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 样本条款

投资业务.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 元) 持股比例 (%)
投资业务. 投资对象为本合伙企业投委会同意投资的项目,项目需不违反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重点围绕高速公路主业、交通基础设施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开展国内优质港口、桥梁、机场等项目投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举借债务,不得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投资业务. 第十六条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表示同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财产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全新纯电动整车平台领域、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动力电池领域、电驱动领域、关键电动附件技术领域、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及其他汽车、高端先进制造、新材料产业链相关领域的项目”的约定,该基金仅用于投资围绕新能源业务展开的产业。 因此,以上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 11,037.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6,307.47 否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730.34 否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持有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为委托贷款,委托 贷款账面价值为 6,307.47 万元,借款人为北京西门子汽车电驱动系统(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西门子”,后更名为法雷奥蓝谷新能源动力系统(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法雷奥”),是北汽新能源、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BSAES Holding GmbH(西门子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和 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Germany GmbH(西门子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参股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的研发与制作,是北汽新能源的供应商。 2018 年 6 月,北汽新能源(作为委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作为受托人)和常州西门子(后更名为“常州法雷奥”)(作为借款人)签订《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编号:0000 年常中银武委字 XX000 号),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 5,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累计已提款本金金额为 5,200 万元。
投资业务. 蓝盟智浩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 天津中永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翰德汇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餐饮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其他日用品、文具用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创智科技经营范围为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因历史上形成的巨额债务无法清偿,截至 2012 年 3 月 31日,其主营业务已经完全停滞,已经丧失了盈利能力。 经核查,大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百悦投资集团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安达市北湖新区土地整理及城市运营项目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已获得安达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目前该项目正 处于投入期,前期勘察、规划等准备工作仍需时较长,尚未产生收益;该项目所处业务地域及客户对象均与国地置业不同。 除上述项目外,大地集团已将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全部注入创智科技,且大地集团已出具承诺:将尽快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积极协商,通过合法合规形式,将协议主体尽快变更为国地置业或其控股子公司,由国地置业或其控股子公司实施协议约定的安达市北湖新区土地一级整理相关业务。
投资业务. 信达投资通过资本运营、战略投资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业务,取得较好业绩。 6、产权关系结构图 上 宁 安 嘉 青 新 台 上 吉 深 海 大 三 上 河 吉 成 新 海 波 徽 兴 岛 疆 州 海 林 圳 南 连 亚 海 北 林 都 疆
投资业务. (除法律法规禁止的 外),投资咨询管理
投资业务.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香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平安大华基金共同构成中国平安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平台。
投资业务. 短期投资业务包括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投资业务风险管理遵循定期评价、监测的原则。业务发生后提交合规与风险控制部进行备案,合规与风险控制部定期对上述业务,从政策制度遵循性、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和内容完备性方面对业务进行审查评价。
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由自营交易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构成,其中自营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权益产品、衍生品的投资活动。公司构建了健全的投资决策体系,运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买卖股票、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可转债、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上市证券和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最近一期,发行人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54,790.17 万元、105,653.81 万元、128,020.14 万元及 94,977.07 万元。 公司投资业务以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2019 年公司重点把握趋势行情,抓住资产轮动机会,积极调整策略,提前布局,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固定收益全年投资收益率高于中债总财富指数,在业内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18-2020 年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 52.86%,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重要贡献板块。2020 年,公司被外汇交易中心评选为“2019年度银行间本币债券市场活跃交易商”、“2019 年度银行间本币交易 300 强” (跻身券商前 10),被中央结算公司评选为“2019 年度中债结算 100 强——优秀自营商”,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自营交易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债券 179.80 74.30 160.51 74.49 139.17 73.11 148.07 86.28 基金 15.21 6.29 14.06 6.53 13.49 7.09 8.47 4.93
投资业务. 核算投资业务时需提供投资合同、份额确认书、银行回单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