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号”“亚会A审字(2021)第 01610125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提供的 2022 年 1-3 月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状况为: 年度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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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号”“亚会A审字(2021)第 01610125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提供的 2022 年 1-3 9 月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 年 1-3 9 月的营业收入状况为: 年度 2022 年 1-3 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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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号”“亚会A审字(2021)第 01610125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提供的 2022 年 1-3 6 月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 年 1-3 6 月的营业收入状况为: 年度 2022 年 1-3 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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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33050032 号”《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号”“亚会A审字(2021)第 01610125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提供的 2022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提供的 2021 年 1-3 9 月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发行人 2019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 1-3 9 月的营业收入状况为: 年度 2022 2021 年 1-3 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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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交易合同