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 指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行为。
本次交易. 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次交易. 指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贾跃峰、张杰明、周盛和深圳市华科泰瑞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包括云内集团在内的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云内动力、 公司 指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铭特科技、目标公司、 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铭特有限 指 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云内集团、 认购对方 指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拟购买资产 指 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贾跃峰、张杰明、周盛和深圳市华科泰瑞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 金认购方 指 包括云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易开普电子 指 深圳市易开普电子有限公司 伟林高科 指 深圳市伟林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科泰瑞 指 深圳市华科泰瑞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瑞泰尔 指 深圳市普瑞泰尔科技有限公司 凯硕软件 指 深圳市凯硕软件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2.1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用以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
2.2 双方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140,215.32 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将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之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双方确认,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的价格予以确定。
2.3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为:
2.3.1 甲方向乙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具体发行股份数量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3.2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3.3 本次发行采取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
2.3.4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甲方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13.30 元/股。 2014 年 4 月 18 日,甲方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3 年末的总股本 595,987,425 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甲方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1 元( 含税), 总计派发红利 6,555,861.68 元(含税)。2014 年 5 月 23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甲方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13.30 元/股,经除息调整,甲方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3.29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需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2.3.5 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标的资产预估值为 140,215.32 万元,依据发行价格(13.29 元/股)计算,甲方预计向乙方发行 105,504,378 股股票,其中向一体集团发行 77,513,537 股股票,向一体正润发行 22,608,081 股股票,向金益信和发行 5,382,760 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3.6 在定价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如果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2.3.7 双方同意,甲方应根据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在本协议签署日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分别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发行股份,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按照在本协议签署日对一体医疗的持股比例认购占发行数量相应比例的股份。
2.4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直接持有一体医疗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 2.1 甲方同意,以向乙方发行新股购买其所持精视文化 230.4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24.7742%股权),向丙方发行新股购买其所持精视文化 104.4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11.2258%股权);同时,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所持精视文化 153.6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16.5161%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丙方所持精视文化 69.6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7.4839%股权)。
2.2 乙方同意,以其所持精视文化 230.4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24.7742%股权)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新股,同时将所持精视文化 153.6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16.5161%股权)转让予甲方。
2.3 丙方同意,以其所持精视文化 104.4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11.2258%股权)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新股,同时将所持精视文化 69.60 万元出资额(即精视文化 7.4839%股权)转让予甲方。
2.4 各方一致确认,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甲方作为精视文化控股股东持有精视文化 60.00%股权,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
2.5 本次交易完成后精视文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558.00 60.0000%
2 上海精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256.00 27.5269%
3 上海莫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 116.00 12.4731%
本次交易. 是响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号召,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作用,对行业优质资产实施的重组整合。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提升 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水平。通过本次交易将实现有色集团旗下优秀核心资产注入 上市公司,大幅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次交易. 是指中航国际通过全面要约收购方式私有化境外上市公司中航国际控股;继而以吸收合并方式与中航国际深圳和中航国际控股合并,继承中航国际深圳和中航国际控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注销其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本次收购是指中航国际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继承取得中航国际控股所持深南电路 234,334,764 股股份,从而成为深南电路控股股东的行为。
本次交易. 1. 本协议各方同意,甲方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 51%的股权。
2. 本次交易的定价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应当参照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具体估值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 1.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2. 本次交易的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3. 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认购方,即新拓投资。认购方同意以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及其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包括与上述股权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表决权等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权力和利益)作为对价,并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认购渝开发发行的股票。
4.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渝开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渝开发向认购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该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渝开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5.31 元/股。经渝开发与新拓投资协商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认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为
本次交易. 1.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22]第1925号《资产评估报告》,国联人寿10%股权截至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21,500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为21,500万元。
1.2 甲方、丙方承诺,除非乙方另行豁免,否则甲方、丙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取得高新投同意本次交易的书面文件,并于交割日前解除标的股份质押。
1.3 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标的公司在过渡期期间的损益,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由甲方享有或承担,自2022年7月1日起由乙方享有或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