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及设立情况 样本条款

改制及设立情况. 仪电电子原名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下属的上海市电真空器件工业公司改制而成。经原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和上海市财政局于 1986 年 12 月 25 日签发的《关 于同意建立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体改(86)第 8 号)的批准,以上海灯泡厂(包括分厂——上海电子管厂)、上海电子管二厂、上海电子管四厂、上海显像管玻璃厂和上海市电真空器件工业公司经理部为基础组建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1987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14,244 万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于 1987 年 1 月 12 日签发的(87) 沪人金股字第 25 号文批准,仪电电子发行总额为 2 亿元的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除原组成公司的各厂资产折合的国家股份金额为 14,244 万元外,并依据项目用款进度,分三期发行单位股(即法人股)和个人股(即自然人股)共 5,756 万元。发行结束后,仪电电子注册资本增至 2 亿元。1990 年 12 月 19 日,仪电电子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改制及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科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 12 日,科锐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科锐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科锐有限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114,822,517.50 元为基数,按 1:0.6532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 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2015 年 1 月 15 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京商务资字[2015]45 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科锐有限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科锐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股份公司发起人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和 2014 年 12 月 27 日签署的股份公司章程。2015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取得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京资字[2005]22023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5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 号为 11000041027865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科锐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改制及设立情况. 1992 年 4 月,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兰政发(1992)60 号文件批准,兰州民主西路百货大楼进行整体股份制改制,并由该大楼和兰州第三产业集团公司、南京呈元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百设立时的总股本为 1,496.30 万股,其中国家股 225.70 万股,法人股 359.10 万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911.5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0 元(每股面值 3 元)。 1993 年 7 月 10 日,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委发(1993)56 号文 件正式确认兰州民百为股份制试点企业,确认兰州民百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将兰州民百股份规范为每股面值 1 元,每股认购价 3.33 元,兰州民百总股 本为 4,488.90 万股,其中国家股为 677.10 万股,法人股为 1,077.30 万股,社 会公众股为 2,734.50 万股。 1995 年 10 月 5 日,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委发(0000)00 号文 件批准兰州民百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即通过对国家股、法人股每 10 股送
改制及设立情况. 1、1982 年 8 月,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上海市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教”),成立于 1982 年 8 月 7 日。
改制及设立情况. ‌ 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6,073.6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蓝盾股份。
改制及设立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中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31 日,中矿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矿建设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经审计确认的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中矿建设的净资产 8,168.24 万元为基准,其中 5,800 万元 折合股本 5,800 万股,其余 2,368.2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08 年 2 月 4 日,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5,800 万元,注册号为: 110000000428293。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 于确认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2 月 4 日变更登记合法的通知》,确认中矿建设变更为本公司的登记程序合法。 公司发起人为中色矿业等 8 家企事业法人和王平卫等 41 位自然人,各发起人所持股份及比例如下: 1 中色矿业 2,275 39.22% 26 李 娟 20 0.34%
改制及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兰州第三毛纺织厂,始建于 1972 年,后经扩建、改造,发展成为大型国有企业。1995 年 8 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国家体改委甘政发[1995]86号文批复,组建为国有独资的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 年 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97]16 号文正式批准,对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纺呢绒生产主体部分进行改组,设立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82 万元,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国有法人股) 5,582 55.37%
改制及设立情况. 钱江生化前身是浙江省海宁农药厂,创建于 1970 年,1993 年改制为股份公司。 1993 年 8 月,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41 号”文批准,原浙江省海宁农药厂联合两家法人浙江省煤炭运销公司海宁运销处、海宁市石料厂共同发起,分别认购钱江生化股票 2,654.82 万股、10 万股、30 万股,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钱江生化。

Related to 改制及设立情况

  • 账户开立 基金管理人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委托基金托管人代为在中国结算开立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已经开立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可使用上述现有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 基金管理人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证券记录在中国结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并由中国结算存管。基金管理人以中国结算名义持有的证券,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基金管理人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锁定期安排 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商社慧隆、商社慧兴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届时,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具体方案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惯例另行协商确定。

  • 別 表 1 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投资设立 重庆怡置招商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阿勒泰市永麟文体用品店 阿勒泰市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 JICA はい、そうです。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はじめに 本書は、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術振興機構(以下、「JST」という。)が実施する地球規模課題対応国際科学技術協力事業を、貴機関(以下、「研究機関」という。)とJSTが締結する「委託研究契約書」に基づいて研究機関にて推進するにあたり、必要な事務処理等について補足的に説明するものです。 研究機関におかれましては、委託研究契約書及び本説明書に基づいて、効果的で効率的な研究推進のための、柔軟かつ適正な研究費の執行をお願いします。

  •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