部转入商赢智能健身新开设的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4 月 4 日、2017 26 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2018 年 5 月 11 日、2017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5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7 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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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4 号)核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21,135,355 股新股,发行价格 16.53 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367,418.1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44,165,327.5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202,090.6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C1041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公司于 2021 年 2 6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视频后期制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意普思影视广告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普思广告”),将“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因赛数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数字”)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创意热店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热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新增主体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新增的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6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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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39 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6.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1,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48,294,558.28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3,205,441.72 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9 验字(2017)第 000098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或 “专户”),并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10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9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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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102,7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1.8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713,487.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5,286,504.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2017 31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26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7 6 月 6 日、2017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净额 296,528.65 累计发生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31 日) 募投项目置换支出 6,835.12 募投项目后续支出 106,366.61 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3,726.28 2021 年 1-6 月发生额 募投项目后续支出 2,521.11 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754.0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833.40 募集资金余额 165,452.7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0,452.71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调整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医院股权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51,632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州康复”)84%股权、南昌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州康复”)85%股权,收购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奥克斯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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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号),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924,2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649,94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436,980.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212,965.3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18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3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2021年06月17日验资完成时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1302011729200188247 823,184,746.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 34050171190800002449 40,000,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1016238 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10789704000198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8080078801800000859 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20501603531000234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00160105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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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 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609,5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3,021,860.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253,021,8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001,70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56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2 4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5 日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2017-013 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 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2,063.00 2,063.00 清发改投资核字 [2015]1号 清环函 [2015]5号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 术改造项目 1,305.40 1,305.40 清发改投资核字 [2015]2号 清环函 [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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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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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19.8556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5,068.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40.3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0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2 日全部到账,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8 年 7 5 月 6 日、2017 3 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18 年 12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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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先后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12 号)核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公司向 3 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45,97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5,499,973.75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233,045.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266,927.77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18 ) 验字第 60462749_B02 号《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和“高通骁龙处理器IOT 解决方案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勤增”),并新增润欣勤增所在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并以 4,2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对润欣勤增进行增资。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日、2017 月 18 日取得了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100201700652 号),核准了润欣科技向润欣勤增增资 20,000.00 万港元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8 月 6 日、2017 30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2018 年 12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同意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恩智浦产品线项目”和“高通骁龙处理器 IOT 解决方案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润欣勤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与润欣勤增、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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