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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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 号),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319.34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59,909.34 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976.6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2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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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1,10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 [2020]D-0030号)审验。公司已按照要求就上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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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5 03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0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307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计人民币 32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 费用共计人民币 53,526,5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9,473,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03 月 24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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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00.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0.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90.2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49.9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3 月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3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559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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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16 号),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7,337,31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7,999,999,974.0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179,636.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5 8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1 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7)第 7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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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1号)同意注册,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3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70,693,623.9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46,376.0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12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78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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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1、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月向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428,57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39,551,428.2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0,448,556.73 元。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3812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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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并购框架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2 号)同意注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复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 165,434,289.5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6,565,710.4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12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21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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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70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6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3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68,585,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9,791,0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16 年 5 4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2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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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❹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96.986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2,868,268,267.6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7,362,996.19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19 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266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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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7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8,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1.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242,4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200,122.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129,239,877.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2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9 日全部到位,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7)第 2100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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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3,8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132,692,39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67,307.61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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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8,4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 号)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9,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899,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0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 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2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16 日出具天健验[2017]40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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